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委关于纠正干部在征粮收税中强迫命令等偏向的指示   关于目前征粮收税和农村工作:除发出四月二十四日“关于抓紧时机加强征粮的指示”及四月二十九日“关于今年工作步骤的建议”电和五月六日“关于争取群众,坚决镇压土匪恶霸叛乱的指示”,请切实研究外,根据此次五个地委区材料,提以下各点请注意:   (一)征粮收税除已经省委指出各种偏差外,目前发现各地的强迫命令主义相当严重,而普遍为完成粮税任务即采取不择手段的办法,如不经政府随便扣人、甚至有吊打人、更严重的是将不缴粮的中农、地主一律扣起来,轮流斗争不让睡觉,不准送饭吃、游街罚跪。广通县有逼死一人之说,江川逼得一农民卖子买粮交纳,已发觉解决。闻曲靖县据说,亦有同类事件。有的区干部只知个人怕於到地主家里去强迫要粮,而不知如何去组织干部工作和动员社会力量,以致形成裸体跳舞。有的干部则方式生硬,税收中亦有提出,只要有交易行为,就收税的说法,致有收草鞋税者,十个鸡蛋收三个,三斤酒收斤米事,一小猪收税四万元(买价四万五千元),也有擅禁银元、铜元流通,以六千人民币强迫兑换,农民痛哭流涕。有的剿匪中战後任意抢杀胁从群众和放火焚烧民房者。以上现象是严重的脱离群众的行为,使匪特坏人得以藉口进行反动宣传、组织叛变。要求各级党委切实深入检查、教育干部必须克服,停止上述错误行为,做了错的须向群众承认错误、加以补救。另一面,即是单纯的打击抵抗缴粮的恶霸地主,而不采取赞扬积极缴粮的地主、富农,动员社会力量开明份子、干部家属带头缴粮,造成社会舆论,在群众中造成缴粮者光荣、抵抗者耻辱,以达到孤立个别恶霸,中立、争取、分化一般地主、富农的目的。打击个别恶霸只是不得已的做法,请领导上应注意掌握。   (二)除强迫命令的态度,他们在此紧张工作中,有随便请假回家,要求休养或久假不归或不辞而别。据某县统计竟有XX人之多,这种也是障碍征粮的严重现象。各级党委对这些干部,必须切实进行有说服力的思想教育,以纠正之。   (三)在征粮中若干地主负担确有过重的现象,如有超过其农业总收入百分之一百者,甚或有超过百分之一百五十者,百分之四百者,这是错误的。各级党委和政府须深入检查,发现此种情况,即迅速加以调整减轻之。调整的关键在于打通干部思想,若干部不愿去进行调整的思想,必须坚决克服。   (四)以上三项,各级党委必须抓紧思想教育并坚决纠正之。这是我们目前的主要工作,但必要时亦应执行纪律。今後各地所发生的严重的脱离群众的事件,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派人切实检查,不得任其自流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