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人民政府文教委员会党组关于处理上海各私营电影制片厂的计划的报告   (总理并中央:)   全国私营电影制片业集中上海一地,发行范围遍及全国。上海解放后,继续制片的私营电影制片公司共有14家,其中一部分系完全投机性质,既无场地设备与固定职工,也无固定资金。经本年7月实施登记办法后,正式提出申请登记的除公私合营的“长江”与政府代管的“昆仑”两家外,有“文华”、“国泰”、“大同”、“大光明”、“大中华”、“华光”6家。   这些公司资金都很短绌,没有一家有较雄厚的资力。上海解放两年多以来,没有一家曾增加流动资金,完全依靠银行贷款,取东補西,来勉强维持生产。“昆仑”已由代制转成代管。“国泰”负债70亿,欠薪达2个月,已要求政府代管。“大同”负债20亿,欠薪7个月。只有“文华”一家因经营较好,尚能维持,但也只要一部影片不能上映,就会垮台。(文华老闆吴性裁现在香港,有财产在京沪两地,最近被北京市法院宣判为军统特务,并没收其财产,本人正声辩中。)“大光明”系由港迁沪,本身无场地器材设备,正拍摄第一部片。“大中华”只有场地器材设备,尚未开始拍片。   以上各公司共有职工831人,其中编导及副导47人,演员98人。1950年度共出产影片34部。   目前各公司共同存在的困难问题是国家和人民对他们制片的要求与他们私人经营的方式之间的矛盾无法解决。因为各公司资金都很短绌,周转困难,一般拍成一部影片后即请银行贷款,然后再拍新片,故每片的摄制时间仅仅2-3个月,成本在3-7亿之间,因此,就势必不能避免粗制滥造。非如此,就不能达到周转灵便,维持收支平衡的目的。因为要维持如此大量的生产,于是,一方面剧本的供应发生困难,另一方面,低劣的、甚至政治上错误的剧本也常常被送进摄影厂,以滥竽充数。私营厂编剧、导演和演员一般本来政治水平较低(其中没有一个党员),又因为忙于赶“生产任务”,没有体验生活、学习政治的可能,因而,不能进步和提高。由于上述情况,私营厂出品的政治素质就无法保证,观众对私营片的意见愈来愈多,而私营厂的困难也就愈来愈严重。   根据一年多来的经验,各私营厂已认识到电影在整个宣传教育事业上的重要性,他们过去的一套经营方式已不适合于现在的情况,而需要有一个根本的改变。上述各公司的资方代表趁此次来京商讨影片发行的机会,已正式向文化部提出全面改组各私营制片厂为统一的公私合营厂的方案。   电影关系对千百万人民的教育的事业,本应由政府经营,而不应操诸以单纯营利为目的的私人工商业之手,加以私营电影制片业经济基础又极脆弱,现已到了不能继续维持的地步。因此我们计划:   一、自1952年1月起将现有8个厂的人员(831人)全部接收,由国家另组成一新的电影制片厂。按现有人数及目前薪金标准,每月经常开支约8亿,全年96亿。每片摄制成本5亿。接收人员不称职的可令其转业或学习,另补充一部分新的力量。上海原有的“电影文学研究所”(专业人员仅6人)改为编剧机构,加以扩充,隶属新的制片厂。此制片厂纯为公营性质,不接受私人投资。   二、集中各私营公司及公私合营公司现在场地、器材,组成“联成摄影厂”,与制片厂订立租用合同,收取租金。这部分属于公私合营性质,而以私资为主。   三、新的制片厂行政系统上可隶属上海文化局,而在政治上由华东局负责领导。该厂经费及干部配备由华东方面解决。    中央人民政府文委党组 8月13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