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县区一律停止三反全力领导生产的决定   (各中央局并转各分局、省、区党委、地委、县委:)   据新华总社之“内部参考”反映:吉林省在许多村干部等待三反,放弃领导生产。如九台县已发现有二十四个村未作春耕准备,其中已发现有八十六名村干部贪污。蛟河县因旧县委蜕化变质被撤销,新县委未组成,剩下的几个县委同志怕因不积极三反被加重处分,根本不问生产等语。浙江新华分社亦反映该省县以上机关只顾三反,不顾农村工作,乡村干部思想混乱,春耕停顿。如江山县典型调查:群众中积极生产者只占百分之二十七,表现一般的占百分之四十二,消极等待吃大锅饭的占百分之三十一等情。又据华北合作总社春耕调查组报告:河北省已发现部分区村干部因对三反 认识不足及反革命分子谣言的影响,引起情绪不安,尤其是有贪污行为的更忙于改帐造假或趁机逃跑(已有五、六百人外逃),已严重影响着春耕生产等等。   此种情况,深值注意,特决定:   (一)县、区、乡均须按中央指示,目前一律停止进行三反;其已进行者,即应设法求得暂告一段落。各省委、地委必须立即抽出不少于三分之一的干部,注意和领导生产,并选择工作薄弱、特别是问题严重的地区,派出生产检查组下乡了解情况,推动生产。   (二)凡对春耕不积极布置或因三反而妨害春耕的地区,省委或地委应即派人至县,县再派人至区、乡(村),分别召开县、区、乡三级的积极分子会议,或人民代表会议,针对各级干部不同思想,结合布置生产,正确地解释三反、五反意义,说明不违农时的重要,指出即使他们过去有贪污行为,如能积极领导生产,争取立功,将来必从宽处理,以解除其顾虑;如故意怠工,改帐作假,妨害生产,则将加重惩处。   (三)对于某些县、区、乡组织因其中干部贪污情节严重而被撤销者,或无法继续领导生产者,省委或地委应即派遣干部,迅速调整,并争取犯错误者能从领导生产中立功自赎。   (四)各省委应在三月内将布置春耕情况,向中央作出千字以内的报告。    中央一九五二年三月七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原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