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给中共中央的报告   我们遵照中央指示,于1955年12月12至22日,召开了有西安市委、各地委、县、市委书记,统战部长、财贸部长和党员专员、县、市长,工商科长、供销社主任等600余人参加的省委扩大会议,传达讨论和学习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七届第七次全体会议(扩大)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草案》、陈云同志的报告和毛泽东同志等中央负责同志的指示。在中央正确的政策方针之下,基本上统一了思想认识。但还有少数同志,对赎买政策有抵触情绪,因此,今后在工作中,还必须继续进行思想政策教育。   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检查了过去的工作。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过去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方面,是有一定成绩的。但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严重的右倾保守思想。首先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因而使为数众多的中小私营企业的改造还处于停滞和自流状态。其次,对党的利用、限制、改造政策领会不深,今年2月全国财经会议以前,主要是怕背包袱,盲目排挤代替,不管安排;之后,又只顾安排,忽视改造。第三,对资产阶级分子的安置使用和教育改造工作重视不够,对人的改造落后于对企业的改造。第四,束手束脚,挑挑拣拣,零敲碎打,进展迟缓,甚至有些地区至今还停留在低级形式的试办阶段。第五,领导上忙于完成计划任务,很少考虑整个社会经济的全面安排。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就使得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不能适应国家工业建设和农业合作化迅速发展的要求。   同时讨论了我省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规划的意见。起初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拟在1957年上半年内完成全省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经过会议讨论后,各地同志都有信心在1956年基本上完成此项工作。会议结束时,省委全体委员会议批准了这个规划意见。兹简报如下:   (一)陕西地区资本主义性质的工业,已公私合营了54户,占全省资本主义工业总产值的74%;现尚有4人以上的私营企业4293户,职工35783人,资产总值1062万元,生产总值7199万元。在这些私营工业中,加工订货、收购包销的已达其总产值的82.5%。   全省共有手工业64546户,从业人员164250人,年产总值25056万元。已组织起来的生产合作社、供销生产社和生产小组1600个,社、组员占手工业总从业人数的14.76%,年产总值占全部手工业年总产值的11.53%。   全省共有私营商业105703户,从业人员147019人,资金5129万元。已纳入各种国家资本主义和合作形式的户数占私商总户数30.24%,从业人员占私商总从业人数的33.08%。   全省现有私营汽车527辆,其中38.25%是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汽车修理业130家,共有从业人员1195人。畜力胶轮车10003辆,从业人员15000余人。木帆船1259只,从业人员4191人。人力架子车12054辆,从业人员18800余人,已参加公私合营的的汽车占资本主义性质车辆吨数的50%;修理业参加合营和合作的人数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5.66%。专业畜力胶轮车和木帆船,绝大部分已组成临时队、组集体运输。   (二)根据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会议的精神,结合我省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的实际情况,我们拟于1956年基本上完成全省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半社会主义改造工作。   全省资本主义性质的工业,1956年全行业改造的有:玻璃、食品、制革、猪鬃加工、制毡等5个行业;在部分地区全行业改造的有:金属品制造、窑业、木材加工、纺织、缝纫、矿业开采、文教用品、造纸等8个行业。合营的户数占总户数的80%,职工占职工总数的85%,产值占总产值的90%。   个体手工业,1956年将全省煤炭、金属品制造、建筑材料、陶瓷、木材加工、棉针织、化学加工、皮革、食品、缝纫、文教用品、特种工艺品等12个主要行业基本上合作化。共组织生产合作社、供销生产社和生产小组12956个;社、组员占手工业总从业人员的82%,合作化产值占手工业年产总值的80.07%。   商业:城市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合作和代销的有棉布、百货、文化用品、新药、副食品、木材、饮食、粮食、煤炭、猪肉、食油、烟酒、茶叶、国药、建筑材料、杂货、陶瓷、土产山货、五金、交电、化工、干鲜蔬菜、牛羊肉、竹木器、服务业等25个行业。合营合作的户数占城市私商总户数的90.28%,从业人员占城市私商从业总人数的90.64%。   农村,除1955年改造农村私商总户数和总从业人数的20%外,其余80%于1956年改造完。   私营汽车及其修理业,1956年全部完成改造。畜力专业胶轮车、人力架子车和专业木帆船1956年改造85%。   全省资本主义工商业,至1959年基本过渡为社会主义工商业。   完成上述改造任务是完全可能的。因为:(1)在国家工业化迅速发展和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的影响下,加上全党重视领导,将会形成广大私营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2)有党中央正确的领导;(3)有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阵地;(4)在本省私营工商业中,资本主义性质的少,个体小生产多,他们最关心的是工作和工资问题,如果对这些问题能加以妥善解决,可以减少改造工作的阻力;(5)我们现在基本上已掌握了情况,并且有了一些改造工作的经验。但认为“可以一轰而成”的盲目乐观思想,也是错误的。因为:(1)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是改变所有制的问题,所以,阶级斗争是激烈的、尖锐的、复杂的,如果工作做不好,将会发生资本家破坏生产和大量抽逃资金等现象;(2)本省私营工商业,行业复杂,分散落后,发展不平衡,分布不合理,实行全行业改造,在生产按排、经济改组和人员安置方面,必然会有很多困难;(3)我们有很多业务部门的干部量少质弱,有些行业的情况还未摸清以及全行业改造的经验很少,等等。但只要全党重视,加强领导,紧紧依靠职工群众,认真贯彻执行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不但可以克服困难,而且能够又快又好地完成任务。   (三)我们拟在大中城市,先主要行业、后一般行业,逐行逐业、分批分期,全行全业、改组改造;在一般集镇,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各行各业、同时改造,一边改造、一边巩固。   在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规划中,对其生产、经营同时加以规划。在生产、经营规划中,对各种类型经济和各种行业,加以统筹安排,务使五年计划中工商业方面的各项指标,都能保证完成。但这些指标,对目前各项工作迅速发展变化的因素,像我们要在1956年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这个重大变革,还未估计进去,因此,各地对工业生产和商品流转,都应根据五年计划和当地各项工作发展情况,作出具体规划。在统筹安排中,必须克服地区观念和本位主义,既要保证做好企业改造,也要保证完成工业生产计划和商业购销计划。   在改造中,各行业内部必须实行不同程度的改组。改组的办法,一个是并厂、并店;一个是淘汰落后的厂、店,但都必须将全部职工包下来予以妥善安置。在改组中应当根据原料供应和商业网分布的情况,在有利于生产和经营的原则下,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可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生产,统一经营;也可以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分散生产,分散经营。不应强求一律,更不要乱并厂、店,影响生产和经营。   行业排队,组织专业公司。资本主义工业中的主要行业,省组织专业公司;各专、县、市,凡有十个以上的厂矿,并在所属企业总成本5‰以内能筹足经费者,可组织企业公司。商业主要行业,省级已有14个专业公司,每个专区有6至13个公司,县、市一般均有3个公司。省级除现有的公司外,拟增设国药和饮食两个专业公司;另设一贸易公司,将其余行业归口改造。各专、县、市均增设贸易公司,负责改造无口可归的行业;其中较大的主要行业,亦可增设专业公司。农村一般集镇,在现有供销合作社批发机构的基础上,建立专业商店或综合性的商店,领导本身的批发,零售和所属行业的业务经营、组织改造和政治教育工作。仅有少数小商小贩的集镇,由基层合作社负责改造。   私营汽车由省汽车运输公司负责改造。汽车修理业除西安市外,由交通部门负责改造。汉江上的专业木帆船,由航管局负责改造。专业畜力胶枪车、骆驼和人力架子车、三轮车,在集中的城市或地区,分别设专业公司或综合性的公司负责改造。   (四)全省手工业产品,约占城乡人民生产和生活资料的80%左右。目前手工业中困难的行业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有原料无销路;一种是有销路无原料;另一种是原料和销路都困难。产生这些困难,固然有客观原因,但工作上存在着严重的缺点是其主要原因。有的因产品质量低、成本高,致销路困难;有的因未积极寻找原料,致原料不足,生产困难;有的因经营不善,与原来顾主失掉联系,或因产品不适应农业合作化发展的需要,致产品积压。因此,不仅使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脱节,就是手工业与手工业、手工业与商业、手工业与农业副业之间,也互相排挤。这样一来,有计划的生产,被无计划的生产冲破了。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干部被供、产、销不平衡的现象吓倒了,错误的认为组织起来后,产品积压,劳动力过剩,会给国家背上包袱。却不了解只有把分散的、无计划的手工业者组织起来进行改造,这些困难才能逐渐解决。   在改造中,对发展有前途的行业,如铁、木、煤炭、砖瓦、石灰、竹藤棕草等业,合作化的速度应当更快一些,有的还可逐步实行半机械和机械化的生产。对原料不足,设备有余,如织布、麻、毛纺织、皮革等行业,在合作化中,对其生产应加以适当限制。对转业或淘汰的行业,如土纺土织、土卷烟等行业,在合作化中,一般应适当压缩生产,或有计划的逐步转业。   发展与巩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必须抓紧生产这个关键:(1)提高质量,改进式样;(2)搜集原料,找寻代用品;(3)调查研究,根据需要生产;(4)与供销社订立推销合同;(5)技术下乡,为农民修造农具;(6)对特种手工艺品应倍加保护;(7)某些小手工业者,经常到农村流动做工,适应农民要求,组织起来后把这些优点都应该保存下来。   (五)全省小商小贩(包括饮食业、服务业)约有13万人,占私营商业总人数的90%左右。会议中有些同志认为:他们“那里都是些小商小贩,挤掉麻烦少,留下麻烦多,叫到农村去劳动生产。”这些同志,对小商小贩在商品流通中的作用估计不足,还是要钱不要人,怕背包袱。小商小贩是劳动人民,他们绝大部分在商品流通中担负着“深购远销”的任务,对他们的作用不能低估。   小商小贩大体有三类情况:一为座商,一为比较固定和集中在市镇的摊贩,一为分散在农村的流动摊贩。对城市的小座商,一般采用参加公私合营商店或合作商店的形式进行改造;对比较固定和集中在市镇的摊贩,一般采用合作小组的形式,把它们组织起来进行改造;对分散在农村的流动摊贩,主要采取代购代销的形式进行改造。   在西安、宝鸡、咸阳、汉中等大中城市,全行全业(或基本上以全行业)进行改造;在一般小城市,几个有密切关系的行业,同时进行改造;在一般农村小集镇,以集镇为单位进行改造。   小商小贩中的座商和固定摊贩,经过改造将它们的企业逐步过渡为国营和供销社的商业;从业人员成为国营和供销社商业的职工。分散的流动摊贩,为适应农村分散的特点,在较长时期内,应使它们为供销社代购代销,由供销社以支付手续费或差价的形式付给工资,或采取基本工资加奖励工资以及按件工资等办法。   为了便于领导对一般流动的小商小贩,可大体划定经营地区,使他们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但不宜管的过死。   旅馆、照像、理发、澡塘等服务行业,除资本主义性质的采用公私合营外,其余一般采用合作小组和联营等形式,进行改造。服务行业中,过去有许多便利人民,为人民所喜欢的形式,都应保存下来。   (六)全省资本主义工商业中的资产阶级分子,共约11700余人。其中绝大多数认为:“采取赎买政策对我们太幸运了”、“定息比四马分肥可靠”,表示愿意接受改造,自动酝酿并厂并店,申请公私合营。一部分还不了解或不完全了解我们的政策,大户怕以大带小,自己吃亏;中、小户怕不自由,维持不住生活;年龄大的、文化低的怕政府不安置工作。也有少数资本家认为全行业合营“都成国家的了”,“政府四面撒网,到处动兵,堵的没路了,不走不行”。少数人表示不满。有的以支工资、捏造负债、借口埋葬父母、补助亲戚等办法,抽逃资金;有的购卖手表、自行车、房屋等生活资料,转移财产,抗拒改造。目前,资产阶级内部正在不断地发生变化。总的趋势是:进步分子逐渐增多,中间、落后分子逐渐减少。今后,随着改造工作的进展,只要我们正确地处理资产阶级分子的工作与合营中的定值定息问题,这种变化将会继续迅速地发展。   随着企业改造的迅速发展,必须加强对资产阶级分子的改造,使进步分子由现有的20%,至1956年底增加到40%,1957年底增加到60%;中间分子由现有的60%,至1956年底减少到50%,1957年底减少到35%;落后分子由现有的20%,至1956年底减少到10%,1957年底减少到5%。   改造资产阶级分子,是相当长时期内的艰苦教育工作。几年来的经验证明,对资产阶级分子的改造,对于促进企业改造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对资方实职人员,除其中少数现行反革命分子外,均应量材使用,适当安置,教育改造。安置时应参酌原来情况,照顾到他们的代表性,经过充分协商,做到合情合理,本人满意。安置办法:(1)多设副职,使绝大多数人的职务不比在原私营企业的职位降低。(2)对有技术者,安置其担任适当的技术工作。(3)工资待遇,一般暂时保持原有水平,个别过高者,经本人提出或商得本人同意后,亦可略作调整。(4)较大合营厂、店,一般都设董事会,对年老失去工作能力者,应予以适当安置,并保持其必要的生活待遇。   (七)对当前几项具体工作,部署如下:   (1)各地委、县、市委于元月10日以前召开扩大会议,传达毛主席和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指示和省委扩大会议精神,并组织所有党员干部学习讨论,批判保守思想,统一认识。   (2)各地委、县、市委于元月15日以前成立5至7人的改造小组,由书记之一主管,并设立小组办公室,处理日常工作。各业务部门的党员负责干部,亲自主管改造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专门机构与工作人员。   (2)向职工群众广泛深入地宣传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政策,提高其社会主义觉悟,对资本家加强监督,防止其破坏生产和抽逃资金。并有计划的训练职工队伍,要求达到一般能了解党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政策和办法,使其成为依靠力量。   (4)省工商联执委扩大会议结束后,各县、市即召开工商联委员扩大会议,传达全国和省工商联会议精神,从而在工商界中展开社会主义改造的宣传教育,使其自愿地接受改造。同时,加强对政协,民建会和工商联的领导,充分发挥其在改造工作中的作用。通过学习会,加强对资产阶级分子的社会主义教育,并在资产阶级分子中,有计划的培养进步分子。   (5)省级各业务部门,和各地委、县、市委于元月中旬以前,作出全面规划。此外,各级党委与改造工作有关的组织、宣传、统战、财贸、工会、青年团和妇联等部门,亦应同时作出相应的配合规划。   (6)省级各业务部门和各级党委,根据今年第一批改造行业的工作量,于元月中旬按行按业、分级分区,抽调足够数量干部(大体可按改造行业从业人员6—7%的比例抽调),组成工作队,加以短期训练,深入行业和厂矿开展工作。   (7)加强私营企业中的建党建团工作,发挥党、团在改造工作中的堡垒作用。工会、青年团、妇联加强在私营企业职工中的工作,以及资产阶级分子家属和子女的教育工作。   (8)省级各业务部门,于元月底以前,派出有负责干部领导的1000人左右的工作队,协同各地党委在全省范围内,普遍展开第一批行业的改造工作。   (9)省委拟在今年第一季度内,召开一次有各地委、直属县、市委书记和改造小组负责干部参加的会议,检查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的进行情况,并交流工作经验。   · 来源:   陕西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