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批转廖承志、方方两同志“关于制止侨眷外流和侨汇下降等问题的报告”   现将廖承志、方方两同志的报告和所提意见转发你们,望即根据广东、福建两省有侨眷的地区的具体情况,参照廖方所提意见,研究和采取若干紧急措施,以有效制止目前侨眷大批外流和侨汇下降的趋势。实施情形,望在7月中旬报告中央。    中 央   × × ×   中侨委第四次扩大侨务会议预备工作已于5月28日开始,到现在为止到会357人,内县长、县委书记32人,侨务工作者90人,侨眷、归侨207人,中央有关机关33个单位代表。预定会期8天,6月13日结束。   甲、据提前来京汇报工作的侨区负责同志反映,目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侨眷大批外流。广州市1至4月批准出国7,687人,回来740人,出入为10比1。海南岛1至5月出国2,758人,回来仅130人,出入为21比1。福建晋江是2比1。其它地方,也都是出多入少,相差很大。   二、侨汇趋于下降。今年第一季度此去年同期增加15.2%,但到4月份都普遍下降,主要侨区广州比去年同期减少5.19%,闽南减少10.5%,全国减少2.71%。   据我们了解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在国内方面,主要是:   一、有些农业社对依靠侨汇为生和劳动力弱、缺乏劳动习惯的侨眷有严重强迫劳动的现象,提出“有劳有吃,无劳去乞”,“打倒小姐”口号,入社要写参加劳动保证书,有病不准请假,不准会亲,违即扣工分、粮票、油票、布票,开会批评斗争,连七八十岁的老头老婆和产妇也都强迫挑塘泥,有些人痛哭流涕,说“去年饿死,今年累死”,“早知如此,死在国外也不回来了”。很多人去信国外,要出国去香港。文昌县一个生产队41户,要出去的有33户。   二、强迫投资捐献。农村各项建设高潮下,有些社由于经济力量不够,即向侨眷归侨募捐,有兴办学校捐,兴修水利捐,安装电话捐,民兵衣服捐等。还有的公债85%由侨眷、归侨买。海南琼东县农业社救济旱灾,解救农民困难,连侨眷、归侨的手表、钢笔、单车、金戒子、金颈炼甚至金牙都动员出来。听说银行还指示要挖台山、开平侨眷埋在地里的通天单、美钞和黄金。为了要钱,干部见有挂号信就追问,开动员会常到三更半夜,不出钱不散会。   最近,潮阳农业社强迫侨眷迁坟,将坟碑、洋灰板拉去修水利、修桥补路、打猪圈,影响很坏。   乙、根据上述情况,基本上依循3月24日中央政治局原则批准的“国内侨务政策的方针任务及若干政策问题的意见”的原则精神外,为解决当前问题,我们有以下几点意见:   一、强迫劳动问题,广东省委已指示下边:对依靠侨汇为生的,不排工,不计出勤率,对劳动力弱,缺乏劳动习惯的,由社主动照顾,或由她们自报工种和工数。建议将这个办法推广贯彻,在全国各地照行。   二、为防止和纠正强迫投资捐献继续发生,建议以国务院名义下令一律暂时停止农业社吸收侨眷、归侨的侨汇作为投资和任何名义下的捐献,禁止强迫华侨、侨眷迁坟,并由各省政府出布告。   三、侨乡中劳动问题紧张,主要是上面下达的粮食任务数字规定得过分硬性,而完成任务时又不考虑侨乡中有众多劳动力薄弱的侨眷的问题;因此是否可以考虑授权给侨眷众多的县委,能够根据其具体情况在一定限度内调整其领受的任务数字。   四、华侨每年汇款回国建房很多。今年因为农业社不卖给地基,又买不到钢筋水泥,很多人已去函国外阻止汇款。故建议:侨户建房地基,可准许不入社;建房没有基地的,社应允许卖给。其所需钢筋水泥,应给调剂解决,如国内无法调剂,可准以华侨建房汇款的十分之一(约150万美元)由国外进口解决。   五、广东、福建投资公司(省财政厅)每年规定省吸收投资额数,为争取投资在双方干部中引起了很多意见,由党内而党外,并且还影响了一些国外华侨。因此,建议取消两省吸收投资的硬性的规定任务额数,以杜绝强迫投资或互争投资人的漏洞,除投资人指定有投资地区外,凡未指明投资地区的,均由总公司给中央、广东、福建以一定的比例调拨资金。   六、各地侨务机构过去编制都很少,有的应设而未设,给工作影响很大。我们前提请中央政治局原则上通过的全国侨务机构编制1,114人,在国务院核批时不至再为减少。   另,几年来各地侨联会,对团结教育归侨、侨眷、联系华侨,反映情况,都起了很大作用,但由于我们对侨联作用估计不足,有些地区仍消极地不敢批准设立,我们建议今后省(市)、县均可根据当地情况给予成立,在北京拟成立全国性侨联会(作为人民团体),对全盘工作可以起一些从旁督促作用,不但不会引起侨眷和农民分裂,反而可以促进侨眷和农民的团结,是利多弊少的。   七、这次会后,我们拟组织全国人代华侨代表、政协华侨委员深入到县、乡检查侨务工作,督促贯彻政策。    1956年7月6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