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委总政治部、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关于严防反革命报复暗害的指示   现在镇压反革命工作已在全国展开,各地已经逮捕和处决了一大批反革命分子,各大、中城市也开始进入镇反高潮。反革命经严厉镇压后,气焰大降,社会治安日益巩固。这一场伟大的斗争,已经取得了重大胜利。在斗争尖锐和运动逐步深入的时候,反革命营垒是的一批坚决分子,正在进行各种拼死的顽抗。要彻底肃清反革命活动,消灭反革命残余,还要经过激烈的斗争和长期的努力。在这个时候,请你们特别注意教育干部,认清反革命的危害性和肃反斗争的长期性。防止在新的情况下可能发生的新的麻痹倾向,勿为反革命的报复暗害阴谋所乘。最近继湖南零陵县城特务大规模纵火之后,各地不断发生多次放火、放毒、暗杀、爆炸等破坏事件。反革命针对着我们的负责干部、党、政、军的要害部门、苏联专家,正在布置所谓“有组织的暗杀,有组织的对抗”,“以恐怖对恐怖”等等的罪恶计划,来进行他们的绝望挣扎。潜藏在党内、政策内、军队内的少数反革命分子,对于我党干部人员的暗害事件已经接连发生。继山东黄祖炎同志被刺之后,又连续发生浙江开化县、福建、厦门、江西上高县等地我干部人员被内部反革命分子的暗害事件。反革命是不会甘心于他们的失败的,我们决不可以丝毫放松警惕性。中央公安部再一次提起各级公安保卫部门的注意,在我严厉镇压了反革命,取得了初步成效的时候,要时刻纠正麻痹太平思想,防范敌人的报复阴谋,为此:   第一、要切实加强负责首长人员的保卫工作,必须立即着手审查区党委、行署、军一级以上各级负责干部周围的人员,例如:秘书、参谋、警卫员、汽车司机、勤务员、厨子、保姆、工役等人员。凡阶级异已分子,一切在土改及肃反中其亲属被杀或被判处徒刑或已被斗争的人员。参加过反动党团或落后会道门的分子(不论在组织上或思想上,是否已经断绝联系),社会关系复杂政治上不可靠的分子,工作表现不好,思想一贯落后的分子,均应立即一律调离工作,在这些要害地方,必须采取革命的彻底的审查清理,不得稍事姑息犹豫。各高级负责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保卫机关所规定并经各级党委所批准的首长保卫工作的制度。各中央局、分局一级的高级领导机关,均应在其所属公安部门内部,设立警卫机构,没有建立者立即建立,建立而不健全者应加健全。   第二、加强地委、专署、军分区及师一级以上的机关保卫和军队中各特种兵的及一切重要工厂、矿山、企业、仓库的要害部门的保卫。有计划地着手考查混在这些机关、要害部门中的可疑分子,一有材料就应作适当的处理,危险分子则应迅速清除,以保障党、政、军各级领导机关和国家一切要害部门的纯洁和安全。要十分注意对苏联专家的保卫工作。   第三、教育干部、教育全党,反革命是不会一次两次就被我们肃清的,肃反工作是长期的斗争,是革命斗争中一件带战略性质的任务。只要还有反革命阶级存在,世界上还有帝国主义存在,就有反革命分子存在。反革命分子愈遭受打击,愈接近死亡,就会愈图挣扎报复。决不可认为太平无事,应当经常保持警惕性。   各级公安保卫部门,应检查中央三月十八日、二十日为黄祖炎同志被刺而发的两次指示的执行情形,再一次要求你们做一次认真布置,并于六月十日以前给总政治部及中央公安部写一个专题报告。    一九五一年四月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