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批转《关于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报告》的指示(初稿)   中央批准中央手工业管理局、中华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总社筹委会党组关于《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会议的报告》。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是国家过渡时期总任务的组成部分,必须同国家工业化和国家对农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相适应。几年来的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虽有一定的成绩,但从发展速度来看,显然是落后了一步。应当看到,随着目前国家工业化速度的加快,农业合作化运动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高潮,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高潮也已经或即将开始,因此,迅速改变领导落后于群众的情况,加快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速度,是当前一项迫切的任务。由于手工业生产比农业集中,商品性大,工具简单,改变所有制比较容易,广大手工业劳动者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很高,所以完成社会改革和技术改革的时间,有可能比农业更快一些。中央认为:报告中所提出的加速手工业合作化和逐步实行机械化的方针和发展指标,大体上是恰当的,为着迎接这个大发展而采取的各项措施和办法也是可行的。各地党委应该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认真加以研究,并且采取必要的有效的措施,以保证其实现。为此,中央特再指示以下几点:   第一,应该迅速做出全省(市)、全专区(市)、全县(市)、全区(以集镇为中心)和全乡的手工业合作化的全面规划。规划的时间,必须同农业合作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全面规划同时完成。在进行全面规划的时候,必须注意划清手工业部门和其它部门对各类手工业改造的范围,避免遗漏、重复和职责不清,必须掌握手工业和各种复杂的不同的情况,妥善地解决集中生产和分散生产等问题,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改造政策;必须注意将手工业部门的各种计划,首先是供产销计划,逐步纳入地方或国家的工业计划之内。防止改造与生产脱节。中央和地方的各有关工业部门在统筹安排生产和规划基本建设的时候,必须考虑合理发挥手工业的生产潜力(包括资金、设备、劳动力和逐步实现半机械化、机械化的要求在内),避免彼此脱节。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对手工业产品的加工订货业务,应通过各级生产联社进行,使生产管理和改造工作密切结合,减少和克服小生产者的盲目性。各级手工业合作社应该经常注意充分利用地方原料,适应地方需求,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降低产品成本,生产更多更好更符合人民需要的产品,这样才能积极发挥手工业对国营工业的助手作用。   第二,应该切实加强对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领导,忽视党对这一方面的领导是错误的,各级党委必须将手工业改造工作列入议程。必须切实领导包括手工业在内的地方的全面的工业。在手工业集中产区的党委,应指定专门部门或委员负责管理此项工作;在小城镇的党委,应该把手工业改造工作列为经常的中心任务之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应在二月份内召开一次市、专、县的手工业工作会议,在检查一九五五年工作的基础上讨论手工业改造的全面规划,并解决实行这一规划的一些具体问题,以积极开展手工业合作化运动。   手工业管理机构和联社尚未建立或尚不健全的地区,至迟应在三月底以前建立和健全起来。大中城市和手工业集中的产区,还应根据需要和可能,按行业建立专业联社,或按几个相近的行业建立带综合性的专业联社。   为了解决手工业领导机构和基层生产合作社的干部困难,除必须由各级党委配备必要数量的领导干部外,可由青年团、妇联、特别是手工业工会和县工会抽调―些骨干,同时从老社和手工业劳动者的积极分子中选拔一批,从复员军人和中学、高小毕业生中吸收一批,采取短期训练的办法,大量培养建社骨干和各种专业干部。干部训练的经费,应该由国家帮助解决。   在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中,还必须密切加强党的政治思想领导,积极发展党员和青年团员,做好建党、建团工作,并按生产单位(或行业)建立起党和青年团的支部,积极发挥党的核心领导作用。   第三,应该充分运用说服示范和国家援助的办法,来加速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各级党委应切实加强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宣传工作,人民日报和各地报纸今后也应注意加强对这一方面的宣传,并要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积极发挥老社的带头作用,教育干部和群众,并及时帮助解决手工业合作化过程中的各项困难。   (各省(市)党委应在今年第一季度内,把对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规划和加强领导的情况,向中央做一次专题报告。)    中央一九五六年一月七日 ## 关于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的报告   (中央、主席:)   我们于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至二十八日召开了第五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根据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党的七届六中全会(扩大)决议及中央最近指示的精祌,检查了—九五五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工作,研究了今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规划,并讨论修改了《工艺合作社基层社示范章程(草案)》和《中华全国工艺合作总社章程(草案)》。兹将会议中讨论的几个主要问题报告加下: ## 一   几年来,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手工业合作化有了相当的发展。预算一九五五年底,全国有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七万余个,社(组)员二百万人,约占个体手工业从业人员七百八十五万人的百分之二十五强;产值二十亿元,约占手工业总产值(不包括农民兼营部分)的百分之二十七。其中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已有二万余个,社员占组织起来的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二·/点八;产值占组织起来的产值的百分之六十三·/点三。有些先进地区,如山东省临清市、山西省阳泉市、阳城县、河南省郑州市、许昌市等合作化比重已达到百分之六十至九十。有些地区的某些行业,如上海的针织、棉织、蔴绳、玉石雕刻,北京的皮毛、针织,山东省潍坊市的红炉,临清市的竹器,山西省阳城县的铁业、硫磺以及湖北省沙市的铁器、木器、棕绳等,已基本上实现了全行业的合作化。   现有的生产合作社(组),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巩固的,其余的也都能站住脚。特别是经过一九五五年普遍整顿以后,绝大多数的合作社都有民主选举的理事会和监事会,有一定的生产计划和管理制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改进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而且都有了公共积累,社员收入有所增加,已在不同程度上显示出组织起来的优越性。据一九五四年统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社员的平均产值超过个体手工业劳动者的一·/点四倍,在一九五二年至一九五四年的三年内,社员平均工资平均增长了百分之六十四。还有一部分条件较好的生产合作社,依靠本身积累,进行了初步的技术改造,实际上已是半机械化、机械化的合作工厂,成为当前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旗帜。这类合作社各地都有,如山东省潍坊市,半机械化、机械化生产的合作社社员占社(组)员总数的百分之三十左右。   由于手工业合作社的发展,进一步发挥了手工业为城乡人民生产、生活需要特别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积极作用。根据一九五五年上半年十五个省的四百五十三个县的不完全统计,手工业合作社(组)共设立农具修配站和流动的修配小组达三千零六十四处,修配了新式农具六万五千余件。   但是,我们在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还是不少的。其中最突出的是对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的领导,远远落后于客观需要和群众的要求。表现在:全国各地广大手工业劳动者特别是手工业工人和贫苦的手工业者纷纷要求组织起来,但批准组织的都很少,以致造成自发组织大量发展。如上海市一九五五年一至九月份申请组社的有一万三千多人,但批准组织的只有一千五百人。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是比较普遍的。据一九五四年底统计,全国手工业自发组织的成员有一百一十三万人,相当于同期合作社(组)员的总数。这种领导落后于群众的严重情况,是和我们领导工作中的右倾保守思想分不开的。其原因:首先是我们对总路线的实质认识不清,对“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改造方针领会的不全不透,因而在贯彻执行这一方针中表现摇摆不定。如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组织发展指标,原提出五百万人,但以后修改为三百七十万人,现在事实证明是保守的。一九五五年发展到一百九十万人和将生产合作社社员控制在八十七万人的计划也保守了。其次,我们对手工业劳动者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是估计不足的,很多干部总是不适当地、片面地强调手工业劳动者的保守和落后,而对他们积极要求走社会主义道路和现实情况却熟视无睹。再次,我们对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给手工业改造工作带来的有利条件认识不清,对手工业中存在的产销困难摸不到底,缺乏积极的措施,安排和改造相互脱节,缩手缩脚,不敢大胆发展,也不敢积极提高。最后,还由于我们对手工业合作组织绝大部分是好的,巩固的这一主流方面认识不足,片面地强调甚至夸大缺点的方面,以致在干部中造成“发展容易巩固难”的错觉,很多地区出现只巩固、不发展的脱节现象。   此外,全国尚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县(市)尚未建立手工业的领导机构,已建立的也不够健全;生产合作社(组)中的党团员很少;有些产品应该和可以纳入计划,尚未能纳入地方和国家的工业计划之内。这对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 ## 二   我国手工业从业人员约有二千万人(包括农民兼营在内),一九五四年合作化的手工业和个体手工业的产值为一百零四亿元,约占工农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十一·/点一,相当于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二十五·/点二。由于手工业分散、面广、行业复杂,社会经济性质不同,同工业、农业、商业各方面都有密切联系。因此,在全面规划中,必须根据有利于改造、有利于生产的原则,明确划分改造的范围,确定改造的方针和政策,以避免发生遗漏、重复、职责不清和政策不明的现象。我们的意见是:   (一)不雇佣工人或虽雇佣工人而不超过三人的个体手工业,全国约有八百八十万人。其改造的根本方向是走合作化道路。除渔业、盐业等九十七万人划归农业、轻工业等有关部门负责改造外,其余七百八十五万人是手工业部门负责改造的主要对象。但其中个别行业,手工业人数很少,从生产协作关系来看,随着私营工业一并改造更为有利的,如火柴、卷烟、新药、搪瓷、金笔、钢笔、铅笔、面粉、碾米等,一般可结合私营工业一并进行改造。至于手工业劳动者和合伙组织,不论人数多少,都应按个体手工业处理,走合作化道路。   (二)农民兼营商品性的手工业,全国约有从业人员一千余万人。其中凡本人劳动收入以手工业为主、农业为辅的,由手工业部门改造;社员的土地,可由家属带去参加农业合作社或交给农业合作社耕种。凡农业收入与手工业收入接近平衡,或手工业收入虽然不多,但工艺性较大的农业和手工业可以分别建社,社员可以跨社,按生产季节合理安排劳动日。凡农业收入大、手工业收入小以及非商品性的农家副业,应归农业方面改造。在行业的划分上:凡产区比较集中,技术性高,销路广以及和国家经济有重大关系的行业,如金属品制造,木材加工、硫磺开采、棉麻毛丝织品、陶瓷、特种手工艺等,一般应由手工业部门负责改造;凡分散零星、技术性低、目前主要依附于农业经济的行业,如粉坊、碾米、酿酒及技艺简单的纺织品等,由农业方面改造。   (三)雇佣工人四至九人的小型工业,全国约有五十四万人。这些小型工业,主要应通过公私合营进行改造。其中有些行业目前主要是手工操作,大工业人数很少或者不适宜于合营的,应走合作化道路。在改造中,不论是公私合营或走合作化道路,都应各自负责对这些企业中的家庭辅助劳动力和老弱人员进行妥善安排,并应积极搞好生产,不得减少花色品种。   (四)半工半商、工商界限不甚分明的行业。凡以制造产品为主的,应通过合作化的道路进行改造; 凡以贩卖商品为主的,则应划归商业部门改造。从具体行业来看,城市中的切面、豆腐、粉坊、酱醋、中式糕点等行业一般可划归商业部门改造;服装、鞋、帽等行业的私营商店,其店外加工部分,绝大多数属于手工业生产,应由手工业部门负责改造。   (五)服务性行业。凡利用资金、设备获取利润而工艺性较小的行业,如饮食、屠宰、旅馆、澡堂等,应划归商业部门改造。凡工艺性较大,商业性较小的行业,如理发、照象、洗染、织补、擦皮鞋等行业,原则上由手工业部门改造;但其中非个体部分,可由商业部门改造。凡各种修理业,如修理钟表、自行车、收音机、火炉等,除商店中附设的修理人员外,应由手工业部门负责改造。特别是在城市和乡村中分散零星、修修补补的各种手艺人,都应该组织起来,对居民进行服务。至于乡村中纯粹临时性的个别木工、石工、泥瓦工等,可划给农业合作社。   此外,对建筑修缮业,在城市中一般由建筑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改造,但为适应民用建筑和修缮的需要,其中国营建筑公司尚未吸收安排的小型户以及小城镇及农村中的泥瓦匠、木匠等,也可以由手工业部门组织合作社。对木材砍伐业的个体部分,原则上由手工业部门改造,产品分配由林业部门归口,至于妇联、民政等部门所组织的手工业单位和基层供销合作社附设的加工小组,原则上应划归手工业部门统一领导。   关于改造范围的具体划分,各地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参照上述划分意见,密切联系有关部门,因地制宜,迅速确定彼此的改造范围,至于手工业部门已经组织起来的合作社(组)都不应该划出,以免造成工作中的混乱。 ## 三   根据中央、主席历次指示精神,以及当前整个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事业迅速发展的新情况,会议认为,必须在“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下,坚决克服右倾保守思想,加速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积极发展合作组织。要求组织起来的比重在一九五六年达到百分之七十四,一九五七年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同时,要求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员,一九五七年达到社(组)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最迟在一九五八年把其余半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合作社(组)全部过渡完毕。   在手工业合作化发展的基础上,还要依靠自有资金的积累,积极进行技术改造,逐步实现半机械化以至完全机械化生产。在一九五六、一九五七两年内,应以社会主义改革为主,技术改革为辅;一九五八年以后则以技术改革为主要任务。要求在一九六二年半机械化、机械化生产的人数达到可能实行机械化生产总人数的百分之七十左右。手工业技术改造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估计七年内共需三十亿元左右。其中合作社本身可能解决约二十五亿元,缺少部分,要求由国家租赁部分机器,并给予贷款支持。   手工业的总产值,计划一九六二年达到一百九十亿元,比一九五五年增长一·/点四九倍,七年中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十三·/点九。其中一九五六、一九五七两年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十六左右;一九五八年至一九六二年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十三左右。但随着国家工业化的巨大发展,手工业在工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将有所下降。   在发展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要相应地提高社(组)员的工资水平,改善劳动条件,举办各种劳保福利文化设施。计划在七年内,社员的工资收入共增加百分之六十左右。到一九六○年,每个社员能认识一千五百个字以上。   完成以上各项指标的条件是具备的,主要是:(1)国家工业化的发展,相应地增加了手工业为工业建设服务的任务;同时大工业可以提前供给手工业大量技术装备(特别是大工业替旧下来的机器)。(2)农业合作化高潮,为手工业带来了原料供应的有利条件和产品销售的广阔市场。(3)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选/造工作的加快,自由市场日益缩小,促使手工业生产不能不迅速纳入国家计划轨道。(4)手工业劳动者要求走合作化道路的情绪普遍高涨,全国现有手工业的自发组织和商业部门的加工订货小组等约三百万人,只要经过一定的教育和整顿,就可以分别建成正式的生产合作社(组)。(5)几年来手工业合作化运动,特别是一九五五年的整顿巩固工作,已为今后大发展打下了基础。   同时,在合作化的过程中,也必然会遇到一些困难,特别是在干部培养、经营管理和供产销平衡等方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但这些困难是前进中的困难,是完全可以克服的。 ## 四   为了“又多、又快、又好、又省”地完成上述规划的任务,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领导,克服保守思想,转变领导作风。各级生产合作社的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毛主席《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和党的七届六中全会(扩大)有关文件,领导干部每年要走出办公室两个月,接触实际,增长知识,解决困难,各省(市)联社都应掌握二十至三十个先进社,从中吸取经验,以利于推动工作。在基层生产合作社(组)中,应加强党的领导,积极发展党员和团员,要求到一九五七年党员能达到社(组)员总数的百分之五,团员能达到百分之十,积极分子能达到百分之二十;到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党员能达到百分之十以上,团员和积极分子还应当更多一些。尤其重要的,各级联社应当经常向党、政请示报告工作,要求各级党、政能及时解决合作化运动中所发生的各种困难。   (二)迅速建立与健全机构,大力培养干部,凡未建立与健全手工业管理机构和联社的县、市、要求在一九五六年三月份以前建立与健全起来。为了适应专业化的要求,除中央和省(市)联社都应增加相应的专业管理部门外,大中城市和手工业集中地区,应该根据工作的需要,按行业建立专业联社或按几个相近的行业建立带综合性的专业联社。   到一九五七年,全国基层生产合作社(组)员将发展到七百多万人,共需干部三十七万四千人,建立与健全各级联社约需干部二万六千人。除要求各级党委从党、政、工会、青年团,妇联等有关部门抽调必要数量的骨干外,我们准备在各省(市)成立干部学校,专区(市)县(市)普遍开办短期训练班(每期十五天至二十天)。大量培训建社干部和各种专业干部,学员来源,主要从老社和手工业劳动者的积极分子中加以选拔,同时吸收一部分复员建设军人和中学、高小毕业生。   (三)要求各级党委,在规划全省(市)、全专区(市)、全县(市)、全区(以镇为中心)和全乡的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规划的同时,把手工业的改造一并规划出来。规划的内容,除合作化与机械化的速度外,并应包括建社规模、集中生产与分散生产、干部培养、产品品种数量、质量、原料来源、产品销售、财务积累、基本建设及文化福利等。在进行规划时,凡劳动力有多余和技术比较高的城市与集中产区,应当考虑抽出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与技术较高的手艺人,迁往边沿地区,以帮助这些地区提高技术,解决生产的不足。   (四)为了加快手工业合作化的速度,应该普遍召开手工业劳动者代表会议,大张旗鼓地进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和合作社社章教育,采取全行业改造和分期、分批、分片的建设方法,逐行逐业地进行组织。在建社过程中,应该是边调查、边安排、边发展、边巩固,作到安排和改造、发展和巩固密切结合。对现有的手工业自发组织、商业部门的加工订货小组和妇联、民政等部门的生产单位,应立即加以整顿,很快地转为生产合作社(组)。同时,对分散的个体手工业者,应通过扩大老社和建立新社的办法积极组织起来。原有的和新发展的供销生产社(组),都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过渡,过渡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一年。凡能直接组织生产合作社的,就不必经过低级形式。   在建社过程中,还应严重注意分散生产和集中生产的问题。凡可能集中生产的,一开始就可以组织集中生产的合作社;暂时不能集中生产的,应积极创造集中生产的条件;但有些分散零星、流动修旧的手艺人,不适宜于集中生产的,就不要勉强集中生产。对于我国固有的、优良的手工艺品,必须保存和提高。各地都应注意对老艺人作出妥善安排,不要埋没了出色艺人的技术,相反地,必须使出色艺人的技术得到发扬和提高。   在合作化运动中,凡能很快完成改造任务的地区,就不必成立劳动者协会,凡不能很快完成改造任务的地区,应在最短期内把劳动者协会成立起来,以发挥劳动者协会在建社中的助手作用。   (五)加强对供销工作的领导,解决供产销中的困难,是办好合作社的重要条件之一。因而,凡尚未纳入地方或国家工业计划之内的产品,要求很快地纳入,所有的合作社(组),不论集中生产或分散生产,都应当注意发展生产、厉行节约,增加产品品种,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并通过自有资金的积累,从改进工具,改装设备入手逐步进行对手工业的技术改造。为了适应农业合作化的发展要求,县、区、乡应当特别注意新旧农具的制造和修配业务,并以集镇为中心,迅速建立固定的修配站和流动的修配小组。在原料上,除国家调拨的以外,合作社都要积极利用地方原料、工厂企业的废料和各种代用品,以解决原料不足的困难。在产品推销上,除主要依靠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的加工订货而外,各级联社也可以搞批发和门市业务,并可以和工厂、机关、出口公司和农业合作社建立直接订货关系,这样,产品与消费者直接见面,既可保证产品质量,又可减少流转环节。为使生产管理和改造工作结合得更好,原由商业部门负责的加工订货业务(包括对合作化的手工业和个体手工业),建议根据国务院关于轻工业计划产品分工管理的试行办法,逐步交由生产联社承担下来。   会议决定于今年三月召开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工艺合作社基层社示范章程(草案)》和《中华全国工艺合作总社章程(草案)》,正式成立中华全国工艺合作总社,以组织全体社员和干部的力量,进一步贯彻“全面规划,加强领导”的方针,为早日完成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而努力。   (以上报告,是否有当,请指示。)    中央手工业管理局中华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社联合总社筹委会一九五六年一月七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