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信阳事件所犯的错误事实   <原中共商城县长竹园公社第一书记、刘海清>   刘海清,男,34岁,中农成分,学生出身,原任长竹园公社第一书记,主要社会关系:父亲刘荣彬,在1929年当过伪保长一个月、1946年当过伪甲长四个月、57年破坏征集工作,被判管刑两年。   一、粮食方面:(1)不承认灾情,征购任务一超再超,原县委分配长竹园区征购任务100万斤,而我共超过5次,达159万多斤,造成了旱树榜等六个大队卖了口粮(我觉得原县委指示不准调整任务),饿死了社员。(2)大搞工业用粮和筹备粮,1959年9月我在分配任务时就多分45万斤,就出现了卖口粮的队,我不但没有接受教训,而1959年发现长塘埂等八个大队缺粮,我又从周湾等六个队调剂27.5万斤粮食给他队(当时实调出13.5万斤,加上夏季工业用粮,结余小麦4.9万斤,大麦1.2万斤,合计除去超额卖给国家外,公社实有67万多斤粮食,这些粮食对工业1300多人安排6月10月(应为日——编者)),对农业安排5月20号,可是工业用粮6月1号收归国家供应,只(应为直——编者)到接麦公社存有1.9万多斤粮食,如果发到社员手里,最少也要少饿死100多个社员。(3)克扣国家统销指标。1960年2月,当时县委分给长竹园公社15万斤粮食,木厂河大队缺粮(当时我去看一次,因为开会我没有看完)也分给该队42500斤(我又怕不真实缺粮)、未叫办公室通知该队来领粮,过了20天左右,我又派社长张霞祥同志去检查,他回来说:该队还有19千多斤稻谷,我才从工业用粮内少购该队4万斤稻谷,扣留了该队12500斤,统销粮指标混为工业用粮一并放起来了,结果该队饿死50余人,我负直接责任。(4)1959年12月,县委分给长竹园公社饲料粮稻谷5万斤,我只分给3.4万斤,扣留了1万斤(当时1万斤作为新店管理区各队拿糠换),以后没有换,直放到快接麦时才给木厂河队2000斤,现在还有8000斤饲料票。(5)1960年7月召开支书会议时,由马堰队支书李绪功说:“俺队玉米被偷完了”。当时由黄作根(脱产干部)说:“还是采取我57年在头战坪的办法,偷一个玉米罚款5角,粮票4两,公安局老楚掰了两个玉米,社员叫他到高级社,楚没办法,给两元钱,从此后,没有人再偷了。”我说:“行得。”会议后,马堰大队东头子食堂,捉住一个担挑偷玉米,没有钱,那(应为拿——编者)衣服作垫。由于我不执行国家政策,克扣统销指标,有粮不发,见死不救,造成了长竹园公社饿死2000余人,我负直接责任。   在资产阶级立场上,向劳动人民开展斗争,1959年11月,正当社员停伙断炊之际,我不但不去领导生产自救,相反的大搞反瞒产斗争,我先以武畈为重点,叫管理区付书记吕恒义掌握,我每天电话会议督催,逼得干部违法乱纪,作业组长程采彬没有粮食,逼得上吊自杀(未遂),我不但不接受教训,1959年12月,我亲自率领程荣华等7个干部到前河大队搞反瞒产,当时我住了三天,作(应为做,下同——编者)了两次动员,由党委委员赵承禄负责,我回去后,在电话上督催,逼得干部违法乱纪,社员冯春德被斗跑、死在外面,直到民主革命补课时,才从山上窑洞里将尸首找出来。据不完全的统计,由于我这样作的结果,这两个大队斗伤干部9人,饿死了社员300余人,我负主要责任。   三、违法乱纪。1959年10月,全体党员反右倾会议上,到会的342人到会,斗争238人,都有违法乱纪现象,其中熊书生被炒盐豆子,咀摔破了,当时我两次到找了陈书记汇报,听到会场很乱,我说陈书记,我们两个到里面看看吧,他说好。到场后,熊书生向陈书记说,斗争的人打了熊书生,陈书记说,你不好好的交待,他们捆了你几下,谁打你了,可是我呢?不但没有很好的对掌握会场的管理区干部书记陈子元付书记吕恒义进行批评,相反令老熊老实交待。1959年10月,公社召展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积极分子大会,到会的共378人,被斗的22人。前河大队队长朱子良被炒盐豆子,我也没有很好的对管理区书记易以星进行批评,我亲自看到斗争武畈队会计王玉先,别人按他的头,我也没有制止。   1960年2月芦士地(有精神病)省委文化干校同志来帮助我们生活安排,他在街上胡闹,我和曹述之(民兵队)将他弄到屋里,指使余正炎捆他一个钟头,未伤。   1960年4月,药铺管理区书记易以星,反映脱产干部林志山在磨石山大队打人捆人,克扣粮食,我说他队的彭姓户大,是否有打击报复,如果情况不错,是好人办坏事(派人检查几次没有定案)。   1960年7月,陈子元在党委会议上,公社干部站队时说:“彭瑞成(上峰山队支书)在抗旱时打死人,反瞒产时打死人,当时争论很大,我说不要把所有的事都拉到干部头上,打死人是个大事,我的亲自去检查”。会后我也没有检查。由于我的国民党作风,法西斯手段,在两次公社会议上训练打手,在语言行动上,支持违法乱纪的干部,造成长竹园公社捆绑吊打社员,侵犯人权,破坏了党纪国法。   四、封锁消息,隐瞒错误。对上级是吹捧,欺骗领导的信任,拿长竹园人民的鲜血换回我个人的荣誉地位,虚报产量,骗得了地委红旗公社,省委甲等公社的光荣称号,省委五级干部会议,我明知道水稻亩产300多斤,我却写千斤水稻发言稿,印发全省,欺骗省委。于1959年12月县公安局调查死人数,当时陈祥之向他们汇报死了1009人,王汉卿知道后,叫我亲口报,我汇报了二次,最后报死了600人,不但没有坚持斗争,相反的组织党委干部隐瞒。60年5月分,当时统计死了1200余人,我召开公社党委研究汇报死人1096人,60年7月分,当时统计三个队死人数字1300余人,我召开公社党委研究汇报1496人,只(应为直——编者)到60年10月,县委来长竹园检查时,霍书记要非正常死亡人口,我还说死了700人,企图欺骗新的县委。由于我欺上瞒下,使党长期不能了解下面真实情况,是一个党员不相称的。   五、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只顾个人享乐,不管群众的死活。1959年12月,我到旱树榜大队看水库时,走到东湾食堂,支书筑定启说:“在这里,东湾食堂去。”60年3月我和陈子元到两河口大队,路过筑家冲、听说死了一个人,我说都是付(应为富,下同——编者)裕农民,东跑西跑的,叫他队抬回去,1960年元月,药铺汇报说路上死了一个人,我在电话会议上说,不要大惊小怪的,死人是常有的,那(应为哪,下同——编者)里见到那里埋,放在路上影响不好。   1959年11月,周家山食堂社员余白汝70岁,到公社要饭,我叫余正炎给他轰走,并在干部会议上批评支书筑定启说,你队的付裕农民上了街,啥事都有他出头,你回去检查,是否有活动。支书会议后,我从药铺回来,该队斗争周家冲食堂会计曾孝千,本来应该了解情况,帮助解决,我不但不了解,就和曾孝千说:“他们说你瞒了几千斤产,没有那些,瞒了2、3百是有的,不要肉落千人口,罪过一人当。”我就这样漠不关心的就走了。由于该食堂困难没有解决,致使余白汝逃到外面一个多月才回来,后死去,造成该食堂饿死10余人。   1960年3月,木厂河大队队长周发民说:“他队没有粮食了、我气愤的说:“从前你们瞎报,要我命的。你们是浪费队,让你们夸去,我不管,垮了你一个队也能到社会主义。如果调用了工业用粮,杀你们的头。”吕恒义反映木厂河大队停伙,我在电话上说:“是不是时机已到,攻击领导。”而我则利用职权,肥己、送人情。59年2月,我私自批给我原住队黄木匠做木料70斤周转粮,批给我小孩及亲属三个没粮食关系供应了600斤。我在前河公社反瞒产住了三天,就吃了一顿肉一顿油馍,一顿饺子。在队里看小说,不下食堂,在公社住不凭票就餐,吃油馍、吃鱼等,由于堕落的资产阶级泥坑里,所以就不关心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生活,因此,长竹园公社饿死人事件不断发生。   六、阶级立场不稳,59年12月,政法部陈义之贯彻政法会议精神,收流抓流,我同意马上就办,当时陈义之提出人员不够用,我说给他们放到药厂里,叫张泽迪看一下没有什么关系,实际上张泽迪是三青团员cc%派(原文如此,为百分之百符合——编者),被清洗了的干部,是一般的反革命,这事我也知道,当时我认为叫他当会计没有啥,这就使他在收容所继续作恶,与我有直接关系的。   七、家长式的领导方法。常以地区熟悉为借口,经常重大问题,不和同志们研究,都是我主观决定。1959年分配征购任务时,前河大队58年征购(原文空两格,没有数字——编者)万斤,而59年大旱年,还分配给该队14.5万斤,致使该队卖了社员口粮,饿死劳动人民。高高在上,随心所欲,任意批判,把社员种的私菜和家里小锅都说是挖人民公社的墙角,都要收起来。由于我的作风恶劣,致使下面干部不敢反映真实情况。   以上我所犯错误,主要不执行党的政策,克扣统销粮指标,有粮不发,见死不救,生活腐化,站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破坏民主集中制,情节是严重的,是党纪国法不能容许的。要求党给我留党察看处分,今后立功赎罪。    检查人:刘海清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