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接办金陵大学和金陵女子学院等问题给华东局、南京市委的批复   (华东局并南京市委:)   华东局一月二十日电及南京市委一月十八日两电均悉。金陵大学及金陵女子学院,原则上决定由政府接办,并得两校当局同意,将两校合并办理。惟因目前条件尚未完全成熟,本年上半年,仍保持原状私办,由政府补助其经费,并积极准备接办条件。吴贻芳给纽约回信的处理,同意华东局意见。接受外国津贴的中学,统由华东教育部召集会议统一处理,暂时一律维持原状。个别学校经费不能维持者,临时给以津贴,如有转移或盗窃校产情事,政府须严厉禁止,并可组织群众清理校产。惟是否接办,仍应静候华东教育部统一处理,以便统一步骤,少出乱子。    中 央一月二十七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