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组织各界人士参加与参观各地土改工作经验的通报   (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华北中央局及华南分局并转有关各省委、区党委:)   今年夏秋两季,我们组织了中央、北京及天津各界人士共一千七百余人去参加与参观各地土地改革工作。今冬明春,原准备继续组织八千人左右去参加与参观,现因精简节约,改为五千人左右,其中包括中央各机关的一些高、中级干部,内有相当数量的党员。为了使这一工作做得更好,特将上两次的经验综合如下,希各地注意:   一、经验证明:土改工作团中绝大多数团员是要求进步与改造的,在工作中起了积极作用,有的还起了一定的骨干作用。因此,各地党委应该把他们当做自己的干部一样来使用与教育,按照他们的政治态度、政治水平与工作能力分配一定的工作(有的并可吸收参加土改领导工作)。尽量吸收他们参加各种土改工作会议,组织他们与当地土改工作干部一起学习。但应注意不要过多影响他们在农村中的工作时间,以免减低实际锻炼的效果。   二、工作团到达各地后,应适当地分散配备到当地组织的各个工作队与各个工作组去工作,不要使许多人堆积在一起。各级土改领导机关,应加强对土改工作团的领导,省委、区党委应根据工作团的具体情况,配备相当的有统战工作经验的干部一起工作。在工作中,要使党外人士看到我们的优点,也不要害怕他们看到我们的缺点,要尽量听取他们的意见,对正确的意见要接受,对不正确的意见要加以适当的解释与教育,对他们思想上与工作上的缺点应诚恳坦白地提出。并应对当地干部经常进行统战政策教育,克服各种不正确的看法,以便与党外人士团结合作,做好土改工作。   三、在土改工作中,工作团的组织应只限于处理团本身的联系问题、团员的思想教育问题、团内的组织问题以及日常事务,不应干预土改工作的领导,以免形成工作团与地方的双重领导。   四、当地党委要领导土改工作团、参观团作出各个阶段的工作总结。工作结束后,并应作出整个工作的总结。总结是教育提高干部的最好办法。在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政策性、原则性的问题,应尽可能在当地求得解决。对工作团团员不要作个人鉴定(党员和青年团员可在党内与青年团内另作鉴定),可采取向当地领导机关和当地干部征求意见的方式,以取得帮助。党委和工作团内党的组织应经常注意党外人士的思想情况,加以总结;对于有关党外人士的材料,应慎重处理。   五、对工作团、参观团生活供给问题上应适当照顾,但不可过分。他们下去可组织欢迎会,作报告,一切招待应简便朴素,不容有铺张浪费现象,更不应举行宴会与盛大的招待。工作团与参观团人员在参加土改期间,其原工作岗位之薪金或包干费,仍由原机关照发,地方可不另发津贴。其回来旅费(一般不坐飞机)、工作期间伙食费,可暂由地方垫支,向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转账。服装零用费等均不另供给。团内之办公费、医药费均发交其团部自带。为使团员能用全部时间参加工作,各地应在生活照顾上多负责任,不要叫他们自己负担许多事务工作。各地不应给工作团、参观团送任何礼物。    中 央十月十七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