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县、区、乡三级暂不进行“三反”“五反”的指示   (一)县区乡三级的“三反”,除省委地委为了典型试验之目的,可以个别地进行以外,一律待春耕完成以后再做,以免引起混乱。此点前已通知。   (二)县区乡某些违法资本家中的“五反”,目前一律不要进行。已进行者,一律停止。将来何时进行及如何进行,中央将根据情况另行通知。   (三)中等城市例如四平街、营口、石家庄、新乡、苏州、宁波、宜昌、衡州、江门、梧州、宝鸡、汉中、自流井、遵义等的违法资本家中何时进行“五反”及如何进行“五反”,须由各中央局、分局、省委、区党委,根据中央二月十五日指示,严格审查控制,逐一批准,以免混乱。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