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土地改革复查工作的指示   按照既定的土改计划,我省今秋有34个县的地区要完成土改复查工作。这是彻底完成农村反封建斗争任务,迅即转入生产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必须认真领导这一工作的进行。根据今春昆明附近6个县及目前各地若干重点乡试验复查的经验,对复查工作的指导上,必须明确如下几个问题:   第一、必须正确分析土地分配后的情况,明确掌握复查的目的是进一步巩固农村人民民主专政和直接进入大生产运动。   根据已经完成复查的昆明附近6个县以及目前正在重点试验复查的若干地区的情况看来,各地第一、二批土地改革是成功的和基本上做得比较踏实的,即是说:从政治上、经济上消灭封建势力比较彻底,发动群众做得比较充分,基本上贯彻了坚决依靠贫雇农、满足贫雇农的要求,巩固地团结中农和中立富农的政策。土地改革的结果,基本上已树立了农村人民民主专政,广大群众发展生产的情绪空前高涨。但由于工作发展不平衡以及紧张的运动过程中所不可免的对一些问题未能彻底完善的解决,加上个别干部思想上某些偏差所形成某些工作中的偏差,土地改革中尚有或多或少的遗留问题待继续解决。一般表现为:占20%至30%的第一类乡消灭封建和发动群众都比较彻底,农民队伍及其领导骨干都比较坚强,农村人民民主专政比较巩固,遗留问题如分配问题,划阶级问题,干群团结,群众内部团结等比较少。占50%至60%的第二类乡,基本上做到了充分发动群众和彻底消灭封建,但群众队伍尤其表现在其领导骨干上不够坚强,基本上树立了农村人民民主专政但尚不够巩固,土改中的遗留问题和内部问题还比较多。至于占10%至20%左右甚至30%的第三类乡,除少数本来即属于敌人篡夺领导而表现为“夹生”外,更多的是由于工作不够深入踏实,群众发动得不好,以至土改后重新被敌人篡夺领导而形成“回生”或“半夹生”,土改任务未能基本完成,需要加一把力彻底完成之。   从以上情况出发,必须肯定复查的目的是:彻底扫荡残余敌人的抵抗,提高干部和群众觉悟,切实巩固农村人民民主专政;并认真处理遗留问题,尤其是检查和解决贫雇农的生产困难,保持和巩固群众在反封建斗争中的热情,立即转入大生产运动。务使复查切实完成承上启下——由彻底完成反封建斗争到立即转入第二个组织起来的重要任务。   第二、为了贯彻达到上述目的,在进行复查中,必须明确掌握以下几个关键性的问题:   一是必须坚持由外而内的做法,在扫荡残敌的抵抗,进一步提高干部和群众的觉悟,进一步巩固对敌人专政的前提下,去解决一切遗留问题和必须解决的内部问题。避免撇开敌人而陷入内部问题的纠纷中致予敌以可乘之隙。但同时必须区别复查决不是“第二次土改”,故对敌斗争必须强调政治斗争为主有重点地结合经济斗争,一切斗争主要服务于巩固已获得的政治斗争为主有重点地结合经济斗争,一切斗争主要服务于巩固已获得的对敌人的专政。   二是必须在提高先进,进一步培养骨干的基础上,去解决群众内部的团结问题和处理遗留问题。尤其是群众领袖未培养起来或表现比较软弱的地方,必须十分艰苦地充分注意做好这一有决定意义的工作,必须把组织建设,尤其是干部建设的工作,放在复查工作中极其重要的日程上来。   三是必须紧密结合生产,使运动直接转入生产。要贯串在复查的每一步(而决不是等到搞完复查以后)大力宣传生产政策,解除群众的顾虑;切实检查和解决群众尤其是贫雇农的生产困难,检查和总结互助组的经验,组织供销合作社,直接领导群众迅速转入大生产运动。目前若干领导复查的干部对于紧密结合生产,直接转入生产运动的目的性还很不明确,必须大力贯彻,否则我们将在组织生产上走弯路而脱离群众。   第三、关于进行复查每一步骤的若干具体问题,必须根据复查目的和上述主要指导思想。实事求是地具体解决。根据目前经验,应当注意的是:   第一阶段主要是查阶级,查翻身。由干部到群众,由代表会到群众大会、小组会,层层推动,层层提高,从揭发残余敌人企图抵抗的种种阴谋花样,启发群众回忆翻身,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阶级警惕,从查漏网地主、恶霸、反革命分子,树立起强烈的对敌人专政的观念。在此基础上,坚持区别对待地主,严格控制每乡有重点打击1、2人,管制面不得超过地主户数10%至20%。为使不致形成“第二次土改”,重点打击对象和管制面以及必须重点结合继续搞经济的对象,应由县委审查掌握。   第二阶段主要是在民主团结的基础上进行建政和处理遗留问题。在许多内部问题中,应以解决干部与群众的关系,贫雇农与中农的关系为核心,以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启发大家向前看去达到团结。要防止形成斗争干部和大换班的倾向,应在肯定干部成绩,启发其自我批评和动员群众善意的批评帮助来达到干群团结;除个别确属异已分子外,必须肯定对干部是培养提高的方针。要教育贫雇农主动团结中农,更要教育提高中农消除他们某些不满情绪。在处理遗留问题中,必须强调服从于有利生产。至于民族杂居地区,必须以民族团结问题为内部问题的核心,克服群众中的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情绪,尤其是认真培养提拔民族干部,建立起民族的区域自治。   第三阶段查实田亩,评实产量,颁发土地证的工作,除了一部份技术工作须及早有计划地进行外,在目前尤其必须结合动员防洪、除虫、锄草和准备秋收、秋种,去立即组织群众的生产运动。第三阶段是否能造成群众大生产的高潮,将是测量复查工作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检查复查工作的标准主要是:农村人民民主专政是否进一步巩固,组织大生产的一些主要障碍是否已排除,是否已将广大群众迅速顺利地组织到生产运动上去。而完成复查的中心关键,则是进一步地充分地发动群众,尤其表现在提高骨干,培养干部。为此,各级领导上必须反复帮助工作队明确这些思想。正因为复查是比较细致的政治任务,要做许多更为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要求各级领导上更加注意对工作队和乡村干部加强思想领导和具体指导。   来源: 中共中央西南局农村工作部编:《西南区土地改革运动资料汇编(下)》,重庆, 195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