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北局关于执行中央整党整干指示的决定 ## (1950年5月28日已经中央批准)   (一)华北党现有一百六十万党员,十四万脱离生产的干部(如包括非党干部在内则有二十三万人),其中绝大部分对党对人民是忠诚的,对敌斗争是英勇的,工作是有成绩的,这是根本的主要的方面,必须加以肯定。但是,也有很多人在很多方面发生了许多缺点和错误,其中最普遍最突出的是严重脱离群众的命令主义作风,违背和破坏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采取蛮横粗暴的态度去完成任务,有的甚至结党营私为非作恶,隔断了党与人民的联系,窒塞了人们的民主生活。这种作风之所以形成,虽然由于工作任务繁重,新党员新干部增多(近一年,发展新党员三十二万人,新提拔的党与非党干部在五万五千人以上),这些干部经验少,能力弱,教育又不够;但其中确有很多人思想作风极不纯,特别在全国胜利、进入城市后发生了许多毛病,居功自傲,自私自利,特权思想,完成任务不择手段,严重的命令主义,我们许多干部染上了国民党的作风,若不及时加以纠正,必将使我们脱离群众。因此,华北党必须完全遵照中央关于“严格地整顿全党作风,首先是整顿干部作风”的指示,去进行一次整党整干的工作。   (二)根据中央整党整干指示的原则和过去华北整风、审干、整党历次的经验教训,整风运动必须有明确的目标,稳健的步骤,坚强的领导骨干,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具体分析,分别对待,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热情帮助和监督。   必须采取从团结全党、团结全体人民出发,经过批评和自我批评,以达到党内和人民内部的团结的积极的方针。没有党内的团结和民主,就不可能有人民内部的团结和民主;而人民内部的团结和民主,有必然会给党内的团结和民主以很好的帮助。任何伤害党员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因素,必须加以防治和纠正。各级领导机关均应自我检讨,凡属于领导上规定政策和工作步骤而引起下级犯错误者,均应以身作则进行自我批评,不应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推到下级身上去。必须采取自上而下,首先整训县委以上领导干部,然后整训区村干部;先在党内整风有了基础和经验以后,然后再在非党干部中进行整风工作。   必须实事求是,完全按照党章办事。具体分析,分清是非轻重、错误性质,领导责任与执行责任,分别对待。肯定成绩,纠正错误,既不姑息任何错误行为,亦不伤害一个不应伤害的同志,正确的加以鼓励,错误的加以教育、批评和处分。惩办主义是错误的,单纯的教育而不辅之以必要的纪律,也是不对的。   必须采取热情对待,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改造思想,又团结同志。切戒“有错即撤”“不教而诛”的错误作法。应当稳步地、和风细雨地进行工作,不要采取突击的工作方式。过去华北整党,在许多乡村支部中常常形成“在野的”不居负责地位的人起来反对“在朝的”处于领导地位的人,发展了宗派主义,而产生“换班”状态和循环报复,此种错误不许重复。只有对于真正的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分子、流氓分子、奸细分子和累教不改不可救药的分子,才可以分别情况予以撤职和清洗。   必须掌握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这是整风运动的根本方法,充分运用这一武器来打通党员干部的思想,提高觉悟。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会议上可以批评任何人,同时对于受处分者应允许本人到场申辩,不服从者可以申请上诉,直到中央,任何人任何组织不得扣压。   必须将对党员干部和非党干部的整风要求加以区别,衡量党员必须以党章为准,衡量非党干部的最高标准为新民主主义共同纲领,两者不应混淆。必须将党内处分、行政处分和法律处分加以区别,党内的最高处分时开除党籍,行政最高处分是撤销职务。党与非党干部的错误违犯国家法律者则应经过司法程序处理。防止和反对任何人把党外斗争手段移党内使用的违背党章的错误行为,同时也要防止和反对把对党内斗争方法不加区别地使用于非党干部的作法。   (三)此次整党整干主要内容为反对命令主义作风,目的是把全党首先是干部党员从思想上、作风上提高一步,加强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进一步巩固党与群众的联系。这是当前迫切的任务,也是改善华北党与广大群众关心的根本性质的问题,因此全党必须极端重视这一工作。具体执行办法规定如下:   (第一、训练干部。秋收前各省委抽调地委、县委主要干部进行整风学习,培养整风领导骨干,然后,以地委或县委为单位轮训区干。秋收以后,于今冬明春进行支部整顿,其主要方法是轮训村干,组织加强公开党的工作,总结检查工作,评奖英模,进行支部民主选举。)   第二、为了把整党整干部进行得有计划有步骤,必须开好干部会。制定自己范围的整风计划,经上级批准后实行。   第三、要结合中心工作和围绕中心工作去整,严防孤立整党和关门整党的偏向。采取检查工作、总结工作、鉴定干部的方法,避免无原则的争吵。在党内已经解决、条件已经准备成熟的情况下,凡有关人民利益重大事件的检查和结论,应提请各级人民代表会议讨论和检查,以便加强党和群众的联系,但须防止党政不分,内外混淆。   第四、各级领导机关和学校均须进行整风。通过检查机关工作、干部鉴定、机关学校党的代表会议或代表大会等方式进行。在整风中,不应中断工作和理论文化学习,但必要时可以减少一些工作时间和学习时间。   第五、学习文件:(一)中央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二)中央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三)毛主席关于整顿党风学风文风的报告。(四)毛主席著作“反对自由主义”。(五)修改党章报告中关于党的群众路线问题。(六)斯大林、毛泽东论共产党员要善于和非党群众团结合作。(七)中央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决定。(八)斯大林论领导与检查。(九)列宁、斯大林等论党的纪律与党的民主。(十)刘少奇在北京五一劳动节干部大会上的演说。   第六、在整风运动中,必须把党内外的各种民主制度建立和健全起来。根据党章按期召开党的代表会议和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通过决议,并选举党的领导机关。支部定期的民主选举,规定每年有若干次邀请人民代表参加支部会议,征询对党的意见。定期召开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或人民代表大会,严格遵行毛主席关于与党外人士民主合作的指示,并实现民主选举。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及人民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总之,进行一切工作,均必循遵守一定民主秩序,不得乱来。   第七、利用党刊和报纸进行整风指导,各省委可出整风指导刊物或加强原有党刊对整风的指导,随时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及时表扬成绩,纠正错误。尤须注重检查和巡视工作,务求迅速及时,做到不失时机的生动的具体报告和指示。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