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合川三年来公社一级党委书记受批判、处分面高达百分之六十   <中央工作组(统战部小组)编、机密、《情况简报》(第廿四期)>   据合川县委负责同志反映,该县近三年来(五九、六○、六一)由於反右倾运动扩大到了基层,整风整社,在高估产的前提下,又搞了反瞒产私分等运动,对基层干部发生了斗争过火,处分过多过重的情况,严重的挫伤了干部的积极性。   全县共有干部二万五千二百八十三人,自五九年以来几次运动中共处理了五千一百八十四人,占百分之二十点五;公社以下干部一万七千七百一十六人,处理了四千六百九十九人,占百分之二十六点五,其中,各级干部处理面:   公社级:党委书记占60%;党委副书记占35.7%;正副社长占36.7%;一般干部占28.6%。   大队级:正副书记占57.2%;正副大队长占38.7%;一般干部占31.6%。   生产队级:正副队长占24.8%;一般干部占11.8%。   以城郊南屏公社为例,公社共有九个脱产干部,就处理了7人,其中,逮捕了4人(包括书记和社长),当时这个公社的整社工作,是由省、县工作组同志带领的云南师范学院210名师生参加下进行的。认为该社是民主革命不彻底,坏人当道,要收回五权,撤换了全部大队、生产队的干部,由西南师范学院学生代替。该社社员至今仍对他们有很多意见和不满。   乱打乱斗的情况也很严重,据不完全统计,36个公社有155个干部,在整社中被坏分子斗打。   产生斗争处分面过大、斗争过火的原因,一是混淆了两类矛盾,把58年以来由於各种原因所产生的缺点和错误都认为是民主革命不彻底,坏人当道所致,因而斗争的性质就变为敌我矛盾的性质;二是把58年以来所产生的缺点和错误都推在基层干部身上;三是运动过猛、过急,缺乏调查研究;四是没有政策指导,任意扩大斗争、处分的比例。这样就给工作带来了极坏的影响和深远的后果,当地干部反映:当干部是欢迎上台,斗争下台。“当干部像夜壶,要就夹起,不要就丢开”。有一个大队,因怕挨斗,三年找不出一个支书来。   目前,该县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对受批判、处分的干部,进行了甄别处理,初步甄别结果证明,过去处理正确或基本正确的公社级干部仅占19%;大队级干部占32.2%。   发:中央办公厅,西南局,四川省委,江津地委(共印24份)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