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民主党派人士下乡参加减租工作的指示   第二次全国政协委员会协议各民主党派下乡参加土改、减租、退押,政务院据此规定4项办法,于8月3日命令各级政府实行。中央复于8月13日指示各级党委,对各民主党派下乡参加土改、减租、退押须热心欢迎和积极帮助。兹据中央指示精神和西南具体情况,决定如下步骤和办法,积极推动各民主党派下乡参加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工作。   (一)有无民主党派的党盟员参加?多少人参加?由各地统战部同当地民主党派依其具体情况协商决定,但以该党盟审查合格的党盟员为限(如尚待审查的党盟员,经调查后确属好的分子,可以民主人士身份参加)。参加的党盟员,必须合乎公布的标准(须身体健康,确具决心,遵守政策法令及统一领导),政治上由各民主党派负责,并将姓名简历及政治思想情况报来,以便具体帮助他们。   (二)在编制方面,原则上就地参加。但个别职业在城市,而愿意回到本县参加者,亦可准其前往。青年则以异地参加为宜。方式上可采混合编制,把民主党派的党盟员分散编入工作团各工作单位(小组或小队),由我党同志领导;每个单位原则上编入同一党盟的党盟员为宜。   (三)下乡工作的各民主党派人士,事前必须学习,或在当地革大附设一专门训练班(分散亦可)或专门办训练班。学习目的首先在思想上使他们认识下乡帮助农民清匪、反霸、减租、退押是扩大统一战线的基本力量,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民主党派在共同纲领的基本问题上,获得实际的教育。在进行思想教育上,最好参照邓政委在军政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总结报告,进一步学习清匪、反霸、减租、退押的政策法令(如刘主席3月10日公布的西南区减租条例,及张副政委在军政委员会上关于西南区减租问题的报告的第二段,将来各地区所颁布的减租、退押细则等,以及与这些有关的重要文件,如划分阶级、农协组织通则,人民法庭的组织等),最后学习下乡一切应注意的事项(如张副政委在军政委员会上关于减租问题报告的第三段)。须特别强调统一领导的学习,在我党领导下步调一致、立场一致、有组织、有纪律的完成任务。   (四)各民主党派人士,凡在机关工作而愿意参加减租退押等,应取得其所在工作机关的同意。在参加减租、退押工作时期,应在其原机关领薪,下面扣除伙食。原无工作者,照工作团待遇。从组织上、纪律上、工作上都应一视同仁。但应有所不同,即在工作上、学习上对他们应多加帮助。至工作完毕后,仍在原有工作机关照复常职。   (五)各民主党派人士因公不能下乡工作者,在城市里应多组织地主座谈会,开展十封信运动,打通地主思想,与乡村工作配合。凡是不能下乡的党盟员,或未经审查合格的或有问题弄不清的,甚至有政治问题的,虽不能实际下乡参加工作,但可让他们有组织参加附近郊区典型的斗争恶霸及农民诉苦大会,藉以教育并改造他们。   (六)各地统战部应向所在地各民主党派提出,先作思想准备,并研究所提出的名单、人数、准备工作学习、训练及地区分配等等准备,于9月底报告西南局。在各民主党派人士正式参加工作后,应随时将情况及其所发生的问题报告我们。   来源: 中共中央西南局农村工作部编:《西南区土地改革运动资料汇编(上)》,重庆, 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