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对地主、旧富农反攻事件的处理情况(摘自河北省委8月份报告)   自从中央“五一”口号及毛主席在三中全会的报告公布后,关于保存富农经济问题,各地均主动宣传贯彻。天津专区五月底召开各代会作了传达讨论,结合工作进行了宣传,对各阶层影响很大,富农、富裕中农生产情绪提高。如天津小淀中农王大路说:“不动富农,中农更保险”。但有的地区宣传不够,致发生有的富农乘机反攻,向农民夺地夺房,甚至凶殴农民,个别地主也浑水摸鱼,叫喊夺地收庄稼等。尤以新土改区或土改未结束地区为甚。其反攻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夺房夺地甚至凶殴农民。二、趁火打劫,企图要回贫农分得土地房屋,威吓群众要收庄稼。三、个别地区地主、富农对土改已解决的问题,企图翻案。   以上问题发生后,各地均在党内作了布置引起注意,对违法夺地夺房者,均按情节轻重依法判处三月至一年的徒刑,所有夺回的土地房屋一律退还农民。对过去征收富农的财产,无论已分未分,明确一律有效。在解决办法上采取“打通思想,自愿交出,贯彻政策,达到团结生产的目的”,教育富农按原来的决议执行。并将地、富反攻事件,及时在报纸上揭露,以便此类问题逐渐减少。今后为认真贯彻保护富农经济政策,同时坚决制止地富反攻,必须:   (一)我省在尚未进行土地改革的一小部分新区,今冬土改应完全按照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土地法执行,凡已完成或基本上完成土改的地区,坚决禁止地主富农反攻,保护农民已分得的土地财产不受侵犯。今年五月一日前,所动富农的浮财房屋,不论已分未分均不再退还,切实保护土改成果。将这一政策的精神与道理,在广大农民群众之中深入宣传教育,以制压地、富反攻,提高农民警惕,鼓舞安心生产。   (二)警告地主、富农,必须安分守法,积极从劳动中改造自己,绝不允许歪曲政策造谣生事,或乘机报复反攻夺地,违者依法惩处。各地领导上不应麻痹放任,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