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省委关于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镇反问题给西北局的报告 ## [此件标题系编者所加,文内个别地方略有删节。]   (西北局:)   接丑真电示后,省委于丑铣、丑巧两日召开常委会并吸收公安、司法、检察、军区负责同志参加,专门讨论了两次镇压反革命的执行情况和今后一个半月的镇反计划。自去年10月中央发出镇压反革命活动指示以后,我们于10月下半月同时召开了全省公安、司法、检察会议,讨论了中央的指示,检讨了过去工作中右的偏向,并作出执行中央指示的具体计划,据统计,包括甘肃军区在内,从去年11月份起至今年2月17日止,已杀掉反革命分子153名,占解放以来共杀反革命分子205名的74%以上,扭转了过去右的偏向。但是,检讨起来,我们对中央指示执行得还很不够,我们对于做好这件工作就是给群众运动打开道路认识不足,因而就在党内抓得不紧,喊声不大,表现在实际工作上便是缓慢,杀得不狠。自今年以来,连续接到毛主席好多指示,认识才明确起来,工作也就重视起来,故上述三个半月(即从去年11月到今年2月17日)所杀之153名反革命分子,三分之二以上是在今年一个半月内杀的,杀了这批反革命之后,群众称赞,坏人胆寒,确实敌焰下降,民气上升,特别是杀了裴建准和鲁大昌的两个公子以后,群众无不交口称誉,认为人民政府不看面情,能按人民意见办事,普遍的反映是共产党的宽大政策有了边。虽然如此,但以目前形势要求和实际情况来看,仍须继续大杀一批才能压下反革命气焰,鼓厉[励]群众情绪,给正在进行的抗美援朝运动和土改减租运动以有力配合和有力支持。因此,根据西北局指示,我们拟在3月底以前,除已杀过者不算,计划再杀×××人,根据是:(一)现在全省有已破而未处理的大案子60个,估计约可杀×××人;(二)应该处死刑之历史特务如伪省会警察局长郭庄一类大约××人;(三)过去处理不当,判刑太轻,可重新起诉杀掉者如临夏匪首惯匪长腿希买一类大约××人;(四)各地在减租土改中,大约可杀恶霸地主××人;(五)另有在押之270多件小案子先找容易搞清者,可杀××人;(六)军区在押之64犯中,按现有材料看,可杀××人。这个计划,我们认为是非常谨慎的,只要我们主观力量强一些,执行结果可能超过计划,全省该杀的反革命分子绝不止×××,一定还会要多些。我们其所以先做×××人的计划,这是因为:(一)镇反绝不是3月底以前一次能解决问题的,就在今年夏收之后或者秋收之后还要大杀一两批,这次主要是向土匪特务开刀,向一小部分恶霸开刀,而暂不向一贯道反动头子开刀,大部分恶霸地主和反动会门头子,留在秋收之后配合大部分地区土改运动杀掉。(二)目前各地同志均集中力量领导土改减租,接着又是紧张的春耕运动,除司法、公安、分政保卫科外,不好完全腾出手来搞镇压反革命,这三个部门的干部可以全不下乡,已下乡者也允许调回,以便他们集中力量审处案件,地委、县委领导上仍能主要领导土改减租等群众运动,正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完成这次镇反计划,主要的担子放在省上,使分区以下的负担减轻一点。(三)甘肃民族问题复杂,在杀人问题上更应十分注意,必须慎重稳进,不可过早冒进,否则开刀一猛,就可能弄出乱子。最后,为了完成这个计划,我们准备在土改减租地区普遍建立人民法庭,以惩处恶霸及反动地主。今后凡是土匪、暴动案,均尽可能交由军区、军分区和各城市军管会的军事法庭执行,这一时期我们对军事法庭运用不够。……故提议请西北军政委员会向西北各省下一通令,为及时镇压反革命,将处死反革命分子权力交各专区(实际仍由省委内批)……此外,省委已成立一特种案件处理委员会,由德生同志负责,吸收公安、司法、检察、部队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并拟通知各地委亦仿此组织,以便专门研究处死反革命分子的问题,并掌握分时分批分地分政分军执行等问题。以上是否有[妥]当,请批示。   来源:中共甘肃省委党史研究室《解放初期甘肃的公安工作》(内部版),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