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关于开展抗美援朝运动的指示   (各中央局、分局、各省、市委:)   (一)各党派即将联名发表宣言,表示支持全国人民以志愿方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要求,此宣言发表后,各地报纸及各人民团体与社会人士应发表评论宣言谈话加以拥护,但不要以政府名义出现,也不要涉及政府政策和政府行动。   (二)望召集党内外各报代表,告以有计划地发表读者表示这种主张的来信,但应注意:   (甲)不要用上书毛主席、朱总司令、周总理及任何政府机关的方式,也不要表示听候上级命令随时出发,而要写信给报社表示自己的意见。   (乙)不要号召全体人民动员起来,和朝鲜并肩作战;也不要号召组织志愿军,而是站在人民一分子的立场上发表个人主张。   (丙)除主张以志愿行动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者外,还应用时发表若干一般性的表示努力工作,反对美国侵略,检讨崇美恐美心态,同情朝鲜人民,为被美空军杀死的同胞复仇等信件。   (三)中国和大委员会已改组,各地亦应同样改组。在改组中应注意吸收各党派各阶层热心分子参加工作,使成为可以沟通双方意见的时事宣传机关。各地人民有志愿援朝者,可即由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的地方委员会进行登记,告以听候总会通知,并可先行酌量分配地方性的宣传工作。   (四)中央10月25(6)日关于时事宣传指示,除在党内印发传达外,并可以内部参考文件名义印发给各党派各团体各报社非党负责人员,阅后收回。   来源:中共中央宣传部办公厅、中央档案馆编研部编:《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文献选编》(1949-1956)北京:学习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