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中南局对湖北省委工作组关于宜昌市工商业情况及存在的若干问题的调查报告的批示   最近从研究农民工作的过程中,发现农民群众最关怀〔心〕的两个问题,一是公粮负担,一是经济交流工作。在负担方面,经过各省自下而上又自上而下将土地产量排比核定之后,农民不满情绪业见缓和。但若干地方仍须严重注意。市场交流,由于各地均满足于秋季交流大会成绩,对初级市场的整顿工作不曾予以有系统的注意,因而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其大体情况是:   一、农产品的棉花、黄麻、木材、甘蔗、粮食以及猪肉,均积压卖不出。许多实行了预约的产品,好多地方的公营商店和合作社又拒不收买(如棉花和黄麻),以致发生多起农民殴打合作社和烧毁物资的严重事故,而缺乏这些物资的城市和乡村,则又苦于买不到手。如黄陂县离汉口很近,离产棉区也不远,农民却买不到棉花,买不到豆子,武汉市猪肉价格仍高于四乡三分之一。私人商店造个木箱子,买木材还须批准。   二、私商反映无生意可做,也无法与无心开展经营。下乡活动必须持采购证,一交易必须通过交易所,产地销地差价极小,甚至有些物品是销地低于产地,公营商店零售批发差价,一般均在10%以下,公私零售批发比例一般均在30%以上,且有至50%—60%者。各地初级市场,到处出现人为的任意提升或降低价格的现象。税收经民主评议和抽查,所定营业额,脱离实际营业额,一般有25%左右的畸重户;一般税额超过实际应缴额15%,有超100%以上者。   三、由于公私关系不正常,加重了劳资关系的不正常状态。如采取强制方式迫使资方增资,自发性的监督生产,剥夺资本家四权等,形成彼此观望,坐吃山空,实际上将店员工人逐步推进失业边沿的现象。   四、发生以上现象原因:   (一)小城市大部未进行“五反”,但经济工作人员和店员,片面地从“左”的方面接受了大城市“五反”影响,不顾自己能力,不顾工农需要,不顾国家政策,盲目排挤私商。该控制的交易变为完全垄断,不能包的硬包,可以让的不让,形成公动私不动,迟滞了经济恢复。   (二)国营商店和合作社所订计划,在某些方面缺乏后备计划,遇到出于意料之外的情形时即无法应付。如棉花原定包购包销,实际上由于其他方面物资积压,资金缺乏,而不能完成收购,失信于农民。   (三)各级党委在组织交流大会后,未根据中央指示,迅速及时地进行检查初级市场工作,以致中央调整工商的一套政策,不能及时贯彻。   五、活跃经济交流,已成为迫不及待的工作了。现在应即着手做,进一步解决,情况好转还是有希望的。河南潢川等地最近整顿曾获得显著成绩,就是证明。   随此电附发湖北省委工作组关于宜昌市的调查报告。报告说明问题是很紧急的。各省均须抓紧这个工作派人去检查,研究出解决问题的途径。已有材料和处理意见,望交出席中南财委会议的同志带来,以便在会上研究解决。   (附:) ## 湖北省委工作组关于宜昌市工商业情况及存在的若干问题的调查报告 ## (1952年9月18日)   一、情况:   宜昌市私营工商业在解放3年来,总的情况是在逐年下降。首先从其流动资金来看,据工商联的统计:1950年是160亿,1951年是187亿,1952年元月是163亿;1952年7月底实有资金是137亿;而“五反”运动中尚反出帐外资金21亿增资,但总值是下降的。其次从营业额来看,据税局统计:1950年是3015亿,1951年是3760亿,1952年1至6月是702亿,下降达8.3%。如从绸布、百货、山货、杂货、瓷铁、国药、纸张、棉织、针织、铁器、机器、翻砂、土布等12个主要行业来看,据税局统计:1950年营业额是1066亿,1951年是698亿,1952年上半年是210亿,下降达30.2%。即使从整个公私营3年来的营业情况来看:解放3年来的变化也是不大的。据税局统计:全市公私营总营业额,1950年是4710亿,1951年是5688亿,1952年1至6月是2225亿。   解放3年来,宜昌市公私营经济的变化,总的说来没有上升,而且有下降趋势,公营是发展了,私营缩小了。据市财委统计:公私营的流水合计1951年4月份是546亿,11月是532亿,1952年4月是332亿,而私营占的比重1951年4月是72.39%,11月是51.89%,1952年4月是41.56%,但公营合作社、公私合营则由27.41%增加到58.44%。   由于私营工商业的下降,工人失业人数也随之增加。据市税局就12个主要行业统计:1950年6月职工人数是2285人,1951年6月是2365人,1952年6月是1558人。虽经过政府对失业工人予以救济、帮助就业和转业,但直到今年7月底为止,全市尚有近600失业工人。   二、下降原因:首先从新社会的特点来看,在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下,新旧经济必然是要发生变化的,随着国营经济的发展壮大,有些不利于国计民生的私营工商业,必然会有一些垮台或缩小的,这不足为奇。解放3年来宜昌市的银钱业、行栈业、盐、粮、花纱布等业,都已按照规律垮台或缩小了。从客观情况来看:市场的缩小,长江轮船的直航,战争打破了旧的商业网等,都是造成下降的原因。解放前,原有旧的商业网被战争打破了,随着战争的分割而产生了一些畸形的发展;解放后,我们以行政区组织形式建立了一套公营商业网,而私营商业网并未恢复。此外,宜昌市在战前是一转口城市,是四川和鄂西一带土特产的集散地,它在最繁荣时期,拥有湘西10县,川东5县,豫西南数县,鄂西15县的市场。大宗川盐、川糖、桐油、木耳、茶叶、生漆、黄丝、木材、药材等货物在此地集散,而现在川盐、川糖已没有市场,被淮盐、广糖所代替,桐油、木耳、茶叶、木材等物资,大部分为国家统一收购,直接调拨,已失去了转口集散的作用。   其次,我们的主观努力不够,有些人为的原因造成私营工商业下降,这是值得今后注意的。具体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一、干部中有“左”比右好的情绪和过早实行社会主义的思想以及单纯利润观点。在宜昌专署负责干部的指导思想上,就曾主张与私商抢市场,抬高牌价,抢购物资,加之干部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建设中私资的作用认识不足,因此就产生了公营挤垮私营,代替私营,提早实行社会主义的思想。公营企业干部不参加同业工会,不与资本家打交道,不了解私营工商业情况和领导组织私商发展生产。很多机关的商业生产(“三反”后已归公)都是同私商互相杀价,有的甚至用行政力量垄断市场。如永耀电气公司门市部经营五金电料,对私商有的货则压低价格出售,私商没有的货则抬高价格出售;装置电灯比私商高三分之一,如在给某机关装电灯时,永耀估价150万,私商估价100万;而永耀则用私商安装就不接火的办法同私商争生意;电灯售价在解放3年来,机关用户是按40%减价用电的,而减价部分则加在私商用户上(从9月起已改正)。又如宜昌日报社印刷厂经营文具纸张,也是用同样办法挤,结果全市20多家印刷纸张业全部要垮台。报社印刷厂印统一发票,每本售价4000元,而私商只需2500元,单就印全市的统一发票计算,即可养活28个工人,每年尚可赚纯利4000万元。但结果报社用行政力量争做了这笔生意。还有报纸登“悔过启事”的广告,要比其他广告收费高几倍,理由是对违法商人整一下,实质是从单纯利润观点出发。合作社的单纯利润观点也比较浓厚,货物售价比公司还低,但并不是光对社员,什么人也可以去买,失去了合作社的意义。目前宜昌市凡是公家在经营的行业,私商一般的都在赔本,如绸布、盐、粮、百货、土产、山货等业;公家没有经营的行业,私商则赚钱,如国药、铁器、大小木作等业。   二、零整差价问题。各专业公司的零售与批发差价小,仅9.6%,而私商在公司购货后不能保本出售,因私商店缴工人工资都比公司要高,必须有12%的毛利才够开支,这样公私营零售差价无法取于一致。同时公司干部也有公家卖货必须比私商价格要低一些才算领导的错误认识。因此私商反映:“买我们货的不是瞎子就是跛子,瞎子不识字找不到公司,跛子不愿走路,图过〔个〕近便。”   三、城乡关系不协调,地区差价不合理。如五格子在宜昌牌价是12万,产区长阳牌价是13万;生漆在汉口牌价170万,宜昌牌价130万,产区恩施130万;木耳宜昌牌价245万,产区南漳马良坪牌价是240万;黄丝汉口牌价49000元,宜昌牌价44000元,远安阳平44000元,产区比销区高,私商无利可图。而公营商店、合作社又无法包办下来,结果农民土产卖不出去。初级市场的行政管理干部大多兼职国营企业干部,因此,私商下乡后,用购货手续限制,抬高牌价限制,用公营收购八成、私商收购二成的办法限制,结果使私商无法下乡收购。如商人到马良坪买货,需要到南漳县去办证明手续,而每次只能买一种货,要买别的货,又需去办证明;又如商人到长阳〔县〕去买生猪,未去前牌价是2000元,而去后牌价就提高到2800元。私商反映:“没有明文的规定,我们最无法遵守。”   四、税收的畸轻畸重。首先是税务干部思想中的单纯任务观点,不从政策出发,没有认识到税收要以扶植生产、以税养税的原则来完成任务。这次我们专门组织了税局一部分干部进行调查,结果畸重的达1230%,如协成布店1951年所得税需100多万,结果完了1600万。一般的都是重到100%至300%。畸轻的达25%,总的说,畸重的比畸轻的多。这主要是干部的思想问题未很好解决。如我们这次组织调查时,宜昌市解市长给税局干部作了布置,结果税局负责干部又另外给他们布置了一套,要他们了解税负合理的店户应付上级,而不了解真实情况。据调查过去在进行民主评议找典型户时,都是找生意好、开支小的做典型户,而失去典型意义,结果造成税收的不合理。如联联绸布号,800万元资本,每月做最高流水达8000万元,今年“五反”期中最低流水做3000多万,一般的该店资本每月都是周转6次到8次,1951年赚了纯利2200万,而税局估征了该店2500万的所得税。结果资本家说:“我们再赚多些也是给政府赚的。”   由于以上人为的原因,对宜昌私营工商业下降是起了一定的助长作用,同时对新经济建设的发展也起了一定的阻碍作用。我们有些干部总想早日把私营代替过来,无论在推销工业品和收购土产方面,都想包办,实质上不管推销和收购,我们是包不下来的。从最近宜昌市百货业组织农村推销组下乡的情况来看,群众百货店推销组到宜昌附近龙泉铺一带,每天都可卖一百多万流水,这还是在汉宜路上交通很方便的地方,说明了单靠县商店、合作社是无法满足土改后农民购买力的要求的。再从收购的情况来看,有一土产山货商到南漳、保康一带,因木耳无法收购,就收购了五、六十斤香覃回来,结果是一倍以上的利润。正因为各地初级市场的牌价不合理,时高时低,私商不能买,公营亦无法购进,严重地影响了土特产的推销,同时也影响了工业品的下乡。这种单纯利润观点,对农村经济发展是极其有害的,而且对城市的工人生活和社会秩序来说,也是不利的。宜昌市的私商因为逐年下降,普遍的是经营消极,准备拖垮了事;很多资本家想尽方法抽资留后路。如这次在订立劳资合同中,有些资方要求拿年终双薪,要求增加工资,不考虑生产问题,虽然经过工人主动团结资方,在工资、工时、工人福利等问题上作了某些适当的让步,但并不能挽回下降的趋势。因而工人中普遍产生私营企业无前途,不愿安心生产,劳资关系不正常。   总之,上述情况及问题,急需予以解决和纠正,而且更重要的是加强干部的政策教育,使他们认识到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建设中私人资本的发展的一定作用,但同时我们又必须掌握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阶级本质,所以在国家计划经济分工下,应给以一定的利润,使其发挥经营积极性,这对争取早日实现社会主义是有好处的。否则,盲目的“左”的情绪,只会打击私营经营的积极性,而延长走向社会主义社会的时间。   以上意见,正确与否,请予指示。   (本文源自: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中共湖北省委统战部编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湖北卷》 出版社:中共党史出版社 出版日期:199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