# 中共沿河县委对崔光成所犯错误的结论   崔光成,男,39岁,汉族,家庭贫农成分,个人农民出身,中共党员,城关公社黑水凉村人,解放前1945年当伪甲长一年,1946年在国民党当兵三年,1949年在南京被解放,解放后在人民解放军当兵四年,1954年复员后担任凉村大队付大队长,三反中被撤去大队付职务,现是社员。其错误事实通过查对结论如下:   一、逼死人命2条:   1,1960年2月初7晚间,中农田云贵背米到仓库,路上抓了包谷一把,被崔光太看见,向崔光成说了,当时崔光成就将田云贵吊在二食堂用青杠柴块毒打,随即连续扣饭10天,田因负伤严重,长期拉血屎血尿,还逼迫出工,经大队医治一月无效,于2月10日死去。   2,崔树梅1960年2月19日出嫁到四川,回来时,崔光成就说她没有户口子,不从积极方面处理,硬性不给饭吃,五天没有给饭就死了。   二、主谋宰杀耕牛,破坏生产,1959年冬月间,崔光成带领田景丘、田学成等四人,私杀生产队的耕牛三条私分。   三、贪污:1959年冬至1960年春,先后共贪污粮食400斤。综上该员对其所犯错误,在群众斗争中比较老实,集训在家生产一般较为积极,听从安排,有悔改错误之心。   撤销大队副职务    61年4月28日   · 来源:   贵州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