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华东局农村工作部关于互助合作运动中的急躁冒进倾向及初步整顿情况的报告   (华东局并报中央农村工作部:)   我们根据中央“当前农村工作指南”和新三反的精神,在华东局的具体掌握下,对农林水利、供销合作等各项工作,曾分别进行了检查,并由有关业务部门党组,分别作了报告。现仅将华东互助合作运动中的急躁冒进倾向,及初步整理巩固的情况,报告如下:   去年华东互助合作运动有很大发展,据11月份初步统计,组织起来的互助组有230余万,其中常年组70余万,占31%强。农业生产合作社576个。参加互助合作的农户已达1440余万,占农户总数46%强。去年5月农村工作会议后,秋收前,基本上坚持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正确方针,运动的轨道也基本上是正常的。但在顺利的发展形势下,急躁冒进情绪,即已逐渐滋长,去秋以后并在日常的具体指导上,已影响到各地的实际工作,致年底年初,急躁冒进的倾向,在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下,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尤其在基点区、乡,及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周围,表现更为突出,对运动的健康发展,起了不少的阻碍作用。   去冬今春华东互助合作运动的急躁冒进倾向,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在组织上,贪快、贪多、贪大、贪高。首先在发展互助组方面,曾严重地出现过追求百分比,强迫命令和打击单干户的偏向,有的称单干户为“干狗污”、“漏籍户”,有的提出“参加互助组真光荣,不参加的是狗熊。”群众对强迫编组的反映是:“强迫编组自愿散,干部来了重行干”。在盲目“奔社会”,“争光荣”的推动下,互助组中先后出现了不步“明组暗社”的混乱现象,如江苏松江地区的“五集体”组(耕牛、农具、劳力、肥料、土地),南京市郊区的“土地合并”组,浙江新登、诸暨等县的“包工包产”组、“三人组”(土地、耕牛、农具入组),山东聊城地区的“兑地丰产”组等,群众讽刺这些组是“描金箱子白铜锁,外面好看内面空”,是“败家组”。其次在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方面,控制不严。按照华东局逐级试办的指示,原决定去年试办到地委,今年试办到县,明年试办到区,但在经验和骨干准备不足的情况下,今春全区已由576个社,骤然发展到3121个社(其中包括苏、皖、闽三省及上海郊区自发社991个)即从数量上看,已基本上试办到区,从时间上看,超前了一年半至两年。安徽由去秋106社,到今春即骤然发展为932社(其中自发社为425个),老区如山东莱阳地委,去秋前才试办10个社,共113户,今春亦骤增至122社,2653户。各地社的户数,虽然平均在20户左右,但基点社有的大到六七十户左右。由于社大、经验少、问题多,有的形成垮台,群众反映:“快马跑断腿,走一趟社会主义又回来”。再其次,在经营管理方面干涉过多,不分大活小活,不分农忙农闲,盲目强调集体,“吹哨集合,插旗干活”,“人马不到齐,锄头不落地”,结果形成“集体容易找工难”;不顾群众的习惯和经验,不顾生产需要,盲目推行复杂的计工算账办法(如“四定”、“标准工”等),结果形成“活好干,账难算,互助组太麻烦”,“评工记分就是不让睡觉”,更有的群众说:“苦、苦,参加了互助组自己作不了主”。   在执行政策上,忽视目前的互助合作“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农民私有财产的基础上)的集体劳动”的特点,因而侵犯农民的私有财产,侵犯中农利益。首先,在合作社的土劳分红比例和固定租额上,相当普遍的压低土地分红比例或租额,甚至有的将固定地租压低为常年产量的14-25%。以致社内、社外的群众消极不安地认为:“快共产了”,“土地没用了”。其次,没有根据地、错误地推行了所谓“耕牛、农具折价归公”的办法,这种办法虽为不少的互助组和大多数农业生产合作社所采用,但普遍反映的结果很坏。因为这种办法,既不符合中央互助合作决议中所规定的:“为了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并根据组员和社员的完全自愿,可以民主议定的方式,组织资金,增购公有的生产工具和牲畜。”也不符合社会上一般“搭犋”、“伙养牛”和“官牛腿”的习惯(以上两种形式,都是从积极方面增加了耕牛、农具,对克服生产困难,发展生产是有利的),相反的,所谓“折价归公”,只是消极地、简单地,由组、社将组、社员的耕牛、农具,以“折价”之名,行“归公”之实,即使是合理折价、给价,必然增加了组、社负担,或使贫苦农民负债过多(江苏松江地区,平均每亩负担三五万元,高至13万元,山东楼东县接官亭社亦为每亩10万元)生活困难。实际上各地都是折价偏低,或“明折暗不折”、“折价不给钱”,等于白使白用,直接侵犯了中农利益,因而严重损害了组、社内中农和贫农间的关系。同时“折价归公”后,又多不能很好保养,“闲时没人管,忙时抢着用,坏了装糊涂”,因而严重的伤害了农民增添耕牛、修补农具的积极性,对发展生产是很不利的。再其次,在农副业关系上,不仅不顾条件地强调集体和“结合”,而且乱戴“资本主义”的帽子,如有的将组、社员农闲时的肩挑运销,砍柴赶集,家庭自产自销的磨豆腐,打烧饼等也当作“资本主义”加以反对,因而严重损害了较贫苦组、社员从事副业活动的积极性,堵塞了他们的生活来源。   以上急躁冒进现象和对组、社员干涉过多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们对中央和华东局的政策、方针、指示,认真研究不够,对小农经济的现状和特点,认识不足;对互助合作运动与其他运动有严格区别的特性和历史条件理解不深刻;对发展顺利的一面估计过高,对发展中的困难方面估计不足,不仅对各地成功的经验及时总结介绍不够,同时忽视以自我批评精神及时揭发和批判工作中的缺点。具体检讨起来,主要的有以下各点:   第一、今年一月农村工作会议的召开是适时的,会前在华东局的督促下,也作了一定的准备工作,会议上对成绩的估量,基本上是对的,但对会前和在会议上已初步发现出的缺点,特别是关于急躁冒进的倾向,则未能很警惕的、深入的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以致对情况的分析研究,不够全面,虽然提出了不少问题,但未能接触问题的核心。按照当时运动的客观需要,提出以巩固为主的方针(直至3月19日在华东局的春耕指示中才被提出)是必须的,然而相反,当时却提出:“1953至1954年,以组织个体农民和巩固提高互助组为重点,完成组织农户80%左右的任务……”,至1957年,要求常年组占组织起来的农户60%,合作社占组织起来的农户30%(其中老区50%),并规定1953年“完成组织农户70%左右的任务”(其中老区达到组织农户80%,新区60%,常年组平均占组织起来的农户35%左右);关于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方面,今年要求“有条件的省作好一个合作化的乡,有条件的专区作好一个合作化的村……有条件的区亦可开始进行试办工作。”很显然,上述要求本身就是严重的急躁冒进,同时又是各地急躁冒进的主要根源。此外,曾没有根据地提出“逐步实现,按劳取酬为主的原则”和“折价归公”的办法,并正面散布在一月会议的各种非正式文件上。一月会议的精神和各种文件,虽未经华东局和中央批准,亦未正式下达,但会后各地都作了口头传达,并在实际上影响了和推动了互助合作运动中急躁冒进现象的进一步发展,这应由我们作深刻的检讨,并引为严重的教训。   第二、我们对互助合作各项实际工作的具体指导上,带有很大的一般化和片面性,也是助长了急躁冒进倾向的重要原因,如:在强调进行农村发展方向和社会主义前途教育时,却忽视了说明目前的一切要求和作法,必须从小农经济现状出发;在强调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时,却放松了警惕在条件不成熟情况下的发展;强调发展互助组时,却放松了对不同地区、不同条件,不同作法的具体研究和检查;强调加强互助合作积极分子的教育训练时,却放松了首先提高县区乡干部的认识;强调培养基点,创造经验时,却放松了对基点经验的分析、批判和控制。   第三、在华东局和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互助合作运动虽已有很大规模的展开,已在发展生产和改变旧的社会面貌上,起了很显著的作用,但我们对一组或几组、一社或几社、一村或几村、一乡或几乡的情况,还缺乏较全面、较系统的彻底了解,至于对农村的生产条件,新的经济生活,新的经济关系,以及农业、水利、林业、渔业、供销、手工业、信用等事业的情况,则了解得更少,因此对华东局在农村工作方面,还没有起到应有的助手作用。   (以上各点,不仅表明我们的政治和业务水平还很低,而且表明我们在思想、作风上,还存在着很严重的主观主义和官僚主义,这是值得我们今后在华东局和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力求改正的。)   自3月下旬,中央三大文件下达后,各地县以上领导机关,对运动中存在的急躁冒进倾向,曾普遍引起警惕,并先后组织农村工作人员展开了学习。在华东局宣传部的帮助下,华东局农村工作部和有关单位的全体干部,亦同时进行了学习,并于最近举行了测验,不少地委、县委通过学习,并结合“新三反”斗争,对互助合作运动中存在的问题、缺点和偏向,初步进行了检查和批判,开始端正了指导思想。有些区以上领导干部,已注意深入乡、村,培养典型,深入田间,研究生产,群众反映:“田头站一站,人情一大半”。乡村干部中大呼隆和强迫命令的现象,已经减少。各地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试办工作,比较普遍的进行了检查,并对现存的主要问题,初步作了一些处理。通过春耕春种、夏收夏种、保秋运动,并在原有互助基础上,对各种互助组也进行了某些整理巩固工作。到目前为止,在全区范围内,急躁冒进的倾向已经基本上停止下来,由于急躁冒进所造成的农村某些紧张情况,已趋缓和,并保持和发扬了农民的生产和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初步归纳起来,各地凡是整顿得好的地方,一般都采取了以下做法:   第一、各级领导机关,首先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切实了解互助合作组织中的问题、缺点和偏向,分析急躁冒进的情况、范围及其产生的主客观原因,作到心中有数,实事求是加以对待,不是一般化地号召纠偏。   第二、对区、乡干部和互助合作运动中的积极分子,根据三大文件精神,通过干部会议、互助合作代表会、座谈会等方式,深入进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政策教育,端正政策思想,提高觉悟。在检查和批判急躁冒进倾向时,应首先肯定成绩,巩固其工作的信心和积极性,并领导上进行自我批评,以消除其顾虑,引导他们自觉地检查纠正。   第三、在领导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将各种互助组织,进行分类排队,根据组、社存在的不同问题,具体分析,划清界限,对冒进的问题,从实际情况出发,和群众商量,研究具体处理办法,分别不同情况和问题,妥善加以处理。   (第四、处理急躁冒进的问题和初步整顿各种互助组织,都是通过和紧密结合当前生产,抓住其中最主要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逐步加以处理,不是离开生产,孤立的进行。)   这样做的结果,不仅纠正了偏向,保护了干部和群众互助合作的积极性,而且进一步巩固了互助合作组织,密切了党与群众的联系,避免了发生新的混乱现象,得到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拥护,一般干部反映:“问题解决了,顾虑消除了,群众开心了”,农民反映说:“还是毛主席的办法对,为什么不早拿出来呢?”   各地互助合作组织经过初步整顿后,少数基础薄弱地区,今年略有发展。有些基础较好,领导抓紧的地区,保持了原有的组织基础,质量上也有某些提高。一般地区组织数量上,都比去年有不同程度的减少。(据江苏省13个县的调查,去年组织起来农户占总农户43%强,今年秋前,组织起来农户下降到占总农户38%强)其中还有少数不起作用的形式组。但多数互助合作组织在克服生产困难,改进耕作技术,战胜自然灾害,争取农业丰收上,仍然显出了优越作用。   春季以来,在批判了急躁冒进倾向之后,不少地方,产生了“看上级,等办法,要榜样”,消极等待和束手束脚的现象,放任自流倾向也有了不同程度的滋长,今后在继续整理巩固各种互助组织时,当注意防止和克服。   为了进一步地根据中央三大文件,更深入地检查一年来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工作,并布置今冬和明年的农村工作,拟请批准在11月召开一次华东农村工作会议。   以上报告,是否有当,请予指示。    华东局农村工作部1953年9月7日   · 来源:   根据文件的翻印件打印