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总署、新华总社关于旧式富农的政治权利问题给各地报社、通讯社的指示   旧式富农一般占有较多较好土地,耕畜、农具及其他生产资料,虽然自己参加主要农业劳动,但是经常依靠以半封建方法剥削雇工,或以其他封建剥削,“如地租高利贷等”的收入,作为其主要或重要生活来源(封建性剥削收入,超过其纯收入的二分之一,在一般条件下,也即超过其总收入的四分之一),因此是半封建的阶级。旧式富农其他的半封建剥削被废除以前,是革命的对象之一,只能算作国民不能列为人民。实行土地改革就是要废除地主和旧式富农的这种封建和半封建的剥削,强迫他们在经过劳动改造后成为人民。因此,你们怀疑总社十二月四日关于人民和国民区别问题的解释,并认为“富农(这里是指旧式富农)的封建剥削与资本主义剥削区别较难”,因而提出“富农究竟是仅算国民?或应包括在人民(农村的资产阶级)之内”是不对的,在实行土地改革的过程中(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旧式富农和地主一样的会被在实际上暂时剥夺政治权利,这种政治权利之暂时地被剥夺,是完全应该的,必要的。你们说:“剥夺富农公民权是过左”的说法,也是不对的。不过因为旧式富农自己是参加主要劳动的,劳动改造比较地主容易,因此在废除他们的半封建剥削以后,劳动改造时间一般地可以比地主为短,我们也可以一般地比地主较早给予他们政治权利。但是无论是剥夺或给予地主和旧式富农的政治权利,目前除共同纲领已规定者,你们都不必以成文形式或在会议场合公开宣布,你们说:上述问题读者提问者多,各省区报纸也来转问,要求予以解答。我们认为这类问题不必在报纸上公开答复,只在有人当面问到,而这种提问又是真心为了求知的,则可以根据共同纲领的原则作口头上的解释,我们知道最近各地读者向报纸问的问题很多,报社应该认真地处理这种问题,以加强和群众的联系,但现在读者的范围很广,他们提问题的动机不一;有好意的,有恶意的,有真心求知的,有试探态度的,有为人民着想的,有替个人谋出路的,因此我们必须郑重研究,分别一般性的有意义的问题,可以和需要在报纸上公开答复;有局部性的意义不大的问题,可以个别书面答复;有些问题虽然较有意义,但底细不清楚,或不到公开答复时机,或不便形诸文字,就不要在报纸上提以书面答复,可以用邀请个别谈话方式解决;有的如恶意的或敌对的试探态度性质的,可以根本不理,把材料提供有关方面即可。我们建议省区以上报纸都设立强有力的社会服务或读者回答的部门,来专门处理这些事情。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