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关于共产党员加入民主党派及民主党派加入共产党的规定   甲、各民主党派都希望有共产党员参加他们的组织,我们为着进一步帮助各民主党派的发展和巩固,应该选择一批政治觉悟较高、作风正派和有相当社会经验的党员,加入各民主党派,并须遵照下例规定办理:   (一)凡共产党员加入民主党派时,必须经党的组织与各该民主党派的组织协商,在党内的批准手续上为;   1、在中央政府各机关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中,由各该机关的党组或党委提出参加民主党派的党员名单,经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审查、批准。必要时,报请中央核准。   2、各大行政区政府各机关及同级人民团体的机关中,由各该机关的党组或党委提出参加民主党派的党员名单,经中央局组织部、中央局统战部审查,提请中央局批准,并报中央备案。   3、各省、市的政府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学校、企业中,由各该机关的党组或机关、学校、企业中的党委,提出参加民主党派的党员名单,由省、市委组织部与省、市委统战部审查,提请省、市委批准,并报告中央局和中央备案。   (二)凡共产党员加入民主党派,除经上述党内的审查和批准手续外,并应遵守所加入的民主党派的组织手续。   (三)加入民主党派的党员,仍在原来支部过组织生活;但支部必须给他们以参加民主党派工作的必要时间(他们如在政府机关和人民团体机关中担任工作,各该机关中的党组应注意,使他们有必要的时间在民主党派内工作)。并应定期地召集他们讨论与检查其在民主党派内的工作。特别要加强其政治教育,尤其是统一战线的政策教育。支部对于加入民主党派的党员的工作,每半年应向上级党委做一次专题报告。党委的统战部,应经常地检查与指导机关支部中的党派统战工作。   乙、民主党派中的进步分子多要求加入共产党,但民主党派内有地位的进步分子为数不多,对于民主党派这种有地位的进步分子,应说明他们以非党进步分子身份,在民主党派内坚持工作,因为他们不在组织上加入共产党比他们加入共产党的作用还大,故他们不应加入共产党。但共产党在政治上和工作上应注意给他们以指导和照顾。如有个别因工作需要或因在民主党派工作多年而需要吸收或不得不吸收入党者,始得个别吸收之。其入党手续及组织生活依照下列规定:   (一)入党介绍人的资格及入党者的候补期,一般应按照党章第四条(甲)、(乙)、(丙)三项办法。特殊情况者由中央、中央局作例外处理。   (二)吸收民主党派分子入党的批准手续为:民主党派省、市级以上的负责干部(包括委员及其担负实际工作的负责干部)需要吸收入党时,须由省、市、区党委建议,经中央或中央局决定局始得办理入党手续。其一般干部及党员,由省、市委批准,并报中央局和中央备案。   (三)民主党派分子加入我党者,不脱离其原来党派,并应在其原来党派内执行党的政策和积极进行工作。但加入我党后,除有特殊决定者外,都应编入党的支部过组织生活。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