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南局转发西南公安部,重庆市委,云南,贵州省委关于肃毒运动工作情况向西南局的报告 (节录) ## “西南局同意贵州省委结束肃毒运动的几点意见” ## (1952年11月11日)   全省肃毒运动已在43个县市展开,某些城市已接近彻底,逮捕毒犯占毒犯总数的19.24%,缴毒折大烟26万余两,处理结案1243人,其中处死15人,死缓14人,无期徒刑24人,占捕总数的41.7%…在贵阳市及遵义,独山,毕节,安顺,兴仁等地,已发生逼供现象。遵义自杀达6人,安顺一派出所擅自扣押毒犯33人…(p.20,23)   “批转西南公安部关于同意禁毒行动第16次报告”(1952年11月11日)   …各地必须深刻领会毛主席的英明指示:“杀毒犯比杀反革命更能取得人民的同情”,将该杀的毒犯经批准后在运动结束前坚决杀掉,不要留到以后杀,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处理要快,…(pp.25-6)   · 来源:   四川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