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三年来农业税查田定产工作总结   1949年全国解放初期,新区各省人民政府成立未久,对广大农村情况不摸底,国民党原有册籍残缺不全,而数字又极不真实,“有田无赋”“有赋无田”的旧田赋制度无法沿用,且客观情势发展很快,来不及制定农业税统一的税法,各地征收农业税以上级分配的任务为根据,采取评议摊派或按阶级成分征收的办法,加以一般乡村政权未经改造,基层干部强调完成任务,忽视政策,因而引起严重的混乱现象,老区各地则各自一套,不相一致。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财政卷)1949-1952》,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199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