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转发薄一波同志关于中央级机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情况及进一步开展这一运动的意见的报告 ## 中央批示:   一、批准中央节约检查委员会主席薄一波同志一月××日向中央所作的报告(中央作了一级修改),认为这个报告是正确的。   二、将这个报告发给各级党委和党组(地方至县委为止,军队至师委为止),一律遵照办理。   三、此报告可在党刊上发表。    一九五二年一月××日 ## 薄一波同志一月××日给毛主席电:   我向你做的中央一级三反运动的情况以及更进一步开展这一运动的意见的报告,已根据你的指示做了一些必要的修正。昨天下午二时我在中央一级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的报告,就是根据这一报告做的,根据今天的反映,一般认为解决了问题,可以将运动推向更高更深入的地步。对贪污一千万元以下人员的处理,多数人认为解决了问题,既保持了严肃态度,又有极大的灵活性。比二百五十万元的规定是宽了,但有原则性。    一九五二年一月××日 ## (一)情况估计   中央各机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根据一月十九日为止的情况看来,一般地说,已到了向大贪污犯实行总反攻的阶段。大贪污犯是资产阶级在我们党内、人民政府内部、人民解放军内部、国营企业内部、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领导部门内的堡垒。肃清大贪污犯的斗争,是这一运动中最后的、也是最激烈的斗争。   过去十九天的工作,主要取得了下面三项成绩:   第一、由于实行主席所指示的首长带头、层层检讨的方针,各机关的领导同志头脑空前地清醒起来了。很多高级党员干部都在这一运动中受到了沉痛的教育,半个月来很多人吃不下饭,睡不好觉。大家对于资产阶级的侵蚀作用,普遍地警惕起来了。领导和群众的联系密切了。党和人民政府的威信更加提高了。很多人说:“我现在真正相信共产党不会腐化了。”   第二、各机关内部的群众真正发起起来了。群众对于各机关内部的工作,一般已作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地步。各机关内部工作和生活中的缺点,特别是领导工作中的缺点,受到了严格的批评。民主精神一般已充分地发扬起来。各机关的群众运动,除了反对资产阶级侵蚀这一个根本意义之外,一般带有机关内部的民主改革的意义。各机关群众在政治上的积极性,是三年来最高涨的时期。资产阶级在这些机关群众中的印象,已经很臭了。   第三、各机关领导干部和群众在反对资产阶级侵蚀的斗争中,已取得初步经验和显著结果。根据中央各机关不完全统计,已发现有贪污行为者一万人左右。其中贪污一亿元至几十亿元者十八人,贪污一千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者一百三十人左右。而贪污—百万元左右的,占百分之八十左右。对这些人一般均须从轻处理。因贪污浪费等原因而被撤职者已达五十人,因贪污被逮捕者四十八人,其中有党员十人。就运动的发展情况看来,一般没有发生重大偏差。贪污分子虽然已有十六人自杀,其中已死十一人,由于贪污行为为广大群众所憎恨,所以贪污分子的自杀行为丝亳不能引起群众的同情,只有在人民大学等极少数机关,由于领导干部对于三反运动的认识不足,估计错误,在斗争情绪高涨的群众面前放弃领导,才使这一运动在一个短时期内陷于混乱。但这种情况,已经根本转变过来。浪费的损失,远比贪污为大。不过浪费的风气,已经大大地改变了。有些生活比较铺张的人,现在都坐卧不安,极力设法取消铺张的部分。过去争房子、争家具、争汽车的现象现在都不见了。朴素刻苦的同志,则受到广大群众的尊重。   不过,作为这一次运动的主要攻击目标的大贪污犯来说,被发现的还很少,仅仅算露了一点头,前述一亿元以上的十八个大贪污分子中,计有军委四人,中央公安部四人,中央贸易部二人,民航局二人,中央财政部一人,中央铁道部一人,中央燃料工业部一人,合作总社一人,军委总后勤部一人,全国总工会一人。这个数字,是远远落后于实际状况的。根据现在已经初步掌握的材料看来,一亿以上的,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大贪污犯,除上述十八人外,至少尚有四、五十人。有些人以为各机关对贪污的揭发,已经差不多了,这是不对的。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三年来,资产阶级已经在我们内部建立了相当多的大堡垒——大贪污犯。他们凭借这些堡垒,盗窃国家财富,败坏国家经济事业,继续不断地腐蚀我们的干部。如果在这次运动中不彻底肃清这些大贪污犯,在运动高潮中他们暂时隐避起来,一阵风过后,他们又会继续起来作恶,这是绝对不能麻痹的。从运动发展的情况看来,机关内部的坦白检举运动和工商界的坦自检举运动,一般地说,双方的材料还刚刚碰头,内外夹击的形势,刚刚开始。而内外夹攻,层层包围,跟踪追击,正是对大贪污犯的斗争的最有效的形式。大贪污犯一般是不肯自己坦白的。因此,我们决定重新组织力量,从二十日起至二十七日止八天之内,对大贪污犯来一个猛烈的进攻。 ## (二)关于政策问题上几点意见   为了向大贪污犯展开全面的进攻,把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引向新的高潮,必须向干部和群众说明以下几个政策性的问题:   第一、对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问题,三反运动普遍和深入以后,有些人对于我们党在现阶段对于民族资产阶级的政策,捉摸不定,因而在斗争中不敢放手,因此根据中央几次的指示应该规定这样几条:   (1)民族资产阶级在共同纲领的基础上,所应有的政治和经济地位,仍然没有改变。如果认为对这个基本政策已有改变,那是错误的。但资产阶级对共产党、对工人阶级、对农民阶级、对人民政府、对人民解放军、对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领导部门的猖狂进攻,必须加以坚决的回击。资产阶级在我们内部所安置的大、小堡垒——大、小贪污犯,必须肃清。犯法的资本家,应视其情节轻重及其悔悟的程度,给以应得的处分。除罪大恶极者外,凡悔过自新者,可分别从轻处理。民族工商业家只能在明白承认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下而经营正当的业务,一切企图用非法手段而获得暴利的行为,均应受到严厉的制裁。   (2)为了防止工商业家利用政府工作人员的职权损公利私,以后国家财政经济机关和国营企业中不得任用工商业者担任国家职务。已在国家财政经济机关和国营企业中担任职务的工商业家,应即调换工作或解除职务。中央贸易部畜产处副处长薛昆山(皮毛商人,在京、津、张、包等处有十多家店子),利用职权损害国家利益的严重教训,绝对不能重复。   (3)三年来已经证明不宜于私人经营之若干企业,如营造业、木材业等,应由国家经营,以保护国家目前和长远利益。   (4)对于资产阶级的腐化思想,必须在各方面加以批判,绝对不能听其自由传播。   (5)在对资产阶级斗争中,应集中打击少数大的不法工商业家,对于罪恶不大的工商业家,应争取他们自动坦白,悔过自新,争取他们拥护的政策,至少使他们保持中立态度,   (对于作正当经营的工商业家,必须予以保护,并团结他们向不法商人作斗争。)   第二,为了领导广大群众向大贪污犯进攻,我们自己内部有若干问题必须有明白规定。   (1)各机关内,各级领导干部在主要问题上一般作了深刻检讨之后,应把领导和群众的主要力量转到反大贪污犯的紧急斗争中去。在领导干部尚未作深刻检讨的地方,则应在适当的时机补行检讨,但不能因此拖延对大贪污犯的进攻。   (2)对于贪污不满一千万元的国家工作人员,其情节较重者判处一年以下的徒刑,其情节较轻,又能真诚坦白,酌情退赃,在群众面前公开悔过,并保证以后不再贪污者,一般可免予刑事处分,而分别给以行政处分,如撤职、调职、降级、记过等。其中有些对革命有功,偶然失足,情节甚轻者,可免予处分。还有些迹近贪污,但按实际情形不能叫作贪污者。所有兔予刑事处分的人应责成他们积极参加反贪污工作,争取为人民立功。这样规定,就可以使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免予刑事处分,以期更快的教育改造他们。   (3)关于供给制干部超支问题的处理。供给制干部超支,应分为个人超支和机关集体生活超支两大类。在个人超支中,又应分为三类:第一类为合理的超支,为入城后必不可少的开支,不过尚未明文规定。这种超支如经过适当领导机关批准,则完全合法,如未经批准,只能认为组织手续不完备,不能认为浪费,更不能认为贪污。第二类为生活铺张的开支,性质为浪费,不是贪污,应作检讨,并加改正。如经过批准,责任要轻一些。第三类为接近于贪污的超支。此类超支应作严格检讨,立即停止这种支出,并受适当行政处分。如经批准,则批准者应作严格检讨,关于机关集体生活超支,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为合理的超支,不应认为浪费,并应明文加以规定。第二类为浪费性的超支,主管人员应对此作检讨,并改正,但不深究。   (4)关于大公化小公问题。大公化小公:应肯定为违反财政纪律。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些是当事人有意违反财政纪律,有些是财政制度本身尚不健全,不能一律认为是贪污浪费。要确定各单位大公化小公是否贪污或者浪费,应根据小公的用途来决定。如果用途正当,这种错误只在财政手续方面;如果用途不当,则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属于浪费或贪污。   (5)关于工作上的浪费,应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负责人虽然努力工作,但对于所作工作全无经验或者经验太差所造成,这种错误应严加检讨,不应重犯。第一次犯错误,可不予深责。另一类是由于负责人官僚主义不负责任,并不是由于不可克服的复杂困难,有些除了严格检讨之外,应受适当的处分。   第二、三反运动中应当十分注意统一战线工作。根据中央各机关情形看来,民主人士、科学家和工程师们,在这次运动中,在元旦前,一般有些旁观。半个月来,却是很震动的。我们对他们的政策,应当有两个方面:基本上是坚定地团结他们,号召他们参加反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斗争,但是,也应使他们在这个群众运动中受到适当的阶级斗争的锻炼。在运动中,群众必然而且已经对他们提出了若干意见,党不应当阻止群众这种合理的民主要求。经验证明:他们已在这个运动中受到了若干教育,提高了自己的觉悟程度。但必须注意,对他们的批评不能过于猛烈,党应该切实的帮助他们顺利的通过这个运动。对于有些年老的有声望的党外民主人士,只要无大问题,应免子批评,对于有显著的贪污行为或思想上十分顽固的党外人士,则应借此机会发动群众,揭发他们的错误,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斗争。经过这个斗争之后,一般当能更便利于领导他们,使他们老老实实地在我们领导下为人民服务。为了动员大学教授、作家、大学生及机关干部等参加三反斗争,我们已布置动员一批人员参加北京、天津两市的检查工商界不法行为的工作。反对资产阶级侵蚀的斗争,比土地改革有更丰富的内容。 ## (三)关于进一步开展三反运动的方针和步骤   根据主席指示的精神,我们已于一月十九日召开了中央直属总党委的扩大会议,在这个会议上,向各机关的高级党员干部一千余人宣布了集中力量打“老虎”的方针。但在群众中则仍普遍号召开展坦白和检举运动。对各机关的负责干部,则号召他们不要怕本机关的贪污分子多,贪污款项大,只要他们能够如实发现,做到应有尽有,做到彻底,就算最有成绩。揭发大贪污犯多的单位,如中央公安部,应认为是反贪污工作有成绩的表现。为了表现中央严惩大贪污犯的决心,除已于一月十七日分别召集北京各机关高级党员负责同志传达主席指示精神外,已逮捕了两个大贪污犯,一为民航局财务处长兼业务处长沈毅,一为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副部长周孚新,业已于一月十九日的大会上宣布开除了他们的党籍。此外,并宣布了给有贪污行为而又抵抗三反运动中的中央重工业部经理司司长王文以撤职查办的处分。   为了保证在一月十九日的总党委扩大会以后,在中央各机关形成反贪污的新的高潮,在扩大会议前,已通知各机关派出足够的得力干部向各方面搜集和掌握大贪污分子的确实材料,并且已确实掌握了一些材料。搜集材料时,已嘱特别注意工商界坦白检举材料,以便在一月二十日后,对大贪污犯进行内外夹攻。在调查材料时,已通知注意大贪污犯或有重大贪污嫌疑分子的亲戚朋友关系,凡发现重大贪污线索或浪费现象十分严重的地方,必须穷追贪污。为了更有效地动员群众,决定推广中央公安部、中央铁道部、中央贸易部坦白检举大会的经验,公审时应发动各单位派代表参加。估计这—斗争,需要七天到十天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   反大贪污犯的斗争高潮过去之后,拟转入对资产阶级思想进行清算的阶段。这一工作,当与总结一九五一年工作和订立一九五二年计划结合进行,但对于贪污现象比较少而反贪污的运动已十般深入了的单位(如文教机关非财务单位)则可以提前进行批判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工作。   以上报告,是否有当,请予批示。   · 来源: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