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辽宁省委批转省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召开的市、地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长会议上的报告   省委同意省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召开的市、地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长会议工的报告,现转发各市、地、县委认真执行。   对资改造工作下一步的任务是艰巨的,尤其在经济改组中,曾对市场与人民需要照顾不够,不适当地并店、并社,造成供销关系中断与脱节的严重现象,必须坚决加以纠正,凡是适合于分散经营的应继续分散经营,凡是具有特长的手工业、商店,仍须保持特长,不要乱并乱合,过去的供销关系,经营制度均不得随便加以改变。   各市、地县委均应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认真地坚决地纠正在经济改组中的偏差。   (附:) ## 中共辽宁省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召开的市、地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长会议上的报告 ## (1956年2月7日)   省委对资改造领导小组于2月2日召开了各市、地委对资改造小组长的会议,会上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今后的任务和若干具体政策问题进行了讨论,现将会议所讨论问题的意见报上,希审查批示。 ## (一)   我省自1955年12月13日至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从党内到党外分别召开各种会议,广泛深入地向全体干部、职工群众、工商业者及其家属分别传达了党中央和毛主席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的指示及有关各项方针政策,并对资改工作做了全面部署,统一了干部思想,大大提高了全体干部和工人群众社会主义革命的积极性,同时也进一步促进了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性,党的方针政策,深得人心,取得了社会各阶层人民的热烈拥护与支持,至此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已酝酿成熟。   省委领导小组于1月5日又召开了各市、地委的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会议,指出各地应即积极作好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以迎接高潮的到来。1月10日首都北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并宣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我省在这一形势的影响和推动下,工商业者奔走相告,并在职工群众的督促下,积极要求改造。13日高潮即已形成,各地党委均决定赶到高潮的前面积极领导,并迅速的集中了主要力量,抽调了一万多名干部投入工作。从1月14日起到21日止,仅在一周的时间内,全省10个市即胜利地将全部私营企业宣布纳入了公私合营和合作化的轨道,至25日各县(旗)的县城也已取得了全部的胜利。农村商业和小手工业也有一半以上的集镇卷入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预计春节前后全省即可全部完成第一步的改造任务。这生动地说明了我们在对私改造这条战线上,已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目前清产核资工作大部分市都已经结束或接近结束,县城一半以上也已经完成。   各市县对工商界的主要代表人物已基本上安排完毕,安排的职位基本上是适当的,对资方一般实职人员也已初步做了安排。已经安排下来的人员都感到很满意,有的感到出乎他们意料之外,体验到:“只有听毛主席的话,走社会主义的路,才能有今天”,纷纷表示一定要积极工作,努力学习,进一步改造自己。   经济改组方面,一般正在研究规划中,有的地区已进行了一些调整,并相应的建立了组织机构,还待陆续配备干部加以充实。   在这一阶段中全党动员,积极领导与工人群众的社会主义革命积极性,成为推动运动发展的主要力量,资本家的表现总的来说是积极的,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热情很高,对和平改造的方针政策表示拥护和注意;有的提出要跑步进入社会主义;在批准合营后,家家户户欢欣鼓舞,有的认为这回已经是半公家人了,快脱资本家的皮了;在清产核资中,很多资本家和工人一起彻夜清点,有的还主动帮助别人清估,甚至还有主动揭露批判违法的资本家。总的说来,资产阶级分子在这一新的形势下觉悟有所提高,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都进一步认清了只有如此,才有个人的光明前途,他们内部的分化越来越明显,少数顽固分子越来越孤立,核心分子的队伍日渐扩大,所起的作用也日益显著,这对我们是很有利的。   运动发展的规模与速度,远远超过了当初的预料,这是“好得很”的大事情,这是由于党中央、毛主席的英明领导,由于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和平改造的方针的正确与深得人心;由于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农业合作化的迅速发展的有力推动,由于广大职工群众社会主义革命的积极性的普遍高涨;由于党内在各方面工作中进行了反对右倾保守思想的斗争和北京市社会主义改造全面胜利的鼓舞与推动,也由于各级党委在这个时期内集中了主要力量及时抓紧对这一工作的领导。所有这些使得我们能在一个极短的时期里,取得这样伟大的胜利。   可以肯定:克服右倾保守主义,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积极领导群众前进,把社会主义改造高潮推向顶点的工作路线是完全正确的。   总的说来,运动的发展是健康的,成绩是巨大的,在“谁战胜谁”的决定性的环节上我们取得了胜利。但是在贯彻执行若干政策和具体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有些是属于较大的偏差,必须引起严重注意,这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清产核资中清点面过宽,核资过严过紧,有的把家庭和企业合用的房子、自行车、收音机、桌椅板凳、钟表、炉子、坛坛罐罐等都予清点入册,甚至把结婚陪嫁的镜子、吃水用的洋井,也给清点了。在估价方面,除商品和产成品因有国营牌价和成本高低很明显一般说比较合理外,其他资财则普遍偏低。……这样做的结果使许多家店(厂)不分的小企业的一些生活资料也被点入企业投资;有的由于压价过低或许多可资利用的资财列为待处理资产,形成人为的产不抵债,这必然影响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性,使之怀疑党的政策。   二、人事安排缺乏通盘考虑,没有全面规划,除少数资产阶级上层分子的安排较有计划外,对于一般人员多是零打碎敲,用一个安排一个,结果造成行业之间,区与区之间很不平衡,安排速度迟缓,已安排的尚有不妥善的;有的对于名不在册,实际上久已任职的实职人员或老弱不予安排,逼得有的到省告状,有的竟因而自杀。有的在人事安排中不注意与工商界代表人物协商,也有的则把大权完全交给他们,让资本家一厂一户自报公议,甚至有的进行选举,然后提出名单交给我们批准任命,这都是不适当的作法,弄的我们很被动。   在人事安排同时由于缺乏对内部干部和职工群众进行统一战线政策教育,以致有的干部和工人对把资本家安排到领导地位感到不满,对已安排做领导工作的人员不尊重的情绪是很普遍的,使资本家感到安排后仍是低人一等。对资本家不能及时妥善的进行安排,或者安排上把他们挂起来,必然影响他们参加经营管理与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性。   对于资产阶级分子的思想改造与核心分子的培养工作多未能有计划的进行,政治工作还远远落后于当前工作的需要。   三、经济改组和商业网调整工作中较普遍地存在着急于求“高”求“大”的情绪,很多未经慎重考虑生产和经营的规划便轻易进行并厂并店,轻易淘汰尚可资利用的机器设备,急于改变企业的规模与面貌,过多的要求国家投资;有的甚至孤立地忙于并合,误了生产和经营;有的不适当地把一些小商小贩或某些适于分散经营的小饮食、服务业集中起来,轻易地把他们分散的资金全部控制起来,全部由国家计发工资,轻易地改变他们的经营方式,企图一下子都成为“高级形式”,结果使这些业者消极依赖,坐待国家给活给钱给饭,影响资金周转不灵,产品花色品种减少,服务质量下降。安东、沈阳、鞍山等地工业、手工业已发现有不承揽活不接受加工任务的现象;有些工厂合并后,原来独特的产品也停产了,因此,形成许多手工业产品或某些有独特声誉的产品以及季节品种脱销;抚顺自批准合营后,百货、食品、烟酒等行业营业额平均下降10—17%,他们将60%的游商吸并到商店里,零售点减少了,消费者感到很不方便。……   从上述这些问题不难看出:我们许多干部,对于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所采取的和平改造的方针,实行“赎买”的办法废除资本家所有制,对于资产阶级分子改造的可能性缺乏明确完整的认识,仍存在着某些”左”的情绪,因而在执行政策时,曾发生了一些“左”“挤”的办法,在工作上不注意调查研究,不全面考虑历史特点与群众需要从主观愿望出发,采取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简单草率的主观主义的作法,这就不能不阻碍着全面深入地贯彻执行党的政策。   …… ## (二)   将全部私营企业分别纳入公私合营或合作化的轨道,这就意味着基本上改变了资本主义的和个体私有制的生产关系,但这只是完成了整个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的第一步。按照社会主义的原则进一步进行企业和人的改造工作,即按社会主义原则进行经济改组,以社会主义的经营管理方法代替资本主义的经营管理方法,教育改造资产阶级分子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人民,则还是极为艰巨、复杂、细致的工作。这就不象前一阶段在短时期内以突击方式所能解决的,而要求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贯彻“宽”和“了”的精神,和加强调查研究全面规划的方法,克服违反政策,急躁草率,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主观主义作法,以保证改造工作更加健康的发展。   兹就下一步工作中的几个主要问题,根据中央指示的精神,提出几点意见:   一、关于清产核资,定股定息。   清产核资必须坚持“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这样我们才更主动,更得人心。鉴于实行全行业合营的时候,我们面对着为数众多的包括大中小的企业,它们的财产关系更为复杂,在处理上需要有更多的灵活性;同时我们在清产核资过程中,已经看到由于有工人群众的协助监督,由于绝大数资本家表现了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性,资本家自报自评的结果一般接近合理或者偏低。因此应当坚决贯彻中央所指示的“宽”和“了”的方针。所谓“宽”,就是对于清产核资中有关公私关系方面的问题,凡是可以从宽处理的即可以宽处理;所谓“了”,凡是对于企业原来的各种债务和财产关系包括敌伪财产、对公欠款、抽走的资金和呆滞物资在内,根据从宽处理的精神,尽可能地加以了结,以利于对资本家和其他私营工商业者进一步进行教育和改造。我们在清产核资工作中所已经发生了的清点面“宽”和估价偏“低”的偏差,应进行重点复查,将极不合理部分坚决予以纠正。尤其对于拿出帐外财产投资必须坚持自觉自愿的原则,一律停止动员和号召,凡过去所动员出来的账外投资确非自愿者特别是勉强交出的生活资料不应接受。已接受者应予返还,以利挽回政治影响及消除工商业者继续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思想障碍。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对于有关具体政策问题规定如下:   1、关于估价问题:(1)对于一切固定资产设备的清估,均应按合营当时的现值合理作价,不能因合营后需要拆迁或以合营后的适用程度而有意压低价格,迁并费用由公私合营企业负担;机器设备按工业部门的出售价格作价,或按商业部门的牌价估价,没有价格的,公私双方协商估价;房屋建筑物,按当地房地产局规定的估价标准估价,没有价格的,公私双方协商估价。(2)对工业的产成品和商业的商品作价:工业的适销产品作价应按出厂价或按实际成本适当加利润;对商业的适销商品应按核资当时当地的国营批发牌价估价;对滞销商品,在照顾资金周转情况下按现值折价,其中对冷背商品的折价应宽于残次商品(因冷背商品多系季节性和地区性的商品);对工业的半成品、在制品的估价,可由公私双方协商确定。(3)对于不需要的机器、工具设备和呆滞物资,经过公私双方协商,适当估价作股,尽可能不列作待处理财产;已经实行公私合营的企业,如有类似待处理财产,一律进行清估,尽速加以处理。(4)企业所有的土地,不论是否同生产有关,均要适当估价,已经实行公私合营的企业,如将土地列为待处理财产,也要适当估价,尽速加以处理;地产税按照所估的价格计算征收,由公私合营企业负担。(5)对家店(厂)不分的,凡是生产(经营)用的要估价,家庭用的归业者所有;界限不清的根据业主的意见处理,照顾他们的需要。(6)凡宣布公私合营后,但仍采取经销、代销形式的小商小贩,可不进行清产核资。   2、关于债权债务问题:(1)拖欠职工工资,原则上由原企业进行清理偿还。对生产工资和停工工资应分别处理,对拖欠生产期间工资原则上应全部偿还,但特殊困难的经劳、资协商酌情核减;对停工期间工资一般应参照国营规定的标准计算,困难者亦可经劳资协商酌情核减,但最低不得少于60分;对拖欠不合理工资(脱产工长津贴、年节加餐费、伙食费、夜餐费、各种不合理的奖励金与津贴),一般地应予减免。但对过去已发给的停工工资及不合理工资则不得索回。经核减后由原企业资产扣除,在不影响生产和职工生活的情况下由新企业分期偿还。(2)对资方实职人员拖欠的工资,一般按拖欠职工工资同样处理。(3)对公欠款,原则上由原企业进行清理偿还。偿还有困难的,可以转为公股或者转为合营企业的负债。(4)对私人的债务,原则上由原企业进行清理偿还。偿还有困难,而债权人愿意将债款转为投资的,可以鼓励他们转为投资(债权人如不是资本家,投资后不可将他们的成份改变为资本家);但决不能勉强;否则转为合营企业的负债。(5)股东自己在企业的垫款,原则上转为投资;如生活确有困难或者另有债务,可以允许酌情退还,或者转为合营企业的负债,经过协商,分期退还;如系股东向亲友借来的垫款,必须偿还的,原则上予以退还;如其亲友愿意投资,欢迎他们将此项垫款投入合营企业(如垫款人不是资本家,投资后不可将他们的成份改变为资本家)。(6)企业的债权,一般列作投资,作为合营企业的债权,债务人已经破产,确实不能收回的不列作投资。(7)股东或资方代理人借用企业的款项,原则上应当一次或分次偿还;如生活确有困难无力偿还的,酌情予以减免。(8)产不抵债的企业应尽量使之不致破产,可采取重新核定其债务,扣除虚假数,公平核定资产,待处理资财尽量折价入股,适当核减“五反补、退、罚”款、对公欠款,尽量收回债权等方法以缩小其资产负债的差额;但多方设法照顾仍不抵债者,可以依法破产清理,破产户的职工和资方从业人员,由业务主管机关负责安置分配适当工作;如果其他企业愿意帮助产不抵债的企业偿还债务,可以允许。   3、由原企业或者由企业公积金所购的公债,可采取下列两个办法,同私方协商处理:(1)将公债作股定息,公债利息归合营企业;(2)将公债作股暂不给息,公债利息归资本家,公债还本后给以定息。   4、私营企业1953年到实行合营前,应分而未分的盈余应当参酌企业财务情况,进行适当分配,资本家所得部分,让他们自行支配。   5、对于私营企业隐匿的敌伪财产,抽逃的资金,在海外的资财,可以责成资本家自行清理报告,从宽处理。对于隐匿的敌伪财产,原则上按资本家自行清理报告的资财和数目作为公股;对于抽逃的资金,资本家报告以后,能归还的归还,不能归还的,要资本家承认错误,免予归还;在海外的资财能够调回的,鼓励资本家调回,调回以后,原则上转为投资,也可以给资本家留下适当部分,由他们自行支配,实在不能调回的,不要追逼。   资本家自行清理报告上述隐匿敌伪财产和抽逃资金行为的,免予处罚。   6、定息办法:中央已有原则规定,各地可以研究提出意见报省通盘考虑以后再具体确定,中央已定的原则是:(1)公私合营企业,不论盈亏,按季付股息。(2)息率为1厘至6厘。(3)根据国计民生需要和各行业、各企业具体情况,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可规定不同的息率,也可规定统一的息率,同一个地区行业内部,也可规定一个统一的息率,也可以规定几个不同的息率,户与户不一定相同。(4)批准手续,实行定息后,公私双方向当地业务主管机关和工商行政机关按行业具体协商,提出对于本行业的定息意见,报经市县人民委员会同意后报省人民委员会,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实行。目前各市县可即着手研究酝酿,提出初步方案,俟中央具体办法下达后,加以修改确定,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然后贯彻执行。   对于企业财产的清理估价与定股、定息,是私营企业实行公私合营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使资本家心悦诚服,才有利于我们争取他们中的大多数,提高他们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积极性,孤立少数坚决反抗分子,才有利于我们加快社会主义改造的速度,有利于生产经营的改进。   二、关于经济改组与商业网的调整。   经济改组与商业网的调整工作,是一项极为复杂、细致的经济组职工作。对于这一工作总的要求是:必须很好观察研究,深入了解生产和运销规律,注意听取群众和有经验的工商界人士的意见,然后慎重地提出改组和调整的方案,经各市县委批准后,有步骤的分批的进行。必须明确认识,由于资本主义盲目性所形成的某些不合理现象,与由于长期历史所形成的为群众所需要与习惯的某些可资利用的合理的两个方面,决不能主观主义不加分析,盲目求“高”求“大”,只从管理方便出发,不考虑客观需要而冒然从事。特别是在经济改组过程中必须坚持“合营生产两不误”的原则,决不许减少花色品种和降低产品质量,对于具有特长的厂、店必须保持或发扬其原有生产或服务的专长。在我们还没有完全摸清生产、供销与商品供应规律和没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组规划以前,一律原摊不动,照旧生产和经营,责成原企业主继续管理并负责盈亏,不要随意迁厂、并店,不要轻易改变原有生产(经营)方法与制度(包括工资、工时、价格、会计帐目、赊欠关系等制度),对于原有的协作关系,供销关系应继续保持,以免混乱现象发生。什么时候摸清情况,做好规划,再有领导地分别不同对象,分期分批稳步地进行改组。   1、工业、手工业的经济改组:(1)制定工业或手工业的经济改组规划,必须与生产规划相结合,并在生产规划的基础上进行经济改组工作。生产的规划又必须充分考虑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经济类型之间,在生产上有明确分工与互相配合。否则就会造成盲目的改组,脱离了国家的计划,而不能适应计划管理,不能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经济改组的规划应由各专业公司提出,经有关局(科)通盘研究确定报市批准。牵涉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调整方案,必须报省统一审批平衡。(2)在经济改组中必须坚持节约原则,要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凡能利用的设备一定要利用,需要检修方能利用的,就要进行检修然后加以利用。尽量减少非必要的淘汰,尽量节省国家的投资,如因设备不平衡影响任务完成的行业,可作必要的添平补齐。(3)在经济改组中要防止急于盲目地大合大并,对一个企业的裁、并、改、合,一方面要根据生产的需要,同时又要考虑到设备的利用,有些企业从生产管理,从设备利用都有条件集中的,而且又不需投资或投资不多的,就按照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的原则进行集中;有些企业目前尚不具备这些条件,就不能强行迁移合并,尤其有些设备比较陈旧不动尚能使用,如果进行移动就不能使用或减少其使用寿命,对这样企业尽量采取统一管理分散经营的办法。(4)对于一些能独立生产一种产品的企业,不要轻易裁并或改产其他产品。尤其是对那些独特的、专门的或名牌的产品,一定要给予保留,并可保留其原有商标,以满足社会的需要。(5)对带有服务性的工业,如铁工修理、被服等行业,在经济改组中要考虑到地区的需要,和照顾到消费者的方便,不能过分的集中。(6)在经济改组的规划尚未肯定下来或暂时保留不动的,应即将生产稳定下来,责成其照旧生产,逐步改善经营管理。对已签订的合同要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原有的主顾不要丢掉,在国家尚未统一安排生产任务之前仍应积极主动承揽加工订货任务。(7)粮食加工业的改组,应当是产销兼顾适当的照顾距离,过去以承揽社会加工为主的小碾磨坊,不要集中,可保持其原来的经营方式或转为农业生产合作社服务。   对于手工业的改组必须注意掌握其经营分散、分布面广、行业复杂、与人民群众的多样化需要关系密切,一般技术落后,但少数有独特专长等极为复杂的各种不同情况。在合作化以后凡是不宜于集体生产的,就应该保持分散生产的形式,特别是那些在手工艺方面具有独特专长的在加入合作社以后一时难于予以调整,就让他们原封不动,待摸清情况后再进行调整。注意发挥手工业的特点,为人民生产更多更好的产品,他们的生产应提倡充分利用地方原料,利用废品废料,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对于手工业的供销,国家只能将那些适合由国家包销的产品,进行加工订货,大部分还应该由手工业合作社或手工业者,根据他们原有的市场联系与新的市场需要,自己解决某些原料供应与产品销路问题。   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领导成份,应包括参加合作社的独立劳动者、手工业工人等不同成份的劳动者,基层社的主任可由政治上可靠,技术较高,有经营能力的独立劳动者或手工业工人担任。小资本家参加合作社其资产可以作股定息,其本人可按“量才使用”的原则适当安排,在基层社不好安排的可以在联社安排。原系地主富农成份或曾任伪军警官吏但无反革命罪行,已参加劳动多年的独立劳动者参加合作社可以分别不同情况作为社员或候补社员,但不得担任领导职务。   农业生产合作社,不宜发展独立的手工业,已有的独立的手工业,交由手工业管理部门组织领导。   运输合作社财产关系处理的原则与手工业社同,目前兽力车一般应组织低级社,兼有土地的木帆船尽量动员参加运输合作社。   对于私营建筑企业,根据其本身的特点与国家的需要,可以采取由国营建筑工程公司直接吸收的办法加以改造。城市亦可保留一部分粉刷、油漆、水暖修理、玻璃安装等小型业户,在建筑工程公司统一领导下,分散经营为居民服务。散布在农村的小包工,由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加以组织。   2、商业网的调整:商业网的设置与调整的目的是为了充分满足社会需要服务,因此必须以适应消费者的习惯,便利消费者购买商品为提前。制定调整商业网的规划时:(1)必须与整个社会商业网的设置(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工业和手工业的自产自销等)与城市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有通盘考虑的全面规划,分批调整,不要零星调整,规划应报经当地党委批准。(2)必须考虑历史上所形成的商业网分布的特点,取其合理的部分,凡是适宜于集中于某一特殊地区的如旅馆、饭店通常集中于车站及商业区的附近,高级商品、茶庄等通常集中于繁华区域,不应强行迁移分散;凡适于分区设置的行业,如服务业、小饮食业、副食品业,则不应强求集中;在少数民族比较集中区域应安置适合他们特殊需要的营业点。(3)必须注意运用原有极为复杂的多种多样的经营形式以充分满足社会需要,对于某些具有经营特长的店铺,如沈阳勺园和某些素有声誉的茶庄等,合营后亦要保留下来,单独经营,以免合并后损害他们的特长。(4)也应考虑企业的管理与经济核算问题,并须严格注意节约,充分利用原有设置,在一般情况下,不应投资增添。   无论工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建筑业在经济改组过程中,都必须坚持“生产合营两不误”的原则,一切改组的措施都必须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的利益,以有利于生产(经营)为前提。生产(经营)的花色品种只许增多,不许减少;产品的质量、服务的态度只许更好,不许变坏,技术只许提高,不许降低;尤其是那些承担加工任务繁重的企业,必须保证生产任务的完成(如马拉农具等)。同时在经济改组过程中必须做好生产经营的安排与规划,坚决防止由于经济改组而使生产、供销脱节,原有的供销关系包括小商小贩与手工业之间的赊销关系,应继续加以保持,各专业公司、各厂(店)应有专人负责生产技术,花色品种,调整供销关系,把新企业搞好,才能够表现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各企业在合营工作大体就绪时,就可以充分发动职工群众(包括资方实职人员),根据不同条件,开展以不同内容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竞赛,把合营的高潮转为生产的高潮。   三、对于资产阶级分子的团结、教育、改造工作。   对于资产阶级分子和其他工商业者进行思想改造工作,是我们社会主义革命中的一项重要任务,这一工作目前还远远跟不上客观形势的需要,—必须加强。做好这项工作,在现阶段首先必须尽速把人事安排工作作好,以定人心,包下来的范围除实职人员外尚应包括董事、监事等人,因为他们多数是有经验、有代表性的人物,对于一些年老体衰不能任事但不安排就不能维持生活的也应予以适当照顾。人事安排必须通盘考虑全面规划,做到“量才使用,各得其所”,这一工作并须充分与工商界代表人物协商,听取他们的意见,才能做得妥善完满。   人事安排好,还必须教育干部和职工明确我们对资产阶级分子这样安排的目的性,做好已被安排到各种领导岗位上的各种类型的资产阶级分子的团结、教育、改造工作,要使他们的职权受到尊重,并帮助他们做好工作,要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加强对于他们的教育,逐步克服他们原有的资本主义的经营思想与作风,逐步把他们改造成为我所需的人,这是我们的光荣责任。   对于资产阶级分子的人的改造工作,也必须进行全面规划,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特别应着重在对于代表人物中的核心分子与青年积极分子的培养,对其家属子女的教育也必须注意。我们的任务是团结、教育、争取改造工商业界中的绝大部分成为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进步分子。   对资产阶级分子的思想改造工作,必须以在企业中结合生产(经营)的实践来进行为主,因此国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公方代表和全体职工负有重大责任,但工商联在对于工商业者进行教育工作上还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同业公会可考虑与专业公司对口,以便于政治工作与经济工作之间的结合。民建会也须适当发展,以便组织工商界核心分子的力量。因此各地还必须加强对于工商联、民建会的领导,使之在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中继续发挥其为我们所不能完全代替的作用。   在对于资产阶级分子进行人事安排的同时,必须注意要大胆提拔一批私营企业职工店员中的优秀分子参加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岗位上来。   搞好上述各项任务,保证运动更加健康地发展,必须加强思想领导与组织领导。从我们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些问题,不难看出我们对于党的政策的贯彻执行还很不深透,许多干部和职工群众对于党的政策的理解也还很不深刻,今后必须在干部、工人群众中进一步开展深入的思想教育工作,使他们对于一些根本性的问题,如在我国特殊的历史条件下,资产阶级的两面性,采取“赎买”的办法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资产阶级分子的改造的可能性以及和平改造过程中阶级斗争的尖锐性、复杂性等问题,有明确完整的认识,我们在这条战线上所投入的力量很多是新兵,不能设想在贯彻党的和平改造方针与“赎买”政策上不会遇到抵触,因此加强对于全体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还是非常必要的,目前随着工作的发展,工作队的组织形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工作要求,必须把专业公司的机构充实和健全起来,把干部固定在经济工作或政治工作的岗位上,派到合营企业去的干部必须是“兵对兵,将对将”,以便能很好完成双重改造任务。各级对资改造领导小组必须在各级党委领导下进一步组织好各有关方面力量,对前一阶段的工作认真地加以总结,并通过这一总结明确政策,接受经验教训,藉以教育干部提高干部并把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安排好,结合好,同时必须加强对于贯彻执行政策情况的检查,注意发现问题,向一切违反政策的现象进行严肃的斗争,很好地组织经验交流,切实做好下一段以搞好生产(经营)、把合营高潮引向生产高潮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 来源:   辽宁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