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南分局关于农村工作报告   (中南局并报中央:)   为便于中央、中南局在最近中央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上了解广东农村工作中的一些主要情况与问题,特就下列几个问题,报告如下:   一、截至今年4月5日止,广东全省已有54个县,5个市郊,571个区,8,418个乡,总人口2,227万余人的地区完成土改复查。32个县,1个市郊,244个区,3,775个乡,总人口946.8万余人的地区完成土改。5个县(不算连南,但其人口计入),18个区,187个乡,27.7万余人口的少数民族区尚未进行土地改革。   广东土地改革是分3批完成的,1951年完成总人口460万人的地区;1952年完成总人口二千数十万人的地区;1953年春耕前完成总人口700余万人的地区。1952年完成土改地区的主要特点是主要问题解决的彻底。主要表现在:第一,对地主阶级特别是其当权派打击彻底。据28个乡的调查,共地主855户4,400人,其中当权派172户,当权人物177人,枪决25人,自杀与其他原因至死32人,两项共占当权派人数47.5%,判刑27人,占15.3%,扣押未决10人(土改后),5.65%,回乡管制10人,未管制者4人,两项共占7.9%,逃亡42人,占23.7%。一般地主绝大多数经过斗争已被打倒。上述情况,不仅在一、二类乡,即三类乡亦大至如此。第二,消灭封建经济制度彻底,贫雇农一般得到满足。据50个乡的调查,土改前地主与公堂共占总土地的60%,土改后公堂田全部征收,地主土地79%没收,土改后地主每人平均仅8分多地,而贫雇农每人平均1.3亩多地(中农每人平均1.4亩)。其他房屋、耕畜、农具据统计亦没收彻底,余粮没收91,000余万元,每乡平均10万元。因此,绝大多数贫雇农,得到了在可能范围内所能达到的满足。第三,基层干部纯洁。据各地342个乡的材料,共有乡农协与乡政府委员级干部10,437人。其中第一类者2,619人,占25.7%(可能条件低,估计高),第二类者6,319人,占60.5%,第三类者1,406人,占13.4%,属于不纯分子的第四类者仅27人,占0.26%。   但由于时间紧,运动粗,运动存在着严重的弱点,除思想发动不够,骨干不强外,执行政策上有偏差,未有团结占多数。一是打击面宽,错打击了一些人,据20外乡调查,错打击者共620户(内富占农8.06%),3,475人(包括家属),占总户数4.147%,总人口5.62%(据4个乡统计,非地主成份但应加打击而予以打击者占总户数3.04%,依此推算,再加上错打击户与地主,估计打击面共占总户数12~13%)。同时,划阶级中提高成份的现象相当普遍。一是经济上对乡村非农业户与中农照顾不够,如少分或不分果实。据20个乡调查,乡村非农业人口,应分而未分或少分土地果实者占其本阶层9.26%。抽田时对中农照顾不够,政治上对他们团结不够。一是对敌斗争讲究策略政策差,造成地主大批自杀,有些地方对中小地主打击过重等。因而遗留问题很多,不满意很大。   以上是1952年土改的一般特点,但夏前与秋前又有些不同。夏后分局提出端正政策,地主自杀、错划阶级、打击面宽的现象已大大减少。至于1953年春耕前土改,则大致与1952年同,但发动群众更差些,对敌打击尚不彻底,但运动中地主自杀现象却仍严重。唯1951年的土改虽基本上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但问题十分严重,主要是土改不彻底,平均约有30%以上的地主漏网,即已被没收财产的地主亦很不彻底,地主留好田好房,多留田留房的现象相当普遍;政治上打击地主更差,多数乡村,未形成一个有战斗力的农民队伍,不少乡村基层严重不纯。   全省大规模的土改复查,1953年1月开始。针对土改情况,分局对1952年土改地区要求解决的主要问题是:(一)发动团结多数,其主要环节是端正对中农、有污点的农民、乡村非农业人口的政策。政治上纠正过去打击歧视他们的一些错误现象,经济上适当照顾他们的利益,组织上克服关门倾向,并认真加强对他们的思想发动。(二)解决遗留,清理未了事宜,求得复查后不再剩尾巴,改正阶级,清理分配果实,清理积案。(三)提高乡村骨干。(四)分别发落地主,着重分化瓦解,结合重点打击。在上述指导思想下,此次复查获得的最主要最明显的成绩是端正政策、团结多数的问题。依据现有材料,估计约有80%的乡村,基本上纠正与弥补了过去团结面窄的弱点。但即在这些乡,也是着重在政治上思想上去解决,经济上由于土地财产的限制,一般解决得不够,他们当中一部分人生产生活上仍存在困难,因而解决程度不够彻底,成绩亦不巩固。据20个乡调查,对政治上错伤者,计有93.6%已予纠正,对经济上错伤者,计有38.1%已予补偿,从补偿数目上看,补偿数占总侵犯数:土地为14.5%,耕牛为42.3%,农具为27.9%,房屋为32.6%,粮食为7.68%,人民币为0.79%。对各种不满户(不包括错打户),通过内部改正阶级、调整分配、发扬民主,从解决具体问题上讲,大部分已解决了问题。据20个乡调查,应分而未分或少分土地果实的乡村非农业人口,已有62%已补足。错划阶级者,90%以上予以改正。   关于提高骨干亦有一定成绩。最主要者一般均能既发扬民主,发动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而达到提高干部,密切干群关系,又能做到保护干部的积极性,复查后继续担任乡村干部者,据二十个乡调查,占80%。但骨干不强,缺乏统一领导全乡的核心,复查后干部因民主运动中某些偏差,以及生产与工作矛盾长期不能解决,乡村干部中束手束脚,怕负责任,要求换班的情绪相当普遍。   至于对敌斗争,主要是经过分别发落敌人,所有地主均进行了最后处理,约占50%以上的守法地主,解除管制,30%左右的半守法半违法地主,解除管制或定期管制,并指明前途,令其好好劳动生产,15~20%的违法地主,一般均严加管制,亦有个别判刑者。因此,多数地主安顿下来,少数违法地主更加孤立。但复查中对捕捉逃亡,结合镇反,则成绩甚微,反动会道门大部地区尚未取缔。   总之,发动团结群众大多数,肃清隐蔽敌人,提高与加强骨干,均为复查中未解决或解决不够的主要问题。此外,广东农民宗派矛盾很深,亦未很好解决,是在今后生产运动中须继续注意解决的问题。   二、当前最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即自今春以来,广东各地均反映社会情况比较浮动,秩序不稳。如谣言、流言,各种封建迷信行动,闹神闹鬼,宗派械斗,孤立打击干部,暗杀放火事件等不时发生,3个月来全省已有12次规模较大的包围区乡政府,殴打工作人员的群众骚动事件。产生上述情况的原因,除广东地近港澳,镇反尚不彻底,反革命活动仍较内地各省严重以及在干部作风上存在着命令主义以外,最主要的原因是执行政策上的某些偏差,招致了脱离群众的结果。首先是由于土改运动中的某些偏差,造成了一部分群众的不满;其次是在财经政策上某些混乱现象,更是在较大的范围上使党脱离了群众,引起群众对党及政府的不满。由于两三年来党的注意力集中于土地改革,对财经工作没有很好的去管,就使得广东的财经部门不仅是官僚主义、分散主义十分严重,而且在思想上缺乏群众观点,单纯营利观点,   在组织上的严重不纯特别显得突出。如在渔区擅自取缔渔栏,垄断渔市场,造成了渔民生产与销售的极大困难。草率的决定盐民废漏转业,使几万盐民失业,并使盐区渔民无盐供给。在经济作物价格及市场掌握上,存在着严重的混乱,使特产区公私关系极度紧张。在农业负担上,存在着严重的不公和混乱,使农民不满。所有这些,都使党脱离了群众。本来,广东农村一向是商品经济发达,全省经济作物面积共约634万亩,占全省土地14~15%,且多数产品滞销,如蔗糖、蚕丝、龟等,但农民不愿改种粮食,生产盲目性很大,常常因销路造成公私关系紧张,加以财经部门执行政策上的混乱,就使得这一紧张关系更加突出。其次,一个值得注意的原因,就是广东社会情况复杂。根据各类地区100个乡的调查,农村中从事农业以外职业的户数平均占总户数13.1%,占总人口10.98%(内手工业工人与手工业者户占4.323%,人占3.62%,贫民小贩户占7.7%,人占5.17%,自由职业者户占0.263%,人占0.54%,余为其他成份与游民),而在珠江三角洲和沿海以及城镇附近沿交通要道等地区,上述各阶层平均则占总户数26.64%。上述这些人的生恬与生产的问题,虽然在土改中解决了一部分,但并来基本上得到解决,土改运动亦不可能基本解决他们的问题。由于整个经济改组的影响,他们当中不少的一部分处在失业半失业状态,生产及生活上有困难,因而不满现状。根据50个乡调查,土改后上述各阶层非农业人口,每人平均9分多田,仅比贫雇农每人平均土地少30%,但或因他们不会农业耕作,或因不安于农业生产,切实让他们从事农业生产还是一个很困难的问题。除上述各种乡村非农业人口外,全省还有近700万城市人口,600万华侨侨眷,100万左右渔民、盐民,他们的生产与生活问题,是不可能全在土改中得到解决的。而我们过去主要的做了一个土地改革,其他工作没有来得及去做,因而就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使他们不满,这也是促成广东情况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   根据上述认识,要缓和消除上述这一紧张的状态,除了坚决按照中央指示,坚决贯彻“新三反”斗争,改进与端正领导及干部的作风,继续贯彻镇反,以安定社会秩序外,最中心的环节是必须及早的迅速的将工作中心转向生产,通过生产来解决各阶层人民中在生产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这不仅是巩固原来改革成果,并是消除某些群众不满情绪的中心环节。为了做好生产,必须特别抓紧财经部门的工作,整顿其组织,改进其作风和思想,加强领导,否则将不能适应改革后群众的要求,特别是商业工作(经济作物的价格、收购),必须引起今后的特别注意。   三、目前广东从改革转向生产当中,存在着下列几个主要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广东农民中普遍而严重的存在着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对社会主义的各种误解。无论中农、贫雇农相当普遍的认为“去年土改,今年复查,明年互助组,后年社会主义”,如化县三区兴星乡做了实行社会主义的计划,请求区批准。而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就是一切归公,吃大锅饭,你两餐我也两餐。中农的生产顾虑很多,“怕富”“怕冒尖”“只求够吃,不求有余”的思想普遍严重。贫雇农“穷光荣”“吃斗争饭”“依赖政府吃饭”的思想亦较严重。在上述错误思想支配下,随着土改胜利而来的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大受影响。首先,农民对生产相当普遍的不作长期打算。清远一贫农说:“深耕细作有什么用,明后年实行社会主义,共产党不是白费力吗?”中山港口乡农民普遍不种果木树,曲江县中农谭亚秀的儿子买猪3口来养,其母骂他“你不怕死我怕死,你想作地主吗?”甚至有些中农卖耕牛,大牛换小牛,赠送土地,砍伐树木。其次,浪费粮食十分普遍与惊人。中山港口、草塘等乡,因怕共产,有的群众说“吃了为上,穿了为下,死了没棺材便罢”。据检查,各地均有不少每人分果实或收获一两千斤谷,因大肆浪费至今不仅生产困难,生活也无法维持的现象。   第三,顾虑加重负担。解放以来负担每年增加(土地产量不实,公粮每年增加是必然的)且在不少地区,负担不公,公粮畸重,致使群众误认为产量负担总是年年增加。有的群众说:“毛主席的心事没人摸得到,增产不知是不是增负担”。有的农民因感负担太重不满说:“过去交租,现在交公粮,负担差不多,不同的就是过去交地主,现在交政府”。群众对负担的顾虑,影响生产积极性甚大。目前各地群众因怕累进,怕加重负担,较坏的土地无人要的现象即为明显的例证。如东莞约200个乡,平均每乡均有100~200亩坏田至今无人要。博罗3,100亩坏田,南海五、七区各有千余亩坏田也无人要,出租土地者,如按分成负担则很难找到人佃耕。   第三,区乡领导忙乱,中央转发的乡村“五多”现象,广东同样存在,且有过之而无不及。今春以来,虽复查尚未结束,乡村任务之多,已不可开交,如英德莲塘乡(已完成复查),在同一时间,即有1个中心工作(生产),7项重要工作,8项结合工作,还有经常进行的5项日常事务工作,故有的乡干部说:“两年士改容易过,今春3月实难挨”。有的乡干部对这样多的任务感觉无法执行。他们说:“工作到来我心焦,区级干部耍官僚,下边农民不理事,现职干部急的乱踢跳”。乡级组织与乡干兼职之多,已达骇人听闻的程度,一般每乡有十几种至20种组织,最多有达30种组织者,主要乡干部一般都兼七八职,最多有兼17职者,因而他们不仅不从事生产,甚至到处开会、受训,二三十天不回本乡者亦颇不乏人。表报之多,已达极点,一般每乡均经常有二三十钟表格。南雄县贯彻婚姻法委员会所发表格中要调查各乡强奸事件共多少?至于会议,土改复查中当然很多,即复查结束后,并未减少,如曲江其田乡完成复查后的3个月中,   乡长姚愈桂曾到县区开会9次20多天,参加本乡群众大会5次,干部会30次,扫盲会3次,民兵10次,卫生会2次,团支部会12次,有时会议冲突,他为难地说:“顺德(得)哥哥,逆了嫂嫂,怎样办好”。   此种乡村领导忙乱与“五多”现象的严重存在,根本无法抓住中心,领导生产,势必造成严重脱离群众,脱离乡村干部。其所以产生,最根本的原因,诚如中央所指出的,是由于县以上的各乡(级)领导,特别是分局与省的领导严重的存在着官僚主义、分散主义,无有认识乡村中小农经济的特点;错误的采取领导工矿与苏联集体农庄的方式,领导农村。   根据上述情况,作为从改革转向生产的关键来说,必须:第一,搞好定产发证与农村生产方针与政策的宣传(首先解决干部的生产方针政策思想),以稳定农村新的生产关系,彻底扫清群众中障碍发挥生产积极性的各种障碍。第二,切实精简区乡任务,使群众能休养生息,从事生产,着重解决乡村领导忙乱与“五多”现象。第三,解决群众的生产困难与春荒问题。为此,又必须大力加强财经工作的领导。只有把这些关键性的转生产的前提问题求得解决,才能真正使生产转上去。因此,目前主要的问题还不是强调组织起来,和改良提高技术等问题。    中共中央华南分局1953年4月7日   · 来源:   广东省某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