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坚决团结中农纠正侵犯中农利益倾向的指示   据蒙自、呈贡的报告,有的村庄已发生调整佃权,侵犯中农利益的严重现象。以致中农不满,匀得地的中贫农亦因分得不公吵闹不睦,中农生产情绪亦因之受影响,地主看笑话和乘隙挑拨。这种侵犯中农利益的行为是原则性的错误,是决不允许的。这只有分裂农民内部团结,混乱农民阶级阵营,转移了斗争目标,便利敌人,而不利于群众。其产生原因:主要为村干不纯,自私自利;部分积极分子教育不够,盲目过左;而干部中仇视中农的思想(如说应当“中立中农”,中农参加农协要请保具结,甚至宁洱某干部有把中农当为阶级敌人的思想等),同时是侵犯中农利益的重要原因。为纠正和防止上述倾向,必须在干部中深入进行党的总路线总政策的教育,树立坚决团结中农的思想,必须使所有干部和群众了解,团结中农是革命中的战略问题,任何企图将中农排除于农民之外及憎恨中农情绪,都必须坚决纠正。并且目前必须强调减退中心,勿提倡一般的调整佃权,要批判急性分田思想。对群众加强“中贫农是一家”的教育,分清地主与农民的敌我界线;大胆放手把政策交给群众,才能避免不纯分子愚弄群众和部分积极分子过左包办的偏向。已从中农手中匀出的田要耐心说服群众,取得贫雇农自觉坚决退回。今后调整佃权只能把地富把持自种或雇工自种的公田匀出。至于地富把持租给农民耕种公田亦不应匀出,以免造成农民内部斗争。你处有无此类情形,请深入检查坚决纠正,并详为报告省委。   关于团结中农问题,云南日报正收辑毛主席指示并写社论,拟最近发表并广播,希注意组织和指导各级干部学习研究。   来源: 中共中央西南局农村工作部编:《西南区土地改革运动资料汇编(上)》,重庆, 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