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使新华社成为统一集中的国家通讯社的指示   (各中央局、分局、前委并各级党委:)   使新华社成为统一的集中的国家通讯社的条件,现已成熟。过去新华社的各总分社、分社、支社是带着浓厚的地方性的,它们在工作上是以地方为主,组织上是受地方负责机关的支配。这种分散性,在战争与地区被分割的条件下是正确的和必需的,但现在全国已基本上解放,这种分散性已不需要,而且已成为一种落后的和有害的现象。现在新华社需要的是强有力的统一和集中。今后新华社的各总分社、分社和支社,除向总社发稿和印发总社的稿件外,不应再单独对外发稿;其所有人员应全部交新华社统一调度与供给。但在执行这一改变后,各地方党的和政府的领导机关对新华社在各地的机关和工作人员的领导与监督责任,不应有丝毫减弱,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生活上仍应负责领导,在工作上仍应给予帮助和监督。为此目的,中央特作如下各项决定:   一、新华社的各总分社、分社和支社的工作人员,现在属于地方者,应完全集中于总社,受总社的指挥和调动,各地不得抽回。在新华社干部原来太弱、工作完全附属于报社的地方,各地在实行统一时并应予以加强,使能负责报道该地重要新闻。   二、现在战争已大部结束,部队新华社组织的需要已经较前减少,在没有战争任务的部队中,新华社的组织即可与新华社的地方组织合并;如有必要,可派个别记者驻在部队,或由部队指定适当工作人员作为新华社的特派员。在尚有战争任务的部队,新华社组织仍可保留,但其工作应受总社指挥,其人员应受总社的必要调动。部队不应调动新华社组织的工作人员做其他工作。   三、新华社的总分社、分社和支社,一概不在本地发表消息与评论。某些有多家报纸存在的大城市需要统一发一些本地消息者,可由市新闻出版局以市新闻处名义发布;一般省、市的地方新闻,则由地方主要报纸负责发布。新华社各级组织的工作任务,就是向总社发稿、印发总社的稿件及接受总社指定的其他任务。   四、新华社地方组织的经费,一律由总社供给,现在仍需保留的部队新华社组织的经费,暂维现状。   五、各地方的和各部队的领导人,应予新华社的总分社、分社、支社和记者以政治上的领导,并帮助他们进行工作,使他们能及时地与正确地向全国发出该地的消息,以便使中央及国内外人民能及时地了解该地所发生的事件和整个工作情况。这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应使新华社各级组织的负责人及记者以了解本地情况,取得党政资料及参加必要会议的便利。地方的和部队的领导人,应定期地接见他们与他们谈话,并审核他们所发出的重要新闻稿,以保证对他们的领导不因这一改变而有所减弱。    中 央三月二十八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