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公私营厂矿中发动群众开展民主改革运动的指示 ## (一)   两年以来,我们在各公私营厂矿的职工群众中,曾经普遍地进行了阶级教育与政治教育,对于旧的不合理制度进行了程度不同的改革,如宣布废除打骂、搜身、大班制等,若干厂矿已建立了工会和共产党、青年团的组织,经过了镇压反革命、抗美援朝、生产竞赛等运动,初步提高了工人的觉悟,恢复与发展了生产。恰当的估计这些成绩是必要的,但也应当认清目前厂矿封建残余势力及潜藏的特务反革命分子,虽然已经受到若干打击和削弱,但并未肃清,他们还能利用其历史关系与旧影响,利用帮会、道门、小集团等封建组织及种种错综的社会关系,利用他们还在保持着的与窃取到的合法职位,来压榨勒索工人,进行各种破坏活动,严重地阻碍着职工群众生产积极性的发挥,直接危害着改造旧企业的工作。为此,我们必须坚决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个民主改革运动,彻底打垮封建残余势力和肃清特务反革命分子,已成为目前改造旧企业建设新企业的重要步骤。因此,各地委、各工、矿区县(市)委应将开展厂矿民主改革运动作为今冬的重要工作之一,必须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并于今年内基本上完成较大的公私营厂矿中的民主改革工作。 ## (二)   我们进行民主改革的基本内容与目的,必须是充分发动工人群众,彻底打垮封建残余势力,肃清特务反革命分子,改造阻碍生产的旧制度、旧传统,建设新制度、新作风,实行民主管理,为发展生产与逐步实现经济核算制度而努力。   民主改革的对象,一是肃清特务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把头、帮会、道门头子等封建残余分子,一是废除为反革命分子与封建残余分子所操纵利用的封建制度和封建特殊势力。关于反革命分子,镇反条例中已有具体规定。所谓封建残余分子,大体上是指在解放前依靠封建势力和特权,取得特殊地位,在政治上横行压迫,在经济上非法剥削,解放后,除少部分发生了变化或被削弱外,大部分仍未改悔,继续保持着的帮会、道门、小集团等封建组织,控制群众,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这在搬运、建筑、矿厂中较为显著和严重),这是必须彻底清除的。对于人民内部的问题,如劳资关系,师徒关系,信用关系,决不能采取反封建残余分子的方法去处理,而应当采取检讨、交代问题,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以达到团结教育之目的。对于封建残余分子也要区别其罪恶大小,历史问题或现行问题,分别对待。总的方针,主要是从政治上斗倒威风,废除封建制度,瓦解反动势力。对于技术人员中的封建残余分子和牵连到私人资本家的问题,须慎重对待,我们是反封建不是反资本、反封建不是反技术。在全部运动中,必须经常教育干部和教育群众明确分清敌我界限,要求打得准确,处置适当。一般工作步骤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阶段,(1)开展民主改革,普遍进行政策思想教育,发现与训练积极.分子,了解情况,掌握改革对象,整顿工会充分发动群众,组织反封建队伍彻底打垮封建把头,帮会头子及其他封建反动分子,彻底清查隐藏在厂矿中的地主恶霸及特务反革命分子。在特务反革命分子活动比较嚣张的厂矿,应首先镇压反革命分子,然后清除封建残余势力。(2)实行民主团结,即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将前一阶段所暴露出来的内部问题,如领导与群众关系、劳资关系、职工关系、技术人员与非技术人员的关系以及工人中之宗派、地域等问题,加以妥善解决,然后复查劳动保险卡片,澄清工厂政治情况,达到进一步巩固与团结工人队伍的目的。(3)进行民主建设,即采用总结斗争经验和生产经验的方法,进一步提高职工政治觉悟,树立新的劳动态度及工作方法,实行民主管理。整顿工会,作好整党建党的准备工作。编制1952年生产计划,清理资产,核定资金,发动爱国主义生产竞赛,这是逐步实行经济核算制,办好工厂的中心环节。每一阶段都应当紧密结合生产,因为民主改革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发展生产。 ## (三)   坚决依靠工人、团结职员、争取一切同情与赞助民主改革运动的力量,组成一个强大的群众性的反对特务、反革命分子、恶霸分子、封建把头等封建反动势力的统一战线。工人群众是建设新中国的领导阶级,解放前,他们直接受到官僚资本主义、封建主义、帝国主义三座大山的深重的压迫和剥削,目前,仍然受反动封建残余势力的若干束缚和压迫,他们是民主改革工作中最坚决、最勇敢、最彻底的力量。同时,必须巩固地团结技师和职员,没有他们参加便不能彻底地肃清封建反动势力和反革命分子,并将发生不利于生产的结果。至于他们的旧思想、旧作风、旧习惯,应在团结的基础上,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予以教育改造,逐渐地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应当作内部问题来处理。   在私营厂矿进行民主改革,必须要作好联合私人资本家的统一战线工作,争取他们对这一运动的同情与支持,并和他们共同做好这一工作。他们和工人是有矛盾的,过去他们为了便于统治与压制工人运动,曾经利用过封建势力,在今天这些封建残余对于他们经营管理企业上又有所不利,因此,他们基本上同意这一改革。对于某些因封建的人事或裙带等关系,而有袒护包庇行为者,应进行适当的批评教育。对于进行工作中发现的劳资关系问题,须放在劳资协商会议去解决,不能和反封建混淆处理。 ## (四)   民主改革是工人群众对封建残余势力及反革命分子进行的一场激烈的革命斗争,必须要放手发动工人群众,经过工人群众有组织地自觉地行动,有步骤有区别地去进行这一斗争。为此,首先要大张旗鼓地反复地向职工群众讲解民主改革的政策和办法,使他们能够结合实际酝酿讨论,消除顾虑,分清敌我,团结多数,分化与孤立敌人。其次必须重视组织与训练积极分子,培养成为群众运动的坚强的骨干力量,通过他们找寻苦主,组织串连,壮大队伍,然后发动群众打击那些罪恶深重的为广大群众愤恨的首要分子。斗争前必须作好充分准备工作,如思想酝酿,组织力量,斗争策略等。对于某些首要分子应有准备地进行控诉和说理斗争,以壮大声势,打开局面。在进行这一工作时,一定要有领导地慎重地经过群众讨论,并要严格控制,分别对待,对于有恶迹的技术人员的处理,更须慎重恰当。要注意在运动中不断地教育与提高群众觉悟程度,必须认清整个民主改革过程也就是一个教育群众的过程,民主改革的每一环节必须循着正规的健康的道路顺利前进。 ## (五)   民主改革是各地委、各工、矿区县(市委)今年冬季的重要任务之一,必须配备适当数量的干部,由党委统一领导。以工会为基础,并团结一切反封建的代表人物组成民主改革委员会,为公开的领导机关,工作组的负责干部可以参加这个委员会的领导。党团员、积极分子是民主改革的核心。各级党委和工作组必须加强其政策思想的领导,并注意具体帮助。此外,为扎稳根子,巩固成绩与进一步发展生产,应在运动过程中纯洁工会组织,提高工会的威信,培养工会干部。   各地委、各工矿区县(市)委,在具体执行这一改革工作中,必须根据当地各公私营厂矿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工作方针;即在已经发动群众、初步进行民主改革,但不够彻底的厂矿,应继续发动群众,以做好民主团结和民主建设工作为主,结合解决民主改革的遗留问题。正在开始进行民主改革或未进行这一改革的厂矿,应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打垮封建残余势力,继续深入镇压反革命,然后转入民主改革中的各项建设工作。老区的工矿是在我党直接领导下建立与发展起来的,没有封建残余势力,故应集中力量,在职工群众中进行经常的、系统的爱国主义教育与共产党、共产主义教育,提高职工的政治觉悟与阶级觉悟,发动爱国主义生产竞赛,实行经济核算制度。   不论新老区,不论已进行或未进行民主改革的厂矿,均须注意职工的生产教育,提高生产热忱,做好生产工作。这是经常的任何时期都不能放松的重要工作,否则民主改革也无法循着正轨前进的。   · 来源:   陕西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