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罗山县委对赵永升在1959年冬和1960年春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赵永升,男,现年39岁,贫农出身,农民成分,高小文化程度,汉族,山西吕梁县人,1937年参加工作,1939年10月入党。历任通讯员、班长、排长、侦查参谋等职,1949年到罗山先后任工作员、区委宣传委员、正、付书记、县监委付书记、公社第一书记等职。1954年参加县委为委员,1960年7月调任信阳平桥钢铁厂耐火分厂厂长职务,工资17级。   1948年在光山阎家河因与领导闹意见,受过党内警告处分。 ## 主要错误事实   一,信阳事件中,先后以提拔入党、入团、物品收买等手段,与妇女发生肉体关系的有曹凤籣、孙慧敏(军属)、张锡琴三人,玩弄调戏的有刘籣英、刘泽惠等六人,见面随便摸打玩弄的有五人。其中造成家庭不和的有五起,离婚的一起,为了腐化,主持召开党委会,批准不够条件入党的有张宏英、刘籣英、张桂山、黎谊荣登,提为国家干部的有张宏英、张桂山、黄友芝等(后因上级有精神,没有宣布)。   子路大队女学生孙慧敏,58年在信阳学习时,其去孙家庭两趟,准备安排孙的工作,孙回后(赵在伍家坡钢铁厂),把孙安排到伍家坡,不久其被调到楠杆,又将孙调到楠杆党委办公室工作。以“关心”孙的工作前途,经常到孙的住室乘机调戏,59年乘孙的爱人把食堂种菜地分到户之机,对孙讨好说:“你爱人小付,在部队犯了错误,受到团内警告处分,现又在大队犯了错误,公社党委会上讨论,要求给他处分,我没同乙(应为意,下同——编者)”等,以致孙对爱人的关系更加破裂,闹离婚,加深了孙对赵的事从心,给其送鸡蛋两次,送桃子一次,并做袜底等,两人的表现超过了彼此的夫妇关系,据孙交待,1960年6、7月,先后发生两次肉体关系。1960年发展党员时,其对组织委员说:“孙的家属关系(父亲被管制等)不是亲的,她工作不好可以教育,你们应关心人家(后组织没通过孙入党)”。   1960年春,将才从学校出来的学生曹凤籣安排公社档案室,给曹买钢笔一支,手帕一条,笔记本一个,先调戏后发发生肉体关系。   张锡琴原在伍家坡营业食堂当服务员,被陈明金奸污后,张提出离开那里,赵永升即把她调到楠杆招待所当招待员,时间不长,又掉到汽车站当售票员,趁机奸污后,给张买绒衣一件,秋裤一件、头巾一条,又提拔张任机械厂付厂长,继续保持关系。60年7月,赵离开楠杆之前,把张锡琴作为心腹事,亲自去罗山两趟作媒,解释给董自强结婚(已离婚)。   1960年7月,其见到高店总机话务员高乃秀长的很漂亮,乘高要求到外地看病之机,耍流氓搞高的肚子,后将高调到楠杆公社电话会议室当话务员,作电话报告时,叫高一人在会议室作记录(高写不好字),对高摸弄调戏。1960年8月,其调信阳平桥钢铁厂,回楠杆时,又在高总机房内对高调戏。1960年4月,刘籣英要求到信阳治病,乘机摸弄调戏,刘回后,其又以看病为名到刘住室调戏,1960年夏季发展党员时,刘申请入党,因不够条件没有批准,刘到其住室倒在他怀里哭一场,第二天即叫组织委员把入党志愿书给刘填表入党了。   他的作风问题,早在1953年就有检举,1958年与冯登云、王全秀发生了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信阳事件中,堕落尤甚,59年12月,正大量饿死人时,下乡带三个妇女,打打闹闹,很少过问工作;1960年5月,党委办公室主任王世富到其住室去请示工作,见其正与女干部曹××接吻玩弄,二次去时,见其又将女干部张××抱在怀里调戏玩弄;公社干部陈明武在其住室正汇报工作时,几个青年妇女拥到屋里,其不听汇报了,叫去找办公室主任汇报。   二、1959年11月分(应为份——编者)以前,楠杆公社原存有80万斤机动粮没往下发,到11月底,与统管的种子、饲料、口粮一并有1937000多斤,区委几个同志向其建议发给农村一部分,其坚持不往下发,当时的农村情况他是了解的,11月17日,他由彭新会议回来,下边干部向其汇报:有的食堂停伙,有的因浮肿病死了。他不听,反认为是思想问题,组织20多名干部,分成四个小组,下乡搞反“瞒产”。下去后,有些干部说:“一天吃不到饭”。他到夏楼小队后,发现几具尸体在床上,几天没有人埋,还不承认是饿死的,仍开会搞反“瞒产”。1959年12月19日,县拨给15万斤粮食(包括工付业)安排社员生活,其只下发92000斤,少发58000斤(以后发给机关、厂矿了);12月27日,县拨楠杆380万斤,其只下发3457595斤(包括工付业),少发342405斤;1960年元月,县拨楠杆25万斤粮食,全部未往下发,先后共扣69万斤,其认为“农村没有粮食可以对付,不要紧”。   三、1959年12月,其在莽张凡店参加现场会时,楠杆张店大队社员王继良因饥饿无法,到凡店大队走亲戚,在吃饭中吹嘘自己是楠杆赵书记叫来参加现场会的干部。赵认为丢楠杆的人,派人将王叫来,亲自审问了几句,随后“积极分子”将王吊在屋梁上用棍子边打边问,因王喊救,“积极分子”用稻壳塞着嘴,王晕死醒活后,其派人捆送到张店大队。   其于1959年冬,主持召开两次全公社小队长以上干部会,十余次大队干部会的反“瞒产”斗争中,对于按头、推、按、罚跪等,不严加制止,并在大会上宣布:“凡是完不成公余粮任务,是党团员的,开除党笈(应为籍,下同——编者)、团笈,斗争撤职,反省劳动”。大队支书顾德厚、汪道敏等,因完不成公余粮任务,被斗争后,送居民点建筑队劳动反省一个多星期。会后又斗51人中,开除党笈(籍)的四人,留党察看的五人,严重警告的三人。   赵永升自参加工作后,表现良好,曾立功,受到嘉奖。但由于平时学习不好,组织纪律思想不强,于1956年以后生活逐渐腐化,思想随之堕落,先后利用职权,奸污妇女五人,调戏多人;59年冬和60年春,在死人的情况下,有粮不及时发给农村,致使死人惨状不能及时扭转。其错误实属严重。但经过集训学习后尚能作出一般检查,根据组织处理从宽的精神,经楠杆区党委研究给予开除党笈并建议行政撤销职务之处分。   经县常委于1966年5月22日研究,决定给赵永升以开除党笈,工资由17级降为19级之处分。   (组织上对我的结论完全是事实,我本人没有什么意见。)    赵永升62年5月21日   楠杆区委提出对我的处理,我是没有什么乙见,我今后下决心改,重新作(做)人。    赵永升62年5月21日   (?)   · 来源:   河南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