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执行华东局“关于‘五反’运动的几项规定”的指示   (各地、市委并报华东局:)   (一)兹将华东局3月11日关于五反运动的几项规定及批省委五反报告指示转发给你们,请即遵照坚决执行。不经批准偷偷摸摸自由地进行五反,即是无组织无纪律的行为,应受处分。   (二)杭州、金华五反,应按中央新规定及华东局11日批省委五反报告指示,重新将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严重违法户、完全违法户五类的比例划分清楚,并按照规定“至迟应在3月20日左右做好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及半守法半违法户的结论,并迅速分批加以处理”。20日以后集中力量检查处理那些少数严重违法户与完全违法户。争取于3月底至迟于4月5日结束五反,完全恢复经济生活的正常状态。   (三)以前省委规定各地、市委领导上应进行的调查研究分析所在地城市情况作出五反计划,仍应继续进行。待华东局中等城市五反会议统一布置后,经省委讨论布置,再行展开。    中共浙江省委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