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关于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一九五六年度基本建设和物资平衡问题的补充报告的批示 ## [注:这是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文件。1956年4月14日,周恩来作了修改,并批示:“陈、习阅后发”。]   (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   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1956年度基本建设和物资平衡问题的补充报告和它所提出的解决办法,就是批准物资供应计划按钢材442万吨、水泥647万吨的分配方案执行,基本建设计划新增3.5亿元的投资问题按基本建设问题补充报告中的第二方案执行。各部门、各地方应该将这个补充的计划作为1956年度计划草案的组成部分,并且迅速依此布置执行。   1956年度物资供应情况是很紧张的,钢材和水泥的供应情况尤为严重。为了保证整个生产和建设上的需要,各有关部门应该从努力提高生产、节约使用、努力争取完成进口计划、适当减少出口数量或推迟出口时间、发动普查库存和组织互相调剂等方面来争取增加可供分配的钢材20到30万吨、水泥50到60万吨,以缩小物资供应和需要之间的差额,并且尽可能解决品种和时间方面的矛盾。同时,各部门、各地方必须根据现在已经确定的分配数目,核实需要,精打细算,降低消耗定额和克服某些人为的紧张现象,迅速安排今年的生产和基本建设工作,不能再行等待,当前最迫切的是要把第二季度的物资供应指标迅速布置下去,妥善地安排和调整生产和建设项目和它的进度,并且把这种情况向群众解释和说明,使群众积极性同物资供应的可能性密切的结合起来。目前某些方面存在着的群众在社会主义建设高潮情况下要求多生产、多建设,而上面不敢把物资供应的紧张情况向群众交代清楚的被动状况必须迅速扭转。   1956年度基本建设投资总额规定为147.3亿元,这一计划目前应该确定下来并贯彻执行。从1956年度开始应该实行预备项目制度,此次各部门要求新增加的3.5亿元的建设项目,即批准作为第一批预备项目。这些新增项目可以在已经规定物资供应数量的范围内,连同原有正式项目互相调剂,统一安排。   应该看到1956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是积极的,基本上反映和满足了国民经济各部门为加速发展工农业生产和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各部门、各地方应该就基本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安排,抓紧重点,有系统地解决问题,争取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所规定的建设任务。   在基本建段项目及其进度的统一安排过程中,必须使群众的社会主义建设高潮同计划的全面平衡相结合,特别是同物资供应计划相结合,如果只看到施工力量的增长,而没有注意到设计、设备和材料的供应情况,采取全面铺开和齐头并进的作法,就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停工、窝工的现象,并且会使我们的计划有部分遭致落空的危险。因此,各部门、各地方要特别注意设计、设备、材料和施工力量等主要环节的全面的和综合的平衡,在确保重点建设的前提下,安排和调整基本建设项目和它的建设进度。   1956年度工业生产的任务也是很繁重的。某些机械产品所需要的原材料供应比较紧张,必须摸清供销情况、设备能力、技术力量和协作的条件,进行综合平衡,在努力节约使用原材料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基础上,使群众要求增产的热情同供产销的平衡相结合。而某些原材料的生产如生铁、钢材和水泥等,应该大力发挥群众的积极性,挖掘企业的潜在力量,努力提高生产,并且在保证质量的条件下,来满足各方面的需要。   鉴于1956年度基本建设和物资供应的任务特别繁重,而第二季度的工作对于完成全年计划又有很大影响,1956年计划目前不宜再变;从现在开始,各部门、各地方应该迅速组织力量深入实地检查,进一步摸清生产和基本建设情况,并作好准备工作,在今年5月下旬再把1956年度计划中需要修正的某些重要指标修正一次,使1956年度计划放在更积极和更可靠的基础上,以争取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所规定的建设和生产任务。    国 务 院1956年4月14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