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关于切不可挖少数民族地主的底财的指示   (西南局:)   十月七日转来的云南省委对目前山区土改工作的补充指示,是正确的。惟其中有“底财浮财原则上归本民族分配”一语,如果这些没收的财产是属于汉族地主的,则应说服汉族人民同等地分配给当地其他民族人民;如果是属于少数民族地主的,则只应按土地法中所规定的五种财物加以没收,甚至执行得更宽大一些,切不可挖他们的底财。此点请加注意。    中 央十月十四日   來源:根据《邓小平文集1949-1974》中册,邓小平起草。   (附:) ## 中央西南局批语   我们认为云南省委对目前山区土改的补充指示是正确的,我们同意。当否请中央指示。    一九五二年十月七日   (附二:) ## 云南省委关于目前山区土改中几个问题的补充指示   三期土改各地第一步重点均已结束,面上正转入划分阶级,有的地区第二步已铺开。总的看来,在充分接受一、二期土改基本经验的基础上,运动发展稳健正常,各族群众情绪高昂,工作队精神饱满,阶级路线、群众观点、政策观点比二期土改更为明确。三期土改比较成熟顺利,各地领导从一、二期土改中取得经验,尤其工作队经过一个月整训,乃决定因素。因此,我们有信心进行和完成三期土改。各地在开展第二步土改时,还须接受第一步的经验,解决干部中小手小脚、畏首畏尾的情绪,坚定信心,坚持计划。但一旦运动起来,就要警惕盲目自满的情绪。干部思想上基本上还是一般化、概念化看待山区,满足于有了一、二期土改经验,所以开始时精神饱满,一旦上山实际接触到许多问题,每又表示束手无策到处怀疑,初步具体认识一些山区情况,与群众取得联系、轰开局面,组成初步的群众队伍之后,又过于乐观,如“山区比平坝还好搞”,“少数民族比汉人还热情,好发动得多”,“山区原来也不过如此”,因而认为“没有问题”。这就阻碍着发现、研究和解决山区土改中许多新的问题,甚至有走过场的危险。因此,在坚持信心的基础上,警惕闩满情绪,不断克服一般化、概念化看待山区,乃是当前指导上的关键,必须继续总结山区土改中新的经验,去丰富三期土改的指导。根据目前各地情况,主要有以下三个问题: ## (一)民族问题:   第一,必须明确肯定三期土改基本上就是民族问题,这是一切问题的核心。因而整训工作队在从土改本身的一些基本问题上统一思想,端正作风,提高干部,是有极其重要的收获的。但对山区问题、民族问题的思想准备还是不够的,因此,省委去年扩大干部会议关于民族地区土改方针、政策以及今年上半年总结一、二期土改中关丁民族问题的经验,尚未真正成为各级指导和全体干部的思想(当然,要把省委的方针变成各地自己的思想必须通过一段实践,现在各地指导上的任务就是尽量缩短自己的摸索过程),必须赶快补上。基于历史上资产阶级压迫所造成各族间的隔阂是很深刻的。要消除这种民族隔阂达到民族团结和各族内部阶级关系的分化,是要经过极为艰苦甚至极为曲折途径才能实现的。因此,我们在解决各民族内部阶级问题时,必须十分注意各民族特点,必须根据各民族社会经济和阶级关系的实际情况,有政策有策略并采取适合其民族特点的形式去进行,否则就不可能.达到阶级问题的深入解决和民族间的真正团结。民族问题的本质是阶级问题,但绝不能简化为一般的阶级问题,更不能简单地用解决一般的阶级问题的方式方法去解决这一严肃复杂的民族问题。各地委、县委必须从斯大林、毛主席关于民族问题的学说中丰富自己的知识,结合实际指导当前的具体工作。目前由于山区各族群众情绪高涨,局面轰开,队伍初步组成,阶级矛盾尖锐、突出紧张下,民族矛盾确是被冲淡或被掩盖了,而干部每每就认为“没问题”,必须反复教育,尤其领导上要时刻清醒。   第二,反对下部中大民族主义情绪仍是主要一面。由于工作队基本上是汉族干部(有一部分各族干部也多是云南的主要民族,如回、彝),旧的社会意识的影响证明大民族主义情绪还是主要的,其中甚至包括某些县委。主要表现为一般的承认有民族问题,具体则不承认;承认几个主要民族有问题,对次要的更少数的民族则不承认有问题。如说“全省民族关系复杂,我县少数民族比例小,问题不大”,“全县有问题,我这个乡没问题”,甚至说“汉化了”,又如“回族调皮捣蛋,不好弄,有问题”,“彝族有黑彝,封建大,有问题”,“别的都是人数很少,又听话,没问题”。当然,云南由于错综的杂居关系,各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关系是比较密切的,但绝不等于取消了地域上、风习言语上、心理状态上的民族特点。事实上,经过一段摸索之后,各地都反映:历史上各族之间的隔阂、仇怨是极深的,注意解决这些问题,串联扎根、组织队伍的土改第一步工作才能顺利。因此,必须克服大民族主义情绪,才能正确地达到从民族团结出发,最后达到民族团结。同时,也要开始警惕民族报复情绪,这不仅由于在新起的各族骨干中,若不正确地进行民族团结的教育,必然会产生这种情绪,而且即使在若干汉族干部中,由于片面理解民族问题,也会产生,例如在民族杂居区“要让以前最受苦最受压迫的民族起来当家当政”,“扎根、培养骨干要先从最受压迫的民族中进行”,显然,以这种情绪去进行工作也绝不能达到民族团结。   第三,组织工作的方法上,在杂居区成功的经验是“分头扎根,互相串联,共同诉苦,大家提高”,这就可以具体实现“谨慎地掌握政策,放手发动群众”的方针,可以有效地达到从民族团结出发最后加强民族团结的目的。具体做法一种是首先在各族中同时扎根,培养积极分子,通过各族的根子、积极分子的提高,共同诉苦,互相在本族和别族中扩大串联群众,在群众中再共同诉苦提高,就可以从先进分子的团结达到各族群众的团结。另一种是先在当地主要民族中扎根培养积极分子,再使他们到别的民族和本族中串联,并随着扩大串联不断巩固提高,也就达到群众的团结。内地绝大部分为杂居区,而且各族之间即使历史仇怨很深,都是互相有朋友的,这是从团结出发达到团结的有效的组织工作方法。   第四,认真培养干部,乃是巩同民族团结的依靠。文山53个乡土改结束即提拔300各族青年十部。各地还要深入研究培养民族十部中的具体问题。例如:   (1)他们比平坝地区农民干部更无经验,更没领导信心,这就要工作队对他们不能要求过高,不能依汉族干部的标准去要求他们,同时更要艰苦地带徒弟去培养他们。   (2)他们生活、生产上都是些特殊问题,要适当照顾。如圭山、两山阿细、撒尼族有青年未婚男女的公房制度,这些干部以无公房谈情说爱为苦恼,要照顾。有的地方提拔起民族干部就硬要他们穿汉服、穿工作服,甚至剪发,是错误的。   (3)要培养各族干部,以便在各族中都生根,但又必须注意培养当地主要民族的干部。   (4)为了对这些新干部加工,土改后期大胆建团和及时集中训练乡村干部更刻不容缓,文山经验说明是必要的。 ## (二)生产问题:   第一,在山区必须彻底解决政治问题,才能发展生产,已成为一般干部的思想,但目前必须强调同时注意结合当前的生产问题,才能更好地鼓励群众的政治积极性。山区生产上的问题特别多,如防洪、修沟、抢种、防兽灾等等,加上贫雇农当前困难特别大,必须适当解决,群众“斗地主才有劲”。办法是:发动修沟、贷款、救济、组织狩猎保护庄稼等。   第二,肯定山区生产“大力扶持,就地发展”的方针。各地经验证明:山区生产有发展可能(一般每人每年可得产量300斤左右,极个别为150斤),且下坝分田并非各族广大群众的要求。几个调查证明:从水利、农具、肥料(养牲畜)去大力投资扶持3.5年内完全可以做到土地开发。为此,目前一方面要进行系统的从长远发展着想的调查研究工作,以便土改结束立即有计划开发。另一方而要宣传政府扶持、奖励生产的政策,具体算账启发群众土地加工的兴趣和信心。若干县已在准备点进行全盘的发展山区生产的试验,证明是完全可能的。   第三,必须十分重视分配工作,因为到这阶段所有内部问题加上民族间的问题、纠纷和新的问题意外地多起来,稍一不慎,即易遗留很多缺陷。少数民族间的土地调剂不能硬性进行,除了必须启发自觉外,必须坚决照顾原民族和原耕户,在各民族间采取平均主义和简单化是极端有害的。底财、浮财原则上归本民族分配,除非果实很多而又出于本族白愿,始可适当主动调出一部分援助别族,衣物、家具、房屋(尤其是回族房屋)坚决由本族分。此外,在山区南于斗争果实确是很少,各族群众有平均主义思想,要求“毛主席的光大家沾点,一家分一条麻袋盖盖也好”,是可以迁就一些,不必过于强调反对平均主义的分配斗争果实办法。事实上大多数山区不平均主义也不可能满足贫雇农牛产要求,势必政府大力投资才行。 ## (三)领导上必须强调从实际出发去解决山区的问题:   因山区既不同于平坝,而且县与县、区与区、乡与乡的情况都每每有很大不同,硬搬经验是不妥当的。在所有干部中要树立明确的检查山区土改成功的标准:除了发动群众、打倒地主、贯彻政策之外,中心一环要看是否每一步骤、处理每一问题都能从民族团结出发,并且最后达到加强民族团结。必须坚持对鞭长莫及的地方派遣强的工作组,现已有若干这类乡由于工作队太弱而发生些问题(作风不纯、工作不深入、擅自捕人、擅自决定政策),不得不抽回重新组织力量。   以上请西南局指示。    一九五二年九月二十二日   來源:根据2011年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云南土地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