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中外教士旅行传教问题的指示   关于中外传教士旅行传教问题,兹作如下规定,望通知有关部门注意执行:   (一)外籍教士除在所在地教堂传教外,一律不准作旅行传教,因外国人并无此项权利。   (二)除传教外,外籍教士的一般旅行应依照中央公安部最近颁布之“外侨旅行暂行办法”及“关于外侨迁移旅行之内部实施规定(特别是第四项)办理。   (三)中国教士的旅行传教及进行其他正当宗教事务,除土改地区、作战地区及匪情地区可劝阻其前往外,一般不应干涉,以保障正当的宗教自由。但教士传教应限于在教堂内举行。   (四)中国教士在旅行传教中,凡发现有非法行为者,应由公安机关依法侦察惩处。个别分子确有政治嫌疑,不宜让其旅行者,可由公安机关劝阻或通知其前往地区之公安机关予以注意。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