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贵州省委关于纠正清匪、反恶霸运动中发生偏差的指示   目前群众性的清匪、反霸运动某些地区已在猛烈开展,某些地区则正在酝酿开展中。在已开展的地区,有的则由于领导上政策观念与充分发动群众思想较明确,因而运动发展正常(如三穗、施秉在反霸之初,先由县委仔细研究,分析全县封建势力全貌,具体分析应反的对象,集中力量打击那些人?分清并订出反霸的各种步骤,然后以区为单位,召集干部与积极分子会,分析本区情况与讨论县委意见,明确政策界限,作出反霸的具体计划,再以这批人为骨干去领导全区群众进行清匪反霸,结果运动发展正常);但有的地区则由于领导上政策观念差,已发生了极堪注意的错误。根据我们的初步了解,有如下问题值得各地警惕:   (甲)政策界限不清:   (一)据修文久长区材料,他们对反霸的意见是:除要反28个地主外(其中全部没收财产或留少数财产,本人处死者22人)尚要反富农9人(其中全部没收或留少数财产,处死者7人),中农4人(其中追回一切东西本人处死者2人,财产全部没收本人无期徒刑者1人),佃贫农判徒刑者3人,全区共要反44人。从此材料看出:该区不仅对地主阶级未集中力量打击其当权派,而特别严重的是要打到农民内部来,不仅要没收富农财产,而且亦要没收农民的财产,一个区一次就要反44人,要杀32人,这与党的政策是完全违背的,是极端危险的。   (二)又据贵筑、修文、安顺三县最近的统计:在已处死的及批准处死的234人中,地主占44.9%,富农以下占55.1%,即是说大多数是杀的富农以下的成份。   (三)镇远反映:该县某乡标新立异的搞搬石头运动,一个乡就提起50多人。   (四)平坝某些干部认为“要先斗大霸,再斗小霸,后斗守法地主”。   (五)某些县已在开始斗旧职员、教员、搞天主堂等,把斗争面搞的很宽。   根据上述材料及其他材料说明某些干部政策策略思想甚差,有打倒一切的思想,不分地主阶级当权派与一般地主,不分地富,不分地主与农民,不分首恶与胁从。总之,打得不准,把镇压单纯看成是“杀”,以杀为快,忘掉了关、管亦是镇压,忘掉了镇压与分化、争取、改造结合。   (乙)未在斗争中很好结合发动群众。据雍安及其他县反映:干部包办代替,简单化,干部不依靠群众,不根据群众要求,自己提反霸名单,其次打人、捆人、骂人现象很严重,由于干部的立场不稳,忽视政策,放纵了农民,亦开始打起斗争对象来。此风不纠正,必须会发展到乱打、乱杀、重犯老区错误。   (丙)政治上打垮与经济上搞垮恶霸地主结合很差,干部单纯着重政治上打击、镇压,对抓紧追财产搞现洋、现款、衣服等很忽视,结果把人杀了,群众什么东西也未得。这是由于未充分发动群众,未让群众先把东西搞出再处决,群众在经济上未得着好处,反封建斗争就会落空。根据上述,省委认为清匪反霸运动应在充分发动群众精神下紧紧掌握政策,要使干部认识匪首恶霸事实上是地主阶级的少数,即对匪首恶霸亦不应是完全都要处死,而须分别杀、关、管。所谓恶霸,一定要是称霸一方,以暴力危害人民的生命财产,罪大恶极者,而不应在矮子中挑高个子,夸大罪恶,提高阶级成份。一定要把对待恶霸与一般地主、地主与富农、地主与农民之间的界限划分清楚,对富农财产与工商业坚决不动。对镇压政策应全面掌握“杀、关、管”三方面,不能以“杀”代替一切。镇压本身就是为了更好的瓦解、分化、孤立敌人,而不是打倒一切。对清匪反霸首先要求打得准,对应该打击的匪首恶霸一定要打得狠,要从政治上经济上彻底打垮,而不应既打得宽又打不深。其次要强调斗理斗法,运用人民法庭,打人现象是绝对不允许的,是犯法行为,如果干部领头打或干部指使群众打更是严重错误。干部包办代替脱离群众作风仍在某些地区严重存在,各地领导亦应及时纠正。最后,我们认为当前运动发展迅速而猛烈,稍一不慎即铸成错误,望各级领导要十分冷静(特别是县委领导更是关键),一切从政策观点出发,并深入下去紧紧掌握领导主动权,方能不犯或少犯错误。此精神望各地迅即设法传达到县区去,并希深入检查一、二个区县,好坏情况报省委。   来源: 中共中央西南局农村工作部编:《西南区土地改革运动资料汇编(上)》,重庆, 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