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山东分局一九五O年土地改革计划(草案)的复电   (山东分局并告华东局:)   同意分局关于生产救灾的决定及一九五O年土地改革计划两个草案。惟土改计划有几点须稍加修改:   (一)草案开始一段第二行中“部分地主富农迫于大势所趋亦不敢抗拒土地改革”一句,这种提法不很妥当,改为“地主富农迫于大势所趋,知道土地改革无可避免,抵抗减弱,有的并希望早点实行土地改革,以求早点渡过这一难关”。   (二)第一点第二项第五行及第三项末尾,两处均提到“实行平分土地”,为与过去之绝对平均分配区别开来,“实行平分土地”的字样可改为“分配土地”。   (三)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是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而不是分配土地委员会。在农民业已发动起来,地主的及富农多余的土地业已没收,进入于具体分地时,可在农会的领导之下,组织村或乡的土地分配委员会,主持分地事宜,区则不必成立土地分配委员会。为此,草案第二点第三项从“分局及各区党委”起至该项末尾应改为“分局及各区党委、地委恢复与加强农委会作为领导土地改革的办事机关,县、区、村应召开农民大会或代表会,选举农会委员会作为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   (四)此外,将最近由党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改批准的河南省土地改革条例发一份给你们,供你们参考。并盼你们也草拟一个土地改革条例,经省政府通过后,呈请中央政务院审查批准后颁布实行。    中 央子 俭   附: ## 山东分局一九五O年土地改革计划(草案) ## (一九五0年一月二十日)   山东已有百分之七十二的地区实行了土地改革,封建制度已基本消灭。群众普遍要求确定地权安心生产,其他新区亦皆为处于老区包围中之点线,受老区影响较深,农民迫切要求土地;部分地主富农迫于大势所趋,亦不敢抗拒土地改革。老区结合生产救灾处理土地问题,已有初步经验,这是实行土地改革的有利条件。但由于部分地区灾情严重,干部质低量少,政策思想准备不足,群众觉悟与组织不够,加以过去土地改革中遗留许多复杂问题,如补偿中农、安置地富等多未处理,困难极多,这些困难是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克服的。为了扫除工农业发展障碍,奠定由战争转向和平建设之坚强的基础,要求于一九五O年争取在全省范围内完成土地改革工作。兹提出一九五O年内完成土地改革的具体方案如下: ## 一、各种不同地区,采取不同方法,达到老区结束土改与新区实行土地改革工作的目的。   (一)老解放区(包括老区与半老区)共有五万三千二百七十二个村,占全部村庄的百分之七十二左右。其中,有百分之三十九点八的村庄,土地已彻底平分;有百分之二十二点四的村庄尚不够彻底,需作较小范围的抽补调剂;有百分之九点八的村庄土地改革尚不彻底,需要作较大范围的抽补与调剂。在这些地区封建阶级已不存在,土地已大体平分,一般地权应不再动。因此,在老区结束土地改革,主要是解决过去土地改革中所遗留的问题,颁发土地证,确定农民已得土地权,而解决这些问题又必须在有利于农民团结,有利于生产的发展下,结合生产救灾利用农闲空隙来进行。处理一个村,就发给土地证,确定一个村的地权。   (二)新收复区约有一万七千二百一十二个村庄,占全部村庄的百分之二十三点强。其中已实行土地改革者占全部村庄的百分之十二;未土改者占全部村庄的百分之十一点三。这类地区,地主阶级的土地一般经过或大或小的变动。封建势力亦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但在国民党的进攻期间,地主富农借国民党统治势力夺回农民斗争果实,农民组织大部不存在,地权很乱,问题很多。其中,大部村庄已经过处理地权,要回斗争果实,群众亦有不同程度的发动,但还有不少村庄未经过正式处理地权的工作。在这些地区,基本上仍应是根据“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原则,实行“平分土地”,彻底废除封建制度。凡在处理地权中土地已彻底平分的村庄,应按照老区结束土地改革的政策与步骤确定地权;凡尚未处理地权或粗糙地进行一遍,地主富农残余势力依然存在的村庄,应大体上参照新解放区的政策及其步骤进行土地改革。   (三)新解放区约有三千四百七十二个村庄,占全部村庄的百分之四点七。多是处于老解放区包围中之点线地区,受老区影响很大。此类地区应贯彻“依靠雇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生产”;从反对地主阶级的当权派中之恶霸分子人手,发动与组织农民,根据“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原则,实行平分土地。 ## 二、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   为了保证一九五O年内全部完成土地改革工作,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因此,今年实行土地改革的计划,为上半年应对秋后广泛进行土地改革的一切条件进行充分的准备:   (一)干部准备:为严格防止乱打乱杀等错误的发生,对参加土地改革的干部进行严格的选择与训练,过去思想政策尚未转变的同志不要参加土地改革工作,在土地改革干部的训练中,可分作两类,—是领导骨干,二是一般干部。分局第一期党校计划训练二百左右的县级以上干部,除分局训练这些干部外,各区党委、地委根据自己地区土改情况决定训练县、区干部的数量。   (二)政策准备:各地经过典型实验已有初步经验。除政策教材由分局政策研究室与宣传部共同编印外,各地应扩大重点实验,将重点实验与训练干部结合起来。老区条件较好的村庄可争取于春耕前结束土地改革发给土地证。新区在生产救灾中,如群众要求,又有掌握政策的干部,亦可分配一部分地主的土地。   (三)健全土地改革的组织领导:基本上应由各地党委书记亲自掌握。分区及各区党委、地委恢复与加强农委会作为土改的办事机关。县应加强与整理农会,新区之区村成立土地分配委员会,作为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   (四)召开各级党代表会议,传达计划讲清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区村干部,教育广大人民,争取社会同情,占领思想阵地,分化与孤立地主阶级。   (五)准备工作的步骤:   1、夏收以前训练干部。   2、夏秋两季中利用农闲空隙进行重点土改。   3、秋收后广泛开展确定地权(老区)与进行土地改革(新区)工作。   4、老区结束土地改革与新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均于秋收前一律完成。 ## 三、土地改革工作,不论在准备期间或进行期间,均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结合下列工作进行:   1、农业生产与生产救灾,老区要在完成今年增产任务、新区要在不降低生产的条件下进行土地改革。   2、结合公开和整理支部。   3、剿匪反特工作。   4、整理与改造村政权。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