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贵州省委关于目前各类城市“五反”情况的综合报告   一、目前各个城市的“五反”进度情况:三个一类城市,贵阳市已处理了9000户,占工商总户数的86.7%;遵义城区已处理1552户,占工商总户数的90.6%;安顺城区已处理1925户,占工商总户数的76%。4月15日以后,均先后转入解决四、五类户的阶段,因他们是“五反”的重点,又多是“三反”向外追赃的重点,加上其对违法所得的退补和〔赔〕罚的问题,短期内不易解决,一般要推迟到5月10日前结束,贵阳市则要到5月15日左右。都匀、铜仁、镇远、毕节、兴义、贵定、赤水等7个二类城市,除兴义系从2月中旬结合“三反”开始外,其余一般都在4月初旬开始,目前对一、二、三类户的处理基本结束,并都已转向对四、五类户的处理,一般在4月底都可结束。三类城镇已全部结束的有29个,目前已展开、4月底可以结束的有25个,最近开始准备、4月底结束的有10个,其余6个,除册亨、望谟、道真、习水已决定不搞外,纳雍因城镇较小,郎岱因“三反”搞得较乱尚未腾出手来,是否继续展开尚未最后决定。在某些县的较大集镇,如都匀的马场坪、麻江的下司、黄干的重安江、镇远的清溪镇.瓮安的草塘镇等,也同时进行了“五反”。   二、一类城市,对工人发动较前有所进步,遵义城区共6587个工人,其中积极者为22%,一般的为67.5%,差些的为10.5%。对会计及外跑职员的发动,各地已引起注意,但干部及工人思想还未彻底得到解决。目前这三个城市都进入了发动工人围攻大奸商阶段。在处理一、二、三类户中各地都结合了补退工作,遵义补退达3.3亿元,安顺补退达7.7亿元(贵阳市未统计,但多系中小工商户,大工商户一般都顽抗不交,因之,对大奸商尚是一个严重的斗争)。对四、五类户的划分,各地最近都进行了一次调整,贵阳市缩小了220户,现为342户,占工商总户数的3.3%;遵义城区缩小27户,拟搞44户,占工商总户数2.68%;安顺城区拟搞16户,占工商总户数0.65%。这样都基本上符合客观实际。但从目前情况看,只解决了95%以上的问题,还不等于全部解决了“五反”统一战线问题,还必须对5%以下的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进行艰苦工作,主要是集中力量坚决攻下一、二户大的,有计划地争取与利用其内部起义,以求不战而胜、迅速解决全局。这两类户,在数量上看是小的,但质量上则是强的(占有较大量资本,对其他工商户的经营有直接影响),不迅速解决这些人的问题,则全城工商业的经营也不能完全恢复正常状态。因之,对所有已划定的四、五类工商户,应进一步从全面进行分析、排队,接受上海市先进经验,分别采用“衣冠整齐”过关或“丢盔弃甲”过关的办法。对于那些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业(特别是工业),即曾有严重违法行为,也应适可而止保护过关,如贵阳市的几个卷烟厂和柯达橡胶厂应属此类。估计其中某些户进行退补赔罚后对其正常经营有影响者,则应少罚或不罚;并在计算上采用北京市的经验,扣除其合法利润,其利用我不懂而抬高价格所签订之合同,国家所受损失可不退不罚,只在政治上加以揭发。这样做了之后,更可争取政治上的主动,二、三类城镇也应当采用这些做法。目前这三个城市都有形成僵局的危险,四、五类工商户都抱着挨打的态度,我则准备都打一遍,这是不策略的,必须注意解决。   三、二类城市的做法,一般比一类城市粗一些,因手工业户和小商贩数目占的较大,“五反”所涉及的问题不大,对这些户一般是经过动员、学习、交代政策,发动坦白后,即及时宣布过关,这样很快即处理了大多数,稳定了生产及经营情绪。目前这些城市的一、二、三类户都已基本处理完毕,转向了对四、五类户的处理。但从材料中看,这几个二类城市对四、五类户划分的比例都大了些,如都匀为2.76%,贵定为4%,兴义则达6%。应当根据西南局指示和省委4月2日报告所提出的办法,将二类城市的严重违法户和完全违法户缩小到2%或以下。这些城市的四、五类工商户也多联系到贩运毒品及政治问题,其中以兴义的情况为突出,他们已查出鸦片烟85323两,批子219两,沃水580两,并有隐藏地主、匪首及反革命分子的枪械及物资者,计有长短枪21支、轻机枪1挺、六○炮1门、手榴弹101枚、汽车1辆、金子238,2两、大洋700元、小洋3550元、银子7100两及其他物资合人民币6734万元(上述各种违法物品及物资已交出80%)。为了缩小“五反”中的打击面,对这些问题,均应根据省委4月2日报告中提出的原则,有意地放后一步专案处理,在对四、五类户的处理当中,为了争取主动,除政治上必须斗透,对其违法活动大力进行揭发外,经济上则只着重退补,罚款只能是个别户,否则将使过多工人失业,而势必要背包袱。运动中一般不应过多的捕押,其已经关起来的,则应在坦白交代、退补之后,取保释放,安顺已这样做了是完全对的;有些尚需动员已经处理过关的户向其进行工作,以争取迅速处理,长期关押是不解决问题的。边沿区有些城市对反封建斗争中的清、退、赔、罚一般是不彻底的,各地也提出了这一问题,我们意见,正在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对这类封建尾巴,该割的应当割掉,但不与“五反”混同处理,仍须通过城乡联络委员会(没有的重新建立),并由党委加以控制。不论一、二类城市,在“五反”运动后期,均须强调与生产结合,对每个行业或单独工商业户处理完毕之后,均应紧接着修订爱国公约、修订劳资合同。   四、三类城市的“五反”,基本上是按照西南局八次会议所决定的“结合‘三反’迅速结束‘五反’”,一般号召,个别突击”的原则进行,时间大都是10天左右,原结合“三反”已进行过普遍坦白检举的,则只是三、五天的时间。打击重点,每城镇一般是2至3户,个别城镇没有选择打击对象,只一般退补后即宣布过关。从已展开和已经结束的50多个城镇看,在具体做法上有以下四种:一种是事先掌握,分析情况,占有材料,再召集工商户及店员群众大会交代学习政策,号召坦白检举,然后对绝大多数宣布过关迅速处理,最后选择二三户有严重违法的给以打击,这是多数城镇的做法,如息烽;一种是分别召开工商户及店员群众大会,发动坦白检举,两方一般不见面,在绝大多数处理过关后,集中打击个别严重的工商户,这是部分城镇的做法,如三穗等;一种是事先准备不足即召开大会,酝酿不成熟即过早发动斗争,结果领导上控制不过来,被迫从重点街搞起(不是搞重点行业),这样一街搞完才另搞一街,时间拖得较长,大多数不能及时过关,影响经营情绪,这是极少数城镇的做法,如大定等县①;最后一种做法,目前看只有瓮安是这样做的,他们是在2月下旬,因“三反”牵涉到外部问题,经地委批准作为重点试验开始的,当时因方针目的不明确,且事前准备不足,将工商户(小商贩在内)以小组集中进行坦白,并采取所谓“蜕皮”办法,坦白了即退出会议,最后整到大的时没有群众,又盲目地发动斗争,结果一度出现捆打现象(该县草塘镇最严重),工商户乱咬乱喷,领导上骑虎难下,后期特别是西南局八次会议精神传达后,虽已基本纠正,但工商户的情绪仍不正常,小商贩情绪也不稳定(经过全部处理完毕,订立爱国公约后,这种情况已有改变,并已开始收购土产,积极缴税)。从总的看,三类城市的“五反”是基本达到了预期的要求和目的。由于这些城镇工商户的违法情况是不太严重的,违法所得在200万元以下者占绝大多数,从现有材料看,息烽占98%,罗甸占99%,长顺占100%。经过迅速处理之后,工商户已很快安下心来,恢复了正常经营。息烽城区在“五反”前,因内部“三反”和大城市“五反”的影响,工商户包括小商贩及小手工业者在内,情绪极不稳定并发现关门转业情况,“五反”结束后,前关门现恢复营业者6户,前怕“五反”停工而又继续建筑房屋者7户,新开业工商户5户。由于坚持了彻底坦白从宽、狡赖抵抗从严,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的精神,多数在从轻处理之后,莫不感谢人民政府政策的宽大,个别严重户被打击后,一般人也觉得:“政府是仁至义尽”,奸商是“罚有应得”。总的看,对打击工商业者的违法活动和恢复正常经营与生产,是收到了一定效果的。但一般的缺陷是对资产阶级的猖狂进攻,在工商界以及在群众中还揭发、教育不够,有的是从始至终只片面强调宣传了人民政府的保护工商业政策,未注意抓紧资产阶级的“五毒”事实大力进行宣传,从而树立与巩固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这一课在结合今后生产中是要补上的。另外,个别地区在开始时,曾表现了对“五反”意义认识不足,荔波县“五反”开始是以工商联为主搞的,麻江县开始时则将城区农民积极分子组织了一个工作队参加“五反”,这都是不妥当的,前者是放弃领导权,后者则有形成乱的危险,虽都已及时得到了纠正,未发生意外问题,但说明了该地领导同志未能认真执行省委的方针。   注① 即今大方县。   · 来源:   贵州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