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委:关于退还3亿斤公粮问题 (节录)   关于政务院指示,地主超过实际收入之负担标准应退还问题,各地委、县委前参加党代会的同志均感觉如普遍执行有很大困难。   第一、至少要退还在3亿斤以上,有的地区究竟退多少很难估计。   第二、会引起新的混乱,因地主实际收入如何计算,是一复杂问题,农民的算法和地主的算法是不同的,加上今年田亩黑地未全部整理好,很难将地主的实际收入与应负担数算得准确、标准。不仅地主超过负担,而且农民同样有少数超过负担标准,如照执行,必须要有全面详细条例规定并需两三月时间,如此对生产救灾,土改准备,影响甚大,混乱整个工作步骤。   第三,本年征粮是依靠群众进行剧烈斗争完成的,如普遍退,在客观上就会给下边干部、群众、积极份子浇冷水,会形成群众情绪低落,地主阶级乘机反攻,考虑到以上情况,特建议如下:政务院指示要坚决执行,但执行办法采取个别的、少数的退还,视情况由省委已征起之公粮中拨出一部分作为生产渡荒救灾之用(还可续征一部分也拨出),有计划的去照顾因超过负担标准而形成生活生产困难之各阶层,这样政治影响亦可挽回,而又不易混乱,较能主动便于掌握,并可更好与生产渡荒救灾结合收到成效,其方式可经各界代表会通过决议。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财政卷)1949-1952》,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5年[档案号:G128-1-1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