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批准中央统战部关于两次党派工作汇报会的综合报告 ## 中央批示:   中央同意中央统战部关于两次党派工作汇报会的综合报告,特发给你们,作为一九五二年六月中央“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的补充指示,望你们督促统战部门及有关方面结合当地情况研究执行。    四 月   我们于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和今年一月先后召开了两次党派统战工作汇报会,现向中央提出综合报告如后,请加审正,并请考虑可否由中央将它发给各级党委,作为一九五二年六月“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的补充指示。 ## 甲、关于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治活动和国家建设工作的问题   (一)近几月来,许多地方统战部已开始注意推动民主党派参加国家建设工作。在高等学校的院系调整、教学改革和教师思想改造学习中,民盟和九三学社的支部曾在协助我党了解思想情况,进行教育,解除顾虑和调整关系等方面,起了不同程度的助手作用。民建会也增强了与工商界的联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协助党和政府了解资产阶级的动向和稳定他们的情绪等方面,也起了某些积极作用。其他如民革、民进、农工民主党,亦曾向其成员及所联系的人们进行了一些工作。这样,使民主党派的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过去两年来的经验已经证明:推动民主党派参加各种人民革命斗争的实际活动,是使它们的成员获得教育与改造的最有效的办法。近几月来的经硷又加证明:推动民主党派成员经常地参加人民政治活动,又适当地参加国家建设工作,更能使民主党派在它们所联系的阶级、阶层中起应有的作用;使民主党派成员的思想改造易于进行,其政治、理论的学习易与实践相结合;使民主党派中的进步骨干较易克服其关门主义,减少人事纠纷;从而使民主党派能够获得正常的发展与巩固。应当肯定,吸收民主党派及其成员适当地参加人民政治活动与国家建设工作,是作好民主党派工作的中心环节。我们党内有一部分同志认为民主党派除了一般地响应党和政府的政治号召外,在参加国家建设工作中不能起什么作用,因而采取消极的、“怕麻烦”的态度。我们认为这是不正确的。自然不是所有民主党派成员都能在这方面起作用,但大多数成员是能在我们教育和领导之下,起一定作用的。这一点应当加以肯定。   (二)综合已有的经验,民主党派参加人民政治活动和国家建设工作,主要可从下列几个方面去进行:   (1)督促其成员各就自己的岗位积极工作,完成国家任务,遵守国家法纪。凡属在国家一定岗位上工作的成员,应首先努力学习业务,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做好工作;对于不注重钻研业务而空谈政治的倾向,应予纠正。另一方面,又应适当地帮助他们学习政治和理论,克服其资产阶级的单纯业务观点。   (2)督促其成员积极参加抗美援朝、中苏友好、保卫和平及其他人民政治活动,反复加深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   (3)推动和帮助其成员结合实践进行自我改造,适当地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在他们所参加的政治、理论学习中起积极作用。   (4)协助我党进行统一战线工作。各民主党派应注意向其所联系的阶级、阶层特别是其中上层进行工作,在我们党和人民政府对这些阶级、阶层进行争取、教育和改造的工作中,起一定的桥梁作用和助手作用。   (5)代表其成员及其所联系的人们的合法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协助我党和人民政府适当地分别处理和解决这些意见和要求。   为了正确地进行上述工作,各民主党派必须接受我党和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并密切配合每一时期的中心工作。各民主党派中有一部分人忽视我党和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存在着独搞一套的想法或作法,必须予以纠正。我党各级组织必须对民主党派采取积极的方针,既要适当地估计它们的作用,吸收它们参加一切可以参加的工作和活动,又要认真加以领导,力求发挥其助力作用,减少其阻力作用。   (三)为保证民主党派在参加人民政治活动和国家建设工作中,实现我党的统一领导,我们建议:   (1)从中央到省、市党委设立文教工作组,由党的宣传、统战部门和政府文教部门党组的适当同志组成,由宣传部的同志负领导责任。其任务为讨论和掌握文教界统一战线的方针和政策,包括各有关民主党派如何参加文教建设问题在内。   (2)从中央到省、市党委设立工商工作组,由党的财经委员会、统战部、工会及政府有关财经部门的适当同志组成,由财经委员会的同志负领导责任。未建立者应当建立,已建立者应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其任务为讨论和掌握工商界的统一战线的方针和政策,包括民建会如何参加和配合经济建设的问题在内。   (3)机关、学校的党委应经常通过党派联席会议或其他适当方式,加强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应加强对机关、学校的统战委员的指导。   目前关于推动民主党派参加建设工作的经验还不多,中央统战部和地方统战部当注意积累经验,及时总结。 ## 乙、关于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问题   (一)一九五二年六月中央“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中所规定的六个民主党派的发展方针是:着重吸收它们所联系的阶级、阶层中有代表性的中上层人物。民建、民盟已在逐步实现这一方针(民建新发展的会员中,工商业资本家占百分之六十二,大中资本家所占比例,在上海、青岛、济南、无锡、重庆等地达到百分之六十至九十。民盟新发展的盟员,文教界占百分之八十一,中上层分子占其发展总数百分之六十八,尤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为多),因而增强了代表性,增加了对中上层的联系和影响。民革因为过去两年的主要发展对象是在职的旧公务人员,这方面的上层对象较少,而左翼分子又对上层采取关门态度,故尚未能实现这一方针。此外,九三学社一向以学术界的上层为主。民主促进会着重吸收了中小学教职员中较有影响有代表性的分子,但在文化出版界发展不多。农工民主党意图向经济建设有关人员中的中上层发展,但因其联系不多,结果甚少。民主党派内部对于中上层为主的方针,曾有不同的思想障碍,右翼分子大都满意于中上层为主;一部分中间和右翼分子认为中上层对象不多,限制了发展;左翼分子则认为中上层落后,妨碍了民主党派的进步性。经过解释和讨论,大多数人接受这一方针,小部分人思想上尚有问题。   截至目前为止,民主党派在国内的党员总数为三万二千余人(加上民盟、民革和致公党在国外的党员约一万人,总计四万多人。但近年来它们对国外成员联系很少,亦无确数),较之一九五零年底国内的一万二千余人,发展了两倍。两年来,除致公党很少发展和台盟无发展外,其他各党派发展的速度均较快(民盟由一九五零年底的五千八百余人,发展到一万五千余人,增加了一倍半强。民建由一千六百余人到六千人,增加了两倍半强。民革由一千五百余人到六千人,培加了三倍。民进由二百余人到一千二百人,增加了四倍。九三学社由一百二十人到八百人,增加了五倍半。农工民主党因发展较迟由一千五百人到二千三百人,增加了百分之五十四)。现在各民主党派均有急求大量发展的表现(例如民建今年拟发展一万人,民革拟发展六千五百人,民盟拟发展八千人左右)。它们并拟在今年建立一批新的地方组织,其中包括一部分十万以下人口的城市和县城(民建会今年拟建立三十二个地方组织,其中包括五个十万人口以下的城市和一个县城;民革拟建立三十一个地方组织,其中十一个十万人口以下的城市和三个县城;民盟拟建立十八个地方组织,其中五个十万人口以下的城市和六个县城;民进拟建立八个大城市的组织)。它们当中的一部分人存在孤立地为发展而发展的偏向,若干右翼分子则表示盲目追求数字和到处“填满空白”的意图。   (二)根据上述情况,我们对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问题拟定如下的原则:   (1)根据(甲)项所述,说服各民主党派注重实际工作,在工作中取得发展。不是发展第一,而是工作第一。只有在工作中起了积极作用,使其成员能获得锻炼与改造并对其所联系的人们发生良好影响,才能得到正常的发展。对于忽视实际工作,孤立地发展组织或盲目地追求数字的倾向应予适当纠正。   (2)根据“关于民主党派工作的决定”所规定的中上层为主及上述着重工作的原则,各民主党派一般应坚持巩固与发展相结合的方针,在工作中自行适当发展。其中民建会应在发展较多的地区着重教育,暂少发展;在发展尚少的地区,可适当发展。民革应不再以机关为主,并可适当地向社会发展。农工民主党的骨干多在民盟内参加工作,其本身不必勉强求发展。致公党仍应一般不发展,只在归侨或侨务有关人员的适当对象中个别吸收。台盟应维持现状,继续整顿内部,不加发展。个别地区民主党派的组织严重不纯或长期陷入宗派纠纷者,则应协助其充实进步骨干,以利整顿。对于若干右翼分子无原则开门以至敌我不分的错误倾向,必须继续予以批判和纠正。对于有些左翼分子对有代表性的中间和落后分子关门的倾向,也必须予以说服和纠正。   (3)一般不要向工矿、企业中发展,对经济建设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除自愿参加者外不要去征求,让他们能专心钻研科学技术。   (4)对于各民主党派提出建立新的地方组织的要求,地方统战部都仍应根据以大中城市为主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建立的原则,予以协助;但它们自动向小城市发展,亦不要正式加以阻止。   (5)有些民主党派向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应依据一九五零年我党与民主党派中央的协议,加以劝阻。 ## 丙、关于我党党员和青年团员参加民主党派的问题   过去两年来,为了增强民主党派内部的骨干,我们曾选择一些党员和团员参加民主党派。参加民主党派的我党党员,不少在执行政策、加强领导、调整关系等方面起了骨干作用,在民主党派内建立了良好影响。但也有一部分党员因对民主党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的党组织又对他们缺乏必要的教育和帮助,因而表现消极和顾虑,有的则因工作太忙而形成挂名。也有个别党员表现立场不稳、界限不清或骄傲自大、包办代替,因而造成不良影响。加入民主党派的青年团员,不少发生了一定的作用,其中少数并起了骨干作用,但总的说来,由于政策水平、斗争经验和社会经历的限制,更由于他们与民主党派中上层人物缺乏历史关系,现在也缺乏接角,因而一般作用不大。   今后选择我党党员参加民主党派,应严守宁少勿滥的原则。在民主党派中担负重要职务的我党负责同志,应注意掌握政策方针,就重大问题发挥政治上、思想上的领导作用,对日常事务不宜多所干预。在民主党派中担任实职的我党党员,要在实际工作中保证我党政策方针的贯彻,同时应善于运用协商方式,经过民主党派的组织程序办事,既不可放弃职责,又不可包办代替。所有参加民主党派的我党党员,都应明确党的立场,遵守党的政策,并要谦虚谨慎,以模范行为影响别人。青年团员除少数具备条件,确能在民主党派中起骨干作用者外,今后一般不继续输送其加入民主党派。   对已加入民主党派的党员和团员,一般不宜轻易撤出,如因犯严重错误或影响很坏,不宜再留在民主党派内的,则可经过原来批准他们参加民主党派的该级党委、团委批准后个别撤出。对参加民主党派省、市以上领导机构的党员和团员,如有很不适当或完全不起作用的,可与民主党派协商个别撤出或变更其职务。   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对参加民主党派的党员和团员,必须协助党委经常加以指导和教育,并给以应有的鼓励和支持。 ## 丁、关于一九五三年民主党派的中心工作   依据上述有关民主党派工作的基本精神,一九五三年民主党派的中心工作是积极参加三大任务的实践,并密切结合实践以加强其成员的学习和教育,同时在组织上实行巩固与发展相结合的方针。民主党派在参加抗美援朝斗争方面,主要是协助我党在其成员及所联系的人们中继续深入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教育,继续划清敌我界限和坚定胜利信心。在参加国家建设方面,对其在国家机关、学校、企业中工作的成员及所联系的人们,主要是要求他们各就自己的岗位积极工作,认真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完成国家任务和遵守国家法纪;对其在私营工商业界的成员及所联系的人们,主要是要求他们在国营经济领导和国家统一计划下发展有益于国计民生的经济事业,提高经营的积极性,克服其盲目性和消极性;对其他散在社会上的成员,则是引导他们参加学习,提高认识,推动其积极参加我党和人民政府所号召的各种运动和工作,并在其周围群众中起积极作用。在参加有关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方面,主要是在其成员及所联系的人们中深入进行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各项政策法令的学习和宣传,经常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通过有关普选的工作和活动,考验其干部和成员,加深他们对于人民民主政权的认识。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