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十人小组转发重工业部“关于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中之一节 ## 中央十人小组批语:   现将重工业部“关于处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中之一节发给你们阅读。他们对于要作好处理工作必须注意的问题,作了比较详尽具体的规定,可供你们参考。   (附:) ## 原报告中之一节   “从各单位进行处理工作的过程说明:对斗争对象的处理,是一项很复杂细致的工作。因此,各级领导必须充分认识做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这一工作的具体领导。根据各单位的经验,要作好这一工作,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宣布处理前要充分地作好准备工作,准备工作主要有二个方面:   第一、要在正确的甄别定案的基础上,在党内和专职干部及群众中反复酝酿和讨论甄别定案的结论,层层统一思想,这是正确妥善地进行处理的重要前提。处理工作开始时,专职干部和群众比较普遍存在的是一种“偏高”、“偏严”的“左”的情绪,感到对斗争对象的处理“太宽大了”,如生产技术司专职干部在一开始看到部甄别定案小组对于4名对象的结论的时候,都有点“不服气”。有些单位的专职干部和群众甚至说:“辛辛苦苦打下来的老虎,现在全给宽大了”, “斗争时轰轰烈烈,处理时就没有事了。”错误地认为是“雷声大雨点小”。与此相反,也有少数个别的干部在处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坚持政策原则、不严肃地进行处理,马虎了事的右倾思想,如个别单位对反动党团骨干分子进行处理时有的干部主张不要宣布他是“反动党团骨干”,是坏分子却不想按坏分子处理等等。所以,对于甄别定案的结论,必须展开分析辩论,展开两条战线的斗争,以达到政策思想的统一,克服处理工作中的“左”的和“右”的情绪。否则就不能得到正确圆满的结果,即使在处理以后,干部和群众也会感到思想不通,不能满意。有色设计院对工程师林X(思想问题)的处理,因为事先没有很好地进行这一工作,没有真正统一思想,在宣布处理后(不予任何处分),本部门对他还是抱着敌对情绪,不给他做行政工作,经领导发现后,才作了纠正。对甄别定案的结论,在专职队伍和群众中展开讨论,不仅对于统一政策思想进行妥善的处理是有益的,而且在群众学习了政策界限,了解了党的政策之后就可以在群众讨论中来进一步审查甄别定案的结论是否完全正确。虽然甄别定案的结论是根据各单位的结案材料,经过三番定案的,但也不会绝对没有错误。事实证明,有的案件,是经过群众提出意见、修正结论后才正式宣布处理的。由此可见,组织群众对甄别定案结论的讨论,是很重要的。   准备工作的另一方面是要在处理前向被处理的本人进行细致的工作。首先要把定案的事实根据和本人进行最后一次正面查对,再度证实本人的交代与旁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并征询本人对处理结论有无意见以求定案处理的正确和防止事后翻案,个别单位如有色设计院对赵××的处理,事先没有进行正面查对,以为对象怀疑我们不一定掌握确凿的材料,事后,推翻了三青团分队付的问题(因材料确凿,在重新对证下又承认了。)其次是在正面查对的基础上对本人进行教育,使其深刻地认识本人的罪恶或错误,以及对他们的处理的合理合法,使反革命分子能够“低头认罪”,使属于政治历史问题或思想问题的人也能有所提高。   二、在正式宣布处理时,要根据中央政策界限对不同的对象要区别对待。已经定案需要处理的斗争对象中,有反革命分子和不是反革命分子的区别,有高级知识分子和一般工作人员的区别,有经过群众斗争和没有经过群众斗争的区别,有被隔离、搜查和斗争错了的好人,还有长期考查的对象(即反革命嫌疑分子)。所以,对于这些不同的对象,在处理时必须采取不同的方式,加以区别对待,才能全面正确地体现党的政策。我们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委指示的精神,按照如下几项具体规定进行了处理:   (甲)对于反革命分子:(1)凡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需要逮捕法办者要及时向群众宣布,对有重大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可通过全体职工大会处理。(2)反革命分子宽大处理后继续留机关使用者,要召开本单位和本部门的群众会议进行处理,要作到本人低头、群众满意。(个别的如像工程师中的历史反革命分子罪恶并不严重的,则不要在群众会上处理。)(乙)对于下降对象(即属于思想问题或政治历史问题者):(1)要在原斗争范围的群众会上宣布其不是反革命分子的结论、并说明当时对其进行斗争的原因,作到本人提高,群众满意(2)凡是没有经过群众斗争的专案审查对象,不要在群众会上处理,由领导及专案小组向其个别交代,作出结论。曾经“背靠背”地发动过群众的,应向群众作必要的说明。(3)凡是确属错斗了的好人,或是经过隔离反省而不是反革命分子或坏分子的,领导上应当向其赔礼道歉,务求作到消除隔阂达到团结的目的。(丙)凡长期考查对象,处理前均需和公安机关研究,以麻痹敌人,便于今后工作为原则,采取妥善的方式,加以处理。   对高级知识分子的处理,要更加慎重,特别是对其中的不属于5%的对象,处理时,领导要亲自动手,司、局长要和他们谈话,把问题向他们交代清楚,耐心地向他们解释党的政策,以达到团结的目的。如黑色设计院工程师刘××,运动前对他政治上有怀疑,工作上对他不放手,因而本人牢骚很多。运动中对他们进行了专案审查,证实了他的问题是一般历史问题。在处理时,院长亲自和他谈了话,耐心地向他解释了党的不冤枉一个好人的政策,并表示今后组织上对他是信任的,本人对这样处理很满意,现在牢骚没有了,工作也起劲了。   三、为了扩大政策影响,进一步瓦解敌人,推动运动的深入发展,在适当时机,选择典型对象,召开群众大会公开处理是必要的。不过,要做好这件工作,必须注意:(1)对象的选择要有代表性。宣布逮捕的反革命分子,应该是证据确凿,罪该法办而又拒不坦白的反革命分子;宣布宽大处理的反革命分子,必须是证据确凿,有一定罪恶,坦白较好的反革命分子。在4月初有色设计院召开大会宽大处理一批反革命分子时,收效较大,处理大会后有5名对象交代属于反革命性质的问题。(2)要更加慎重地做好准备工作,切实掌握斗争对象的各种思想动态,正确的阐述党的政策,从思想上瓦解敌人。(3)在会后要及时地有重点地进行和平谈判,才能收到具体效果,如有色设计院反革命嫌疑分子赵××,处理大会后,领导上掌握了他两次想找支部书记交代问题而又缩回去的情况,肯定他思想斗争很激烈,想交代,但还怀疑组织上不一定掌握材料,所以侥幸过关的心理仍未打消,于是,立即和他个别谈话,交代政策并把他的同案人的名字点了一下,结果,他就交代了反动党团骨干的问题。   四、要作好处理后的善后工作:被斗对象在处理以后,一般说来反映都是较好的,但也有以下一些值得我们注意的情况;第一、各单位有6名对象对处理不服、向部甄别定案小组提出了申诉。第二、有少数被处理的对象,特别是属于一般历史问题和思想问题的一些人,尚存在着消极和不满情绪,如有色设计院罗××(思想问题),在处理以后,当科里的同志向他交代工作,他说:“你们别找我讲了,我现在处在什么时候?你们叫我怎么办我就怎么办,我怕你们,我和你们是不同的。”第三、部分群众对已宽大处理留机关使用的反革命分子的对立态度尚未转变。以上几种情况说明:作好处理后的善后工作是很重要的,为此,我们已经部署了和正在进行着以下几项工作:   (1)对处理不服提出申诉的案件,正在进行复查,经过覆查,如果证实定案处理结论确有错误或不够妥当的,要加以修正。如定案处理完全正确,确系斗争对象无理取闹,则应适当地对他们进行批评和斗争,使其承认错误。我们还要求各单位凡是接到向领导机关提出申诉书的,都要立即负责转送,以便及时审查处理。   (2)对下降对象要耐心地进行说服以便于团结。对于处理后情绪仍不满的人,应当耐心地进行解释工作,并进行适当的批评,以达到团结教育的目的。   (3)在处理后,要教育群众对宽大处理的反革命分子,采取正确的态度。对于宽大处理的反革命分子,应当接近他们,监督他们和帮助他们。   (4)对于确属斗错了的好人(特别是其中的高级知识分子),以及隔离错了,搜查错了的属于一般历史问题和思想问题的对象的处理情况正在进行覆查,以检查领导上是否真正向其作了适当的赔礼道歉,对这些人做的工作,是否妥善。   (5)我们对中央政策界限下达以前处理的对象进行了覆查,对过去已按反革命分子进行了处理但按照政策界限应该下降的对象(如三青团分队长)正式修正了他们的结论。对于个别处分过重的,准备作适当的修改。   来源:《肃反文件(第二辑)》[绝密],中国共产党甘肃省委办公厅编印,195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