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关于土地改革、减租减息及征收公粮问题向华东、中南、华南、西北、西南各局的提议   华东、中南及西北军政委员会最近均将召开成立会,对于各区当前的重要问题将有所讨论和决定,党外人士必然提出征收公粮及土地改革减租减息等问题,而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也必须加以检查计划和布置,为此,中央特向你们提出下列意见,望你们加以考虑,并提交军政委员会讨论或作出适当的决定。   (一)党外人士要求规定并公布一个各地进行土地改革的时间,我们认为,苏、浙、闽、皖、赣、鄂、湘、粤、桂、陕、甘等十一省应准备在一九五零年秋收以后分配土地,宁、青两省,在完全汉人居住的地区亦须准备秋收后进行土地改革,在少数民族居住的地区及汉人与少数民族杂居地区则不进行;云、贵、川、康则在一九五〇年还不能进行土地改革,须待一九五一年秋收后进行。确定这样一个时间,是有必要的,将这个分配土地的时间公布似乎也有必要,可使党内党外农民和地主都能摸到底,都有所准备,这对今年春耕及在冬季准备春耕都有好处。否则,农民和地主均不好准备今年的春耕。   (二)确定在上述十三省今年冬季进行土地改革,而在其他地区不进行,同时必须规定并宣布在没有进行土地改革以前的土地关系;即是说:在土地改革以前地主及旧式富农的土地,仍归地主及旧式富农所有,农民租种他们的土地在二五减租后仍应交租给他们,他们在依法实行二五减祖后向农民收租仍是合法的。这种关系,在土地改革以前,即在上述十三省在今年冬季以前,在西南各省在一九五一年冬季以前,确定不变,对生产是有好处的。   (三)据各方情报,新区农民已有很多不向地主交租,地主亦不敢向农民要租,而今年征粮又向地主征得比较高,因此据说有不少地主将所有收到的租谷全交公粮还不够,或根本无法交公粮。又说各区征粮虽是有累进比率,但由于分派征粮任务较大,征收面太小,这种累进比率事实上未实行。此外,某些地方分配任务过重,地方政府随意附加,以及由于其他缺点,再加反动分子煽动,以至发生了某些事变。有些地主则要求赶快土改。请你们考虑和检查这种情形是否属实,是否普遍?如果这种情形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确实的现象,那是要加以补救的,否则,对于今年的春耕是不利的,我们认为,征粮任务甚大,必须加以完成,地主必然有许多叫嚣,但以上情形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如果上述情形是确实而相当普遍的现象,我们认为各地应发布若干补救的办法,在这些办法中应有以下的规定:(甲)地主没有实行减租者,土地税应完全由地主负担,农民不负担或只负担很小比率。(乙)地主已实行二五减租者,土地税由东佃双方负担,各负担一半,或地主负担六成七成,佃户负担三成四成。(丙)地主完全没有收租或农民完全不交租者,土地税由农民负担,地主不负担。(丁)按照各户收入规定征粮最高额,即不能将各户所收粮食全部征收,必须留给各户一部份吃粮,更不应将各户收入全都征收之后再征。(戊)重新审查一下各地摊派的任务,轻者增加,过重者减少。(己)检查各地方政府公粮附加,重者减少。(庚)按照以上各项,以前没有征收或征收不够额者补征,征收过多者减征或退还一部,或给一收条作为今年夏季秋季所征之公粮。以上各项补救办法,可以适应农村租佃关系的自发变动,纠正某些偏向,使农村比较安定,以利今年耕种。望你们考虑这些办法是否应该采取,是否适当。   (四)农村的情况要求我们必须在今年冬季及明年冬季实行土地改革,因此,各区必须抓紧目前的时间迅速地紧张地进行准备。这些准备工作是:第一,规定分配土地的法令和详细办法,并进行典型试验。第二,训练分配土地的干部,分为领导干部与一般干部两种训练班进行训练,其数量需要很多,必须充分准备。第三,组织农会,农民代表会议及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在群众中进行充分的准备。如果公开宣布了分配土地的时间,在农民代表会上即可公开进行分配土地的宣传,使农民在思想上组织上有所准备。第四,某些地方土匪还未肃清者自应迅速肃清。某些地方因某种原因在今年冬季还不能分配土地者,自应根根情况作适当的决定。   (五)以上各项,是一些提议,你们意见如何,望告。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