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委关于在产业工人中进行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教育的指示   三年多以来,我们党在工人群众中进行了一系列的阶级启蒙教育,特别是经过民主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增产节约竞赛运动等,对广大职工阶级觉悟的提高与工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都起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迎接大规模经济建设任务的到来,党必须进一步提高工人群众的政治觉悟,使工人群众能逐步地明确生产目的与社会发展前途,树立新的劳动观念,充分发挥劳动生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国家的工业化而进行自觉的劳动。为此目的,在目前进行一次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教育是十分必要的,加之进行这一教育的教材问题和师资问题业已初步得到解决。为了保证这一政治教育能够及时进行并获得良好的成果,特作如下指示:   一、此次分派到各厂矿的政治教员,其任务即是向厂矿职工进行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教育,其性质是工人群众的政治教员,与党课教员有别。政治教员与政治课辅导员均列入工会编制,直接受工会与厂矿业余学校的组织领导。在政治课的教学计划、内容与教学业务上须接受厂矿党委和支部的直接指导与帮助。党委和支部要帮助他们结合本厂工人群众的思想情况,有效的进行教育;并应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给予具体指导和帮助。   二、此次所分配政治教员,由于学习时间较短,理论水平有限,加以工作生疏,经验不足,担负这一任务是有着困难的。因此,各级党委与工会要特别重视加强对于他们的政治思想领导,加强对他们的培养教育。在教学内容和观点上,如有偏差,应严肃对待,及时从正面积极的帮助其分析认识,予以纠正,避免单纯指责。总之,应使其通过实际工作的锻炼与党的不断的培养鼓励,能更加巩固其情绪,提高其工作信心与专业精神,不断地提高其政治业务水平,改进教学工作。   三、目前政治课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共产主义与共产党的教育,暂时采用干部整党教材,用毕收回。以前所发各种教材可作为参考材料。因教材内容较深,在进行教学时必须重视通俗化,力求浅显明白、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主要是联系工人群众的劳动态度和劳动纪律,以表扬先进的为主,结合着对于残留的旧的劳动态度进行批判,以逐步确立新的劳动态度)。为了切实保证政治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各厂矿应按照省委1951年关于职工业余教育决定中的规定,每周上课一次,每次一小时至一小时半。目前所有全厂工人中的非文盲与暂时还未参加速成识字班的工人,均应参加政治学习,并应于政治教员到达厂矿后,立即着手进行,不应再行拖延。正在学习速成识字的工人,可暂停政治学习。   四、各级党委应切实保证政治教员的专业化,不能随意调任其他工作。政治教员到厂后,可在两个月内调整工资,转业的供给制干部,一律按原工作级位提高一小级待遇(如十七级提为十六级,余依此类推)。薪金制者亦应较同等条件干部的工资待遇稍高。调整后统按薪金制工资于11月份起予以补发。   上述指示,希切实贯彻执行。   · 来源:   山西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