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批复福建省委十一月二日复龙岩地委实行大乡制问题的报告   同意福建省委十一月二日复龙岩地委实行大乡制的精神,目前全国对撤区并乡问题尚无成熟经验,尚须经过一段试验过程。过急的全面推开,容易使工作遭到损失。   (附:) ## 福建省委的批语   关于实行小区制(即大乡制)的问题,省委经过讨论,同意在龙岩县进行试验,但鉴于目前正值农忙时期,农村工作任务繁重,划大乡工作量很大,在一个县范围内马上全面进行乡划调整,将对工作有影响,因之在龙岩县的试行步骤上,请龙岩地委和龙岩县委根据邓老指示,和当前工作繁忙情况,安排适当时间,有计划的进行,最好先搞一两个乡进行试验。划乡中的若干问题如:解决干部群众的思想,妥善调整安排干部,研究好乡以下的行政领导关系和领导方法,新旧乡交接好工作手续,以及安排好整个工作等,均请做好具体研究和准备。    一九五六年十一月   · 来源:   福建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