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北京市委关于逮捕贪污分子及违法资本家的情况向主席并中央、华北局的报告   截至2月15日止,北京市已逮捕贪污分子366名,违法资本家253名,合计619名。兹将情况简报如下:   一、在366名贪污分子中,财经部门及工矿企业占251名,其他机关、团体100名,学校15名。   二、在253名违法资本家中,营造、五金、电料、木材、木器、贸易商行、汽车材料及行商等投机商人占135名,其他11名。   三、经验证明:在运动初期,需要逮捕一些罪行较大、抗拒和破坏运动的贪污犯和违法资本家以打掉他们的威风,摧毁他们的抗拒;但初期发现的贪污犯和违法资本家多半是中小的;随着运动的深入,大的才大量被清查出来,因此应逮捕的人数逐步增加。这种情况不但要求我们有一个逮捕的标准,并且要有一个大致的逮捕计划和控制数字,有一个内定的初步名单(在运动中不断加以修改),以免逮捕过多,或逮捕了可捕可不捕的分子,致脱离一部分落后分子,甚至中间分子。开始时,我们虽然组成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查逮捕名单,但因计划不够,掌握不严,以致有个别可捕可不捕的也被逮捕了。现在运动已经深入并进入最高潮,“威风已经打出来”,干部和群众的头脑已经很热了,因此,从2月初起,我们已严格控制逮捕名单,只捕那些非捕不可的;可捕可不捕的或者可以缓捕的,即不逮捕或暂不逮捕。   四、我们研究了各方面的情况后,确定逮捕总数和比例如下:第一,工作人员不超过总人数3‰,即700名;第二,工商界不超过总户数10‰,即中央业已批准的500户,大体每户1名。第一步决定连以前的共捕350户,看情况再定下一步具体计划。   五、过去逮捕工作的缺点,主要是缺乏通盘计划,逮捕了一些可捕可不捕的,特别是在工商户,有个别虽然严重违法并抗拒运动,但却“人缘较好”,在充分劝令坦白前,即加以逮捕,这是脱离工商界的群众的,有副作用的。   六、对已被逮捕的工作人员和不法资本家,除罪大恶极者外,仍可召集他们开大会,动员他们坦白。坦白彻底、罪行又不必判徒刑的,即可令其取保释放,戴罪立功。昨日市公安局召集上述犯人开大会讲明政策、加以开导后,犯人连夜纷纷补写坦白材料,一、二日内犯法工作人员和资本家各有五、六十人可以取保释放,立功赎罪。我们并已开始给1万户守法资本家和3.5万户半违法半守法的工商户作结论(今日作结论者有千余户)。这样,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政策,将更易实现。   · 来源:   根据档案材料翻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