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德宝的交代 对1959年到1960年我所犯错误的检查交待 贵州省江口县茶交公社党员、干部甄别工作总结 中共信阳地委关于王达夫的罪恶材料 江一真给福建省委、省监委和省委甄别领导小组的信 中共商城县委关于刘海清同志在“信阳事件”中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自我检查 中共光山县委对黄立元同志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我的罪恶交代 自我检查 史万修关于要求平反右倾机会主义的信 1959年冬1960年春的错误检讨 自我检讨 我的检查 中共商城县委对阮坐同志在“信阳事件”中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韦覃新同志的控告信 杨功时个人补充检查 中共罗山县委对阶级异己分子许文波在“信阳事件”中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中共罗山县委关于许文波在信阳事件中所犯罪行的调查报告 中共中央、中南局对河南省委《关于潘复生同志‘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的平反决议》的批示 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平反“以江一真同志为首的右倾机会主义反党集团”向中央、华东局的报告 余尽臣的自我检查书 中共信阳地委关于同意对罗山县委“对阶级异已分子许文波的处分决定”给省委的报告 我的自我检查 自我检查 中共罗山县委对赵永升在1959年冬和1960年春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中共商城县委对王昆明同志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胡德仕的自我检查 中共商城县委关于王子明同志在“信阳事件”中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中共信阳县委关于徐国樑同志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我的思想反省补充材料 本人检查 连水发的检查 吴良保的错误检讨 中共光山县委对吴良保所犯错误的结论 自我检查 中共罗山县委关于对刘荣月同志在信阳事件中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中共罗山县委关于郑廷怀同志在信阳事件中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中共罗山县委对连水发同志在信阳事件中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郑廷怀的补充检查 中共光山县委对芦子玉同志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中共潢川县委关于清除张作和出党的决定 张作和的系统检查 中共信阳地委关于路宪文在“信阳事件”中所犯罪恶的处分决定(草稿) 李鸿书自我检查交待 罪恶交代 中共光山县委对徐德宝同志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中共罗山县委关于万家印同志在“信阳事件”中所犯错误的处分决定 关于审查田家耕流亡江南问题的结论新稿 关于否定“王国治同志所犯一般右倾错误”的甄别复议结论 胡开明对巩固集体经济的思想检查 我在五九年冬六0年春所犯错误的检讨 中共黔南州委关于以刘洪斌为首的破坏集团案件的报告 我的检查 四川省合川三年来公社一级党委书记受批判、处分面高达百分之六十 中共贵州省委监察委员会关于安顺地委监委开除盗窃犯李德村党籍的通报 我所犯罪恶和错误事实的检查 县委对我处分决定材料上说明 甘肃省委关于酒泉夹边沟农场劳教人员死亡问题的检查报告 关于县委对所犯的错误结论材料的意见 请求县常委对我所犯错误从宽再从宽的处理 一个新滋生的反革命分子 中共内江地委关于石纯华所犯错误处理意见的报告 我所犯错误的检查 自我系充(统)检查 我在信阳事件所犯的错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