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中央关于筹备正式成立全国工商联问题给中财委并中央统战部的批示   四月二日转上工商联筹委党组关于筹备正式成立全国工商联问题的请示报告及你们的意见均已阅悉,中央原则同意,望即照此进行准备工作。   (附:) ## (一)中财委的意见 ## (1953年4月2日)   兹转上工商联筹委党组关于筹备正式成立全国工商联的请示报告,拟予同意请示。前几天我们约李维汉、许涤新诸同志交换了一下对资产阶级关系的若干问题,共同议定两项问题:(一)召开全国工商联代表会议,成立全国工商联的时间问题,我们考虑以规定在六月下旬或七月上旬开为宜,理由(1)筹备时间将及一年,再推不好了。(2)中财委五月财经会议将进一步研究解决与资产阶级关系的若干问题。(二)由于维汉同志出京,决定由许涤新、赖若愚、李立三、吴波、吴雪之(商业部副部长)、勇龙桂诸同志合组一小组,进一步研究与资产阶级关系的若干问题,随时向中财委汇报,以备提交中财委五月会议讨论。拟研究下列几个问题:商业、税收、加工订货、资金、劳资等五个问题,而着重研究后两个问题。 ## (二)工商联筹委党组的请示报告 ## (1953年4月1日)   (一)自成立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以来,快达一年。到目前止,中央及大行政区的十二个直辖市,均已正式成立工商联。全国三十行省中,除台湾外,正式成立省级工商联者计四省;成立省筹备委员会而行使工商联职权者计十六省;成立省筹备处者计六省;共计二十六省。内蒙自治区,已在筹建工商联组织;西藏虽因情形特殊,但亦已与之取得联系。此外,省辖市、县工商联与全国工商联筹委会有联系的,已达一千四百四十三个单位。   (二)从一年来的筹备工作与各地的组织情况来看,正式成立全国工商联的条件,大致已具备。陈叔通、李烛尘、盛丕华等人,均要求于今年六、七月间,召开工商联代表会议,正式成立全国工商联。时间如果拖延下去,将使我们陷于被动。所以我们认为七月中成立全国工商联是适时的,可以同意的。   (三)为顺利地进行工商联代表会议(或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我们准备:第一、在五月间召开一次常务委员会(约三十人),来通过《全国工商联代表会议的代表产生办法》、《工商联章程》及《代表会议程序》等等草案,以完成合法手续。第二、全体筹备委员会,自去年大会结束以来,只举行了一次会议。为表示尊重其职权,拟于代表会议前数天,举行一次全体筹备委员会会议,以审查常委会的准备工作,接着即举行代表会议。这样做,可以省去一次一百六七十人的全体筹备委员会会议,而在程序上工作上,仍收到同一效果。   (四)全国工商联代表会议的要求与内容,初步提出下列几点:(1)正式成立全国工商联。(2)在国家长期计划经济建设开始的时候,通过这次会议,使资产阶级受到一次严肃的政治教育,更好地接受国家经济与工人阶级的领导,更好地完成国家给予他们的任务,如保证税收等。(3)通过这次会议,在国家既定方针下,解决资本家提出的若干问题(如劳资关系、税收问题、资金问题等等),进一步加强对资产阶级有团结有斗争的统战工作。代表会议的筹备工作的具体情况,当赓续报告。当否请示。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