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西北区清理及管理公私合营企业工作的意见   本年6月5日总管理处在北京召开了第三届分行经理会议,会议中,总处就当前清理及管理公私合营企业的工作,指出了下列的基本方针:(一)去年已发现有公股(产)的企业户,很多尚未清理完毕,今年“五反”中又发现了大批的公股(产),如不很快的加以清理,则国家财产要受到损失,因此决定今年下半年仍以清理为主;(二)为了迅速展开清理工作,应加强各地清委会的组织领导,明确业务主管机关对合营企业的主要领导责任,交通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清查与接管公股股权,并起推动协助清理的作用;(三)为了确实保证清理所得成果,应全面集中股权,贯彻分级领导,有重点的试办财务监理。   在西北区,清理公股公产方面,截至去年年底先后发现了180户,总的清理情况是,基本上完成清理者112户,在清理中者13户,应调查研究者55户、虽然我们待清理的户数并不太多,但基本上完成清理各户(退股及打销者除外)尚有不少手续需要结束,在清理中及尚未清理各户(包括“五反”中发现的公股公产)需要搞清情况,分别完成清理;因之本年下半年我们在这方面必须付出一定力量,加紧完成。至于集中股权,进行财务监理,我们还没有基础,更应以最大的努力担负起来,根据西北区的具体情况,在1952年下半年我们的工作要求是:争取结束清理工作,逐步进入管理阶段(包括全面集中股权,分级所有,重点进行财务监理,积累经验,推广全面)   兹再依照总处指示原则结合西北情况提出意见如下: ## 一、争取结束清理工作   为了加速进行清理工作,兹提出下列的一般原则:(另附应注意事项)。   1.西安市:重点在于加速结束清理工作(包围“五反”中发现的公股公产各户)及各项未了手续,并确定代管股中的没收归公手续及怀疑股的代管问题,以便逐步进入管理阶段。   2.陕西省:大型企业大多已经业务主管机关进行清理,目前的工作应是:立即会商工业厅(厅长为清委会主任委员)成立清委会办公室,把应该委托专区、县(市)的企业户确定起来,并作一次全面调查,以便掌握全面情况,分别进行清理和管理,并以一定的力量指导督促专区、县(市)的清理和管理工作。   3.甘肃省: (略)   4.新疆省: (略)   5.宁夏省: (略)   6.青海省: (略)   7.大区:关于清理后处理股权各户(如雍兴公司)由管辖行尽速向有关部门洽商解决上报,秦岭林场具体清理工作,应即开始。 ## 二、逐步进入管理阶段   (一)全面集中股权,分级所有:合营企业中的公股股权,应按照财政系统划分给各级财政部门所有,由本行统一集中管理,下半年内我们应准备一定的人力,尽量设法力求完成(具体作法另附办法),应集中的股权,包括下列几个类型:1.解放后接管的反动政府及其金融经济机关的投资,包括接管公产转作的投资;2.解放后人民政府的新投资,包括财政投资,国营企业超额利润事业费的投资,机关生产投资,人民银行贷款转作的投资,买进的股票等;3.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没收的反革命分子的股权,和“五反”运动中发现的公股及企业应缴的退财补税款项,无力上缴经政府允许转作的投资;4.怀疑及代管股份.5.由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本身掌握的投资。   以上几种类型的投资凭证,我们还掌握得很少,已掌握凭证中又有不少是解放前的币值,不能表示公股的实数,都必须分别情况,向企业取得新的股权证据,以建立公私的正常关系,确保国家的财政权益。在集中股权过程中,可能发生一些困难,我们应加强对财委、财政部门的汇报,对业务主管机关的配合联系,并多用座谈会的方式去一致大家的意见。   关于各企业1951年以前应收未收的公股股息红利董监酬劳及车马费等,下半年也应由本行统一收取,分别上缴,一般怀疑股及代管股的股息红利,应由本行暂行保管,专户存储(具体作法另附办法)。   关于分级所有问题,在1951年7月间,西北财委会按三级财政划级一次,呈报中财委有案,兹以情况已有变更,除已退股打销及不予清理的企业外,对于现在继续经营各户,其中原未列入划级及应变更领导级别者,要求各行促请各业务主管机关,或通过清委会组织于八月底前提出划级意见,呈由当地财委核转西北财委汇转中央。(为了划清三级财政收入,对于尚未退股打销的停业倒闭户,也应列入划级之内)。至于各省委托或拟委托县(市)及专区清理管理的小型企业,仍列省级领导范围,嗣后新发现的企业,查明情况后随时上报核定。   以上是今年下半年逐步进入管理阶段的基础工作,我们必须多想办法把它做好。   (二)重点财务监理,累积经验,对于已清理完竣的企业户,本行应进行全面股权管理,至于对企业的管理方面,应以业务主管机关为核心,形成集体力量:1.对企业的公股首席代表或首席董监,应确定统由业务主管机关指派,普通代表及一般董监按级由其他主管机关指派;2.对合营企业如须派遣行政领导负责人时,统由业务主管机关提请上级批准核派;3.交行在企业管理上的主要工作是掌管公股投资凭证,经收投资收益,检查监督企业财务计划的执行。   根据上列分工原则,本行并负有对企业财务监理的责任,但由于我们对生产知识还很生疏,在一定时期内,我们的工作重心,应是深入研究累积经验,以正确我们改善企业经营的意见,因而本年下半年,应就已清理完毕参加董监事并有发展前途的企业中选择一定单位作为典型户试办财务监理,具体的要求是:西安市应选择华峰、福豫、和合三家面粉公司,中南火柴公司共4户陕西省应选择渭南打包公司、象峰面粉公司、裕农油厂等3户,甘肃省应选择西北毛纺厂1户(由各行呈请总处核准)做法是:1.先搜集各该企业户原有的章则、制度、办法,加以分析研究,有应改进之处,提出我们的意见,并逐级上报(企业如无成文的办法等,我们可于深入研究后自己整理出成套的东西);2.建立经常产销财务表报制度,进行系统分析,发现其生产经营及资金运用周转的规律,对不合理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并逐级上报;3.会同业务主管机关参与生产计划,业务财务计划的拟订或审核(关于具体进行财务检查,本年暂不提出这一要求)。我们应按照这个方向,逐步累积经验,俾作为将来拟定财务监理办法的依据,关于具体进行的时间,由各行根据实况,订入月份计划上报,愈早愈好。   对于重点管理户,要求各行每月编写专户报告,其内容依照总处规定的“报告制度”。 ## 三、本年下半年的工作进度   从本行下半年的工作要求看,第三季度8、9两月应是最紧张的阶段,一般的说:未结束的清理工作及清理后的未了手续,要求各行应在第三季度办完,合营企业的分级领导应完成划分呈报手续,对于尚未进行清理的户头(包括“五反”中发现的),应调查清楚一户,即着手清理一户;着手清理的户头应加紧结束,并应灵活的掌握工作时间,配合工作进展,收解1951年的股红息,争取收解1952年上半年的股红息,及作好集中股权的准备工作(如向财委财政部门及有关机关接洽集中股权的各项具体手续)。   第四季度开始,应先准备重点财务监理,如和企业建立表报制度及与有关主管机关建立必要的联系等,以便随时进入监理,同时并应有计划的争取结束清理工作,设法完成集中股权。本季度的工作重点在于争取完成下半年的工作,要求各行应抓紧时间做到“赶前不赶后”,以免影响明年度的工作计划。   · 来源:   根据档案材料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