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西南局对合川土地改革工作的指示   西南局对合川土改的指示中,提出的问题极为重要,特别是我们的土改,处在镇压反革命工作后期,发生了简单草率等毛病的时候,一方面需要安定社会各阶层情绪,另一方面尤要对地主阶级继续进攻。干部很容易把安定人心误解为减弱斗争,因而束缚了群众手足。根据各地材料来看,我们对减租、退押中发动群众的程度不能估计过高,很多地方封建势力尚未受到致命的打击,还在那里积极组织反攻、破坏;因而合川土改中发生的毛病,更应引起各级领导严重警惕。我们认为合川的问题很可能是川东全区性的问题。希你们根据西南局指示精神,对你区减租、退押、清匪、反霸运动和当前的土改工作加以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我们。    中共川东区党委7月20日   程子健、廖井丹两同志从合川回来,他们反映了合川四区一些片断的情况。据他们说该区的土改,一般是好的。但我们认为有两种现象值得严重注意:(一)该区地主应赔罚数为8000余石而已赔罚数只2000余石,地主衣服穿得很坏,但并未低头甚至认为“政策改了,政府对地主开明了,不要紧了”,表面上承认赔罚,实际上装穷顽抗不缴。这是一方面。(二)据说区党委派去的某同志宣布:“干部打人干部负责;干部暗示打人干部负责;群众打人干部负责。”这已经变成运动中的法律,结果群众的义愤也在制止之列。这自然要长他人志气,减自己威风;这自然不易掀起群众革命的声势,使地主依理服法,不敢胡作乱为,不敢抵抗。这是另一方面。   如果这种情况属实,那么即使那里分配了土地也不能认为运动是成功的。因为那里从另一方面,即从右的方面捆着了群众的手脚,命令主义可以是从左的方面表现出来,如乱吊乱打等等;命令主义也可以是从右的方面表现出来,例如把群众运动当作是绣花一样,由我们干部画出图型,让群众照着描绘,不准群众乱动一步。必须使同志明了土改运动的目的不只是分配土地,更重要的是在树立贫雇农领导巩固团结中农的基础上,巩固起人民民主(在乡村亦即是农民阶级)对地主阶级和反动分子的专政力量,不准他们乱动乱说,不准他们进行任何反攻。我们之所以反对“和平土改”就是因为他即使真正分了田,也没有打坍地主阶级的统治,地主阶级还有力量进行各种各式的反攻。他们在土改过程中小心谨慎,但他们在我们得力干部离开之后,就会寻机反攻(包括分化收买农民干部,制造农民内部纠纷,打入农会篡夺领导等等方式在内)。所以凡属“和平土改”的地方,将来势必要重新作过,那时的麻烦更多。要告诫所有领导土改的同志们,千万不要迷恋于运动在形势上似乎还顺利,似乎很合“政策”(例如没有一件打人的事),似乎很“正常”。必须了解:如果这个运动地主威风没有打坍,农民没有真正起来自觉自动的行动而只是听任干部的摆布,那个运动不仅不是什么合乎政策或所谓“正常”;相反地他正是违背了运动的目的性,因而也就不合乎政策,不正常。   我们这封信的意思,不是提倡打人,打人是不好的,干部打人是错误的,农民打人也应该加以劝说。我们之所以这样说,不是为的可怜地主(他们是罪有应得的),而是说乱打乱吊会形成僵局,对农民不利。一切着眼于对自己(农民)是否有利,这就是在处理运动中各种问题和规定策略方法的立场和出发点。如果认为农民在气愤之下打了一下地主,也是一种错误,或者人为地强制农民不要发泄自己的积愤(当然这时劝说还是必要的),不去宝贵群众的革命热情,而去机械的抑制群众的革命热情,这显然是错误的。   不准乱打乱吊乱捉,就必须有另外的方法去对付地主阶级,要懂得这一场系统的激烈的阶级斗争,在斗争中要有方法,要有策略,每一个好的方法与策略,都必须是既能够团结自己,又能打倒敌人的。我们反对脱离群众的命令主义或尾巴主义,就是因为他既不能发动、团结和教育群众,又不能分化敌人孤立敌人从而顺利地战胜敌人。人们所谓“讲理讲法”的斗争,是作为一个阶级斗争的内容来提出的,不能误解为这是照顾地主阶级,更不能模糊了群众的阶级意识和阶级行动;人民法庭是一个很有力的工具,运用好了就使群众觉得有冤可伸,打人的事自然就少了。但必须认识人民法庭是一个阶级统治的工具,不是什么阶级调和的工具,它不是在地主和农民之间进行调解,而是要站在农民方面压制地主阶级,不准他们乱说乱动、为非作歹,它不能长地主的志气,而必须是灭地主的威风。   重复地说,土地改革是一场系统的激烈的阶级斗争,这是问题的本质,那些认为中国农村阶级分化不明显,不需要激烈斗争的观点是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观点,或者竟是地主阶级的观点。   我们对合川具体情况不很了解,也许所说的不尽合乎事实,但是我们很担心西南正在进行的2500万人的土改由于群众发动不够,地主阶级打得不彻底,结果出现一批和平土改的地区,弄得将来重新做过。所以这封信即使某些内容有所出入,也是有意义的。   (附:) ## 中共合川县委关于土地改革工作的检查报告 ## 1951.08.04 ## (一)对二、四、五、六区工作的检查   这次土地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县委领导上对整个主、客观情况估计不足,如对封建势力、农会组织、具体工作时间,特别是我们的主观力量都没有很好地估计,以致群众在运动中没有发动起来,农会组织不少的仍在封建势力的间接掌握之下,运动虽经一系列的激烈斗争,但仍形成僵局,封建地主,特别是大地主,一直留存到今天,还没有搞垮,形成了“和平土改”的严重倾向。   我们在接到西南局指示进行检查后,已认识到产生以上恶果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县委领导思想上存在着以下三种严重错误:   一、满足于过去剿匪、征粮、减租、退押、镇压反革命的些微成绩,思想上麻痹自满,盲目乐观。   二、政治水平低,群众观点薄弱,对土地改革运动的政治意义和目的性认识不明确,运动一开始便强调工作如何搞得“稳”,而忽略了去满足群众的要求,从群众长远利益出发,很好地考虑如何通过运动使群众能够真正当家作主,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三、阶级意识不明确,对土地改革是一场系统的、激烈的阶级斗争没有深刻地认识。因此,对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封建势力未打垮,地主阶级即不能消灭,这点认识不明确。   在上述错误思想指导下,我们对来自各方的干部未进行政策学习的准备工作,其中由于经济部门抽出来的干部是从未搞过群众运动的,也未充分学习。虽然当时也有其他的同志根据我们的主观力量提出先在四个区内进行的正确意见,但我们也由于自满而拒绝了。同时对极多数为中农掌握和一部份间接为地主掌握的农会组织,也只停留在概念的认识上,抱着与减租退押时“边整边打”的想法,认为土地改革中整理组织还不是主要工作,因而“走了过场”。另一方面我们在时间、计划上也只是机械地搬用了其他地区经验,没有认真地考虑当时的具体情况,因此每一步骤,每一阶段都很机械地限制了工作的顺利开展。这一切都是由于我们未很好估计、分析主、客观情况,从现象上看见群众稍为一动起来,便盲目乐观,而形成了工作中的僵局和“和平土改”的倾向。   运动开展以后,由于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一方面我们见到某些乡(如东渡、南津等乡)群众一开始斗便搞出果实300多石,地主也表面上低头认了错,因此便很满意,认为每乡二三百石果实也有把握,而被一时的现象迷惑了。而在另一方面,则处处着眼“稳”、“不出乱子”,便在运动中提出各种规定(如六项规定:(一)分别对待,打击面小。(二)讲究策略,斗谈结合。(三)实事求是,斗理斗法。(四)不提金银,不打不骂。(五)量体裁衣,按法赔罚。(六)不准小斗,不乱追要。)希望根据这个极不健全的计划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要求“稳”、“不出乱子”。至于如何适应群众要求,如何保持群众的革命热情,却完全没有很好的考虑,如仅看到南津镇有干部暗示群众打人,便考虑了如何规定不打人的问题。   另外,对在机关服务的地主出身的部份干部,特别是解放后还有违法事迹的,没有很好教育,在运动中对他们迁就(川北在土地改革中要这些干部回家交代手续,经过了考验后再回机关工作。这是很好的。)这也说明我们在集中一切力量打击大地主的决心是极不够的。   总的说,这次运动中形成“和平土改”倾向的主要原因,是县委领导思想上自满麻痹,开初我们接到西南局的指示时,思想上还有些抵触,今天事实证明要是没有这个指示,我们合川将来的土地改革工作是不堪设想的。为什么区、乡干部在下面日夜忙,还搞不好工作呢?这就是我们领导思想上存在有毛病的关系。 ## (二)对今后工作的加工   一、艰苦深入放手发动群众,紧紧掌握政策,彻底消灭地主阶级,达到真正树立农村中的人民民主专政。   过去工作中,有不少干部工作作风不深入,致使工作遭受了损失。如六区有些同志下村工作住在地主家里,有的住在旧村干部家里,很受他们的“优待”;与雇贫农感情上不融洽,贫雇农不敢说话,地主通过旧村干部来掌握我们的干部和群众,如尖山乡十八村汪受伯同志,就是被旧村干部所操纵,结果运动中中农被斗争了,而地主封建势力不但未动,并且乘我整顿组织时,把在减租退押中清洗的一批不纯分子,重新弄进了农会。所以我们在今后工作中还得很好打通干部思想,必须艰苦深入地放手发动群众。又如二区龙洞乡四村,由于我们干部代替包办,群众在乡农协主任掌握下与干部对立,反对重新选举村干,于是该同志便说:“我有个经验,农民不动,先把村干部一律撤换,我代上三个月的主任再说。”五区利泽乡陈国栋同志,在评产工作中强迫命令,与群众打起架来。这都是由于不相信群众,“怕群众搞不好”,而犯了错误。   二、这次西南局的指示很明确地提到:干部打人是错误的,群众打人也应该从同情群众、珍惜群众革命热情出发而加以劝说;又要放手,又要紧紧掌握政策。作到从组织上思想上充分发动群众,有事要很好与群众商量,深入了解大地主的政治罪行和经济上的底,大力揭发宣传。如铜溪乡封建头子周安杰,由于我们没有揭发其政治罪行,群众虽然了解他的金银,但他在斗争会上并不怕;后来继续深入调查研究,黑板报宣传,从政治上予以有力的打击,结果再发动斗争,他才低头认罪认罚。我们这次下去后,首先召开了干部会议,进行三查:查工作;查贫雇农是否当家;查敌人是否打到。我们检查六区工作时,1300石的大地主郑守愚、易朝珠等,直到现在还一文不拿,未低头。我们要通过这次检查来教育提高每一个同志,从原有工作基础上,再根据西南局指示进行加工,彻底削减封建势力,达到真正树立农村中人民民主专政。   其次便是召开雇贫农代表会,深入进行教育,提高群众阶级觉悟,特别应着重进行“土地还老家”的思想教育,发动群众讨论,检查封建势力打击得如何与农会组织情况。只有切实作到这些,我们才能在最后一次向封建势力展开斗争而予以消灭。(这次物色雇贫农代表,一定要深入访贫访苦,选出代表,绝不能再有通过旧干部找代表的现象。)   三、正确执行政策掌握策略正确执行政策掌握策略,这一点一定要作到,工作一定要稳,仍要严禁乱打乱吊的行为,一定要坚持斗理斗法,我们决不能又走上“左”的道路上去(如铜溪乡对工商业兼地主,不管他违法不违法,叫他“自认开明”,向群众赔罚。这对我们的政治影响不好)。对中、小地主真正拿不出的,经群众讨论决定后,再公布减、缓、免手续,这个手续是必须地主低头认罪投降;作好分别对待工作,对大的、顽抗的、罪大恶极的,该杀的杀,该关的关,一定要重将人民法庭的威信树立起来。每处理一件案子,一定要经过群众很好地讨论。   目前以杀为快的思想很严重,认为一杀即可了事,这是错误的看法。我们要详细调查了解,搞好材料,很好暴露敌人政治上的罪行,材料要确实仔细,绝不能单纯依靠杀,而主要是深入的发动群众来消灭地主阶级。只要群众发动起来,一切问题都好解决。   来源: 中共中央西南局农村工作部编:《西南区土地改革运动资料汇编(下)》,重庆, 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